第五十三章开庭与社论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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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社长得知陈峰他们被告的消息后,气得在办公室里直拍桌子,大怒道:“这简直是欺人太甚!”

    他心里清楚,金边酒的广告现在可是南方快报的小金库,要是这广告砸了,那不就是直接砸他们报社的钱袋子嘛。

    谭社长是个行动派,找了个他熟识的律师朋友,汪律师,来帮陈峰他们打官司。他还四处奔波,积极帮他们找关系,忙得不可开交。

    见到陈峰时,谭社长拍着胸脯保证:“小陈,你们放心,我老谭是个讲究人。不管你们官司打得怎么样,这个广告我们报社是不会停的!”

    陈峰心里跟明镜似的,知道广告不停,广告费自然也不会少。

    他笑着回应:“谭社长,这官司可是我国历史上的侵权第一案,南方快报如果能抓住这个机会好好报道一下,那意义可大了。”

    谭社长一听,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小陈,没想到你还挺有新闻直觉的。放心,这个案子我们报社会全程跟踪的。”

    汪律师年近半百,看上去身体不太好,但一聊起法律来,那叫一个滔滔不绝。他对法律条款很熟悉,而且最关键的是——他跟法院系统的关系很好!

    陈峰对汪律师很满意,现在这个年代,很多法律都还没颁布呢,虽然他也知道一些侵权案例和辩护的内容,但要放在现在的法律背景下,确实需要这样一位律师来辅助。

    陈峰爽快地支付了汪律师一笔不菲的咨询费后,汪律师就开始积极地工作起来。

    没过几天,案子就调解失败了,正式开庭了。

    开庭那天,法庭里人头攒动,热闹得很。原告席上坐着的是太平百货那帮人,还有那个鲁总,一脸得意。

    被告席上,陈峰镇定自若,准备亲自应诉。

    听众席上,那更是热闹非凡。

    宁姚、包国强、许蔚他们都来了,连马山村的村民也来了不少,说是要支持陈峰。他们一个个脸上写着“愤慨”,好像比陈峰还激动。

    此外还有南方快报的记者,来了四五个,每个人都拿着本子记录。

    法官一敲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原告律师那边开始滔滔不绝地说金边酒怎么侵权,怎么损害他们的利益。

    “金边酒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邓丽君高度相似的漫画形象进行广告宣传,严重侵犯了邓丽君小姐的肖像权和我们的商业利益。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已构成侵权,我们要求法庭判决金边酒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

    陈峰闻言,微微一笑,他从容不迫地站起身,反驳道:“首先,我要澄清一点,我们使用的并非邓丽君的真实照片,而是一幅具有艺术创意的漫画形象。这幅漫画并未直接描绘邓丽君本人,而是融入了艺术家的创作元素,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其等同于邓丽君的肖像。”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中,‘合理使用’原则,我们的使用并未对原作品造成不良影响,也未损害原作者的声誉,因此不构成侵权。”

    汪律师在一旁补充道:“此外,原告方需提供确凿证据证明该漫画形象确为邓丽君,而非其他人物。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不能仅凭主观臆断就认定侵权。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方应承担举证责任。”

    啥玩意?

    “合理使用”原则?

    谁主张谁举证?

    原告的律师有点懵了,他万万没想到陈峰和汪律师这边会这么来辩护,一时间有点手足无措。

    坦白说之前接这个委托的时候,他觉得基本上是铁板钉钉,赢下来绝对没问题的,所以准备并不是很充分。

    而现在骤然遭遇这种逻辑严密的辩护,原告律师立刻有点接不上话茬了。

    法庭现场的情况开始倾斜。

    而作为邓丽君在大陆方面的代表,她的表姐许红霞,此时也目瞪口呆地看着侃侃而谈的主角,同时心里也气得够呛,这男的看着长得挺体面的,怎么这么巧舌如簧!

    她琢磨着回头就去找统战部的人,让他们给个说法,把表妹的形象和,补肾壮阳的酒放在一起,这简直就是对表妹形象的侮辱!

    邓丽君作为湾省人又是很受瞩目的明星,自然不可能出现在大陆的庭审现场,所以自然他就委托了她的表姐。

    而这些他在大陆的亲戚其实也是刚团聚不久,这也是他上一次来大陆的重要原因之一。

    庭审进行了好几个小时,双方你来我往,争得不可开交。

    原告方不断老话重谈,强调金边酒的行为构成侵权,而陈峰和汪律师则据理力争,指出原告方的证据不足,且对法律条款的理解存在偏差。

    最后,法官宣布休庭。

    他严肃地说道:“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需要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因此,本庭决定择日宣判。在宣判之前,双方当事人应保持冷静,不得采取任何过激行为。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