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这麽搞到底谁尴尬呢? 第(3/6)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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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监定?」

    老于看向了身边的小刘,两人对视一眼,终于小刘勉强开口道:「没,没有话说,不需要申请监定。「」

    这现在只能说对比之后很相似,法院自由裁量,要是真的申请司法监定了,万一搞出来个相似度多少的结论,那咋办.

    一旦被曝光出去,那林城这边相关部门就不用想了,等着开始被调查吧老孙随即道:「好了,原告继续质证。

    老唐接着说道:「关于舆情报告,我方也由此进行实名举报,证据四可以证明,而现在的回覆是无法查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类似的情况调查应当以领导调查原则为主,所以在上级纪律检查部门回覆说无法查明的情况下,被告所说的,我方当事人捏造事实,寻滋事的行为明显证据不足。」

    他不会将矛头对准相关部门,最起码现在不会,法院庭审中,只说和案子有关的事,你说其他的法官也管不了。

    『另外,物业公司的证人证言并不认可,因为本身这个案子和物业公司也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其公司管理人员的证人证言无法确认真伪。」

    &a;#039;至于审批单样式,当初我方当事人捡到的审批单是七个月前的,而物业拿出来的审批单是现在使用的。」

    现在的审批单是这种格式,七个月前的并不一定是,而且两种审批单其实格式差距并不大。」

    这个质证听起来有种强词夺理的感觉,毕竟一般来说很少有公司会对这种报表格式进行随便修改的,根本没必要。

    但是,出具审批单的是物业公司,行贿行为针对的也是物业公司,那麽在这样的情况下,就能这麽说了。

    有利害关系的情况下,你这种证据就是不可信。

    怎麽才能证明,拿出七个月前使用的审批单来就行,上面的时间一定要明确,那证明力度就很大了。

    按道理很容易能拿出来的,但是物业没有拿出来,反倒是拿了现在用的,这里面就有的琢磨了。

    老孙低头看了看,随即道:

    」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请原告先发表意见。「

    老唐开始侃侃而谈,他要一次解决问题。

    核心意见就是,你们拿出来的两个新证据都不行,而我们这边实名举报过,没有结果,所以你们说我们在造谣,在捏造事实寻畔滋事,明显证据不足。

    至于为什麽上级部门会说无法查明,那你们自己去问,反正人家就是这麽回覆的,也没给书面回覆。

    旁边的周志兴看着老唐在那里各种言论,已经激动的无以复加,他万万没想到,这次感觉自己这边好像占了绝对上风!

    单单是那个实名举报就能直接压死对方了,当初唐律师让他去举报,他居然还犹豫了,真的想扇自己两巴掌.

    都说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律师也是如此,像老唐这种人,除非是万不得已的情况,比如王大爷那个事,他实在没有任何办法,才会在庭审中玩技巧。

    但那是没办法的办法,如同走钢丝一样,如果没有那个灵光一现,基本上案子输定了。

    正常庭审,都是谋定而后动,在之前就把该收集的证据都收集到,把可能的情况都考虑到,然后庭审中逐一应对,稳扎稳打来赢下案件。

    」所以就是说,你们拿着和之前一样的材料,就可以重新作出十天的拘留是吧?"老唐笑容依旧平和,但是话里的意思却极其诛心。

    对面的于念东真的是不知道怎麽回答了,这怎麽说?

    说我们没仔细看?还是说仔细看了没发现?

    怎麽想都不对,只能在那里沉默着不说话,我不说话总行了吧。

    他只是一个工作人员,这会儿不说话没事,顶多输官司,但要是说了什麽不该说的,可能就得背锅了。

    老唐几次询问都没有结果后,上面的老孙开口道:「好了,法庭辩论结束,双方还没有没有要补充的?」

    这时候老于和小刘又活了,表示没有补充的。

    「那本案暂时休庭,择期宣判。」

    没有当庭宣判,看来又是一个需要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子,老唐拎起手提包,转身道:「走吧。

    一边的周志兴赶忙跟上。

    于念东和小刘对视一眼,脸上满是苦笑,这种事真的麻烦,还是赶紧回去汇报吧,反正和他们没关系,顶多被说两句。

    很快相关的领导知道了庭审情况,这下是真的懵逼了。

    关键是上面的态度,上面说的是无法查明,而不是「不存在问题」,所以导致对方的理由很充分。

    你们领导都说无法查明,那你们查出来说不存在问题肯定就不对了。

    关键对方是唐方镜,按照这个人的习惯,结束之后肯定要把案子发到网上的,那到时候就不敢想了—·

    但他们偏偏还没办法,威胁对方说不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