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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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庆余年开始,了我意难平》 

    庆军两场大捷,齐军当然不会坐以待毙,选择了再次加码。双方在长柏坡陷入拉锯战,烈度骤增,宛如血肉磨盘。

    与此同时,洛校尉的所向披靡也到此为止,他遇到了九品强者的阻拦——

    北齐大将军,上杉虎。

    锵!

    两人重枪相击,擦出一道耀眼的火星。即使处在情势胶着的交战中心,两人也硬生生把战场劈碎,打出一块真空地带。他们交手的林地,敌我双方无人敢于靠近一步。

    单论武功身法,两人都是九品上,几乎不分伯仲。不过洛九步法轻盈,擅长折梅手,长枪只是他临时选的战时武器。而上杉虎所学,本就是战场杀伐之术,枪法娴熟。两人相斗,上杉虎略占上风。

    砰的一声巨响,两人握枪相撞,枪成十字,相持数息。他们的眼睛紧盯着对方,战意勃然。

    “南庆无人,就派你这么个校尉来与我交手?”

    “大将军莫要气馁,踏过洛某尸体,就能见到我军都尉了。”

    “哼!”上杉虎气得冷哼。

    与刚直的上杉虎相比,洛九这样的都算得上是伶牙俐齿了。可能也就是在军中,他的言辞才能占到上风。

    两人这一战打的天昏地暗,直到两边鸣金收兵,这才罢手,各自离开战场。

    按正常战略部署,每个士兵并不需要整天整夜地上战场,总要轮换休息,因为没有人能一直保持充沛的体力和战意。初来乍到时,洛九也是这般。但自从齐军派出了上杉虎,洛九便主动请战,几乎泡在了战场血色中。

    他手下的兵在轮换休息,但洛校尉永远身先士卒,每一战都冲在第一线。若是上杉虎出战,他们便缠斗一天,若是上杉虎不来,洛九便率先锋营大杀特杀,所向披靡。

    本来,齐军派出上杉虎是为遏止洛九势不可当的攻势,却不想,洛九以近乎无穷无尽的体能和毅力,不仅以校尉之衔牵制住了北齐大将军,还能继续势如破竹,杀敌无数,致使北齐战略目标尽数落空。

    当然,他的气力并不是真的无穷无尽。在连续上战场的第十五日,洛九被上杉虎挑飞了长枪。

    “你这么拼下去,是不想活了吗?”就连北齐大将军都无法理解洛九的战意,他能坚持这么久,已经超乎了庆齐两军所有人的预料。

    “想活,有人等我回去呢。”

    两句话的功夫,两人都下了狠手。上杉虎一枪贯穿了洛九的左肩,与此同时,洛九借势逼近,用匕首挑断了上杉虎的肌腱。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果然不假。

    两人同时飞退,各自吐出一口血。上杉虎想趁势杀了洛九,但肌腱断裂的手失去力量,长枪当啷一声,掉落在地。

    恰在此时,敲钲声响,两军撤兵。

    转身前,洛九朗声一笑,对上杉虎道:“大将军,明日再战!”

    上杉虎两撇胡子微颤,难以置信地看了一眼洛九肩头的血窟窿:“你这疯子!”

    这的确是杀疯了的一天,不只是洛九和上杉虎,更是庆齐两军。

    这一天,洛九作为百夫长时所率百人,折损二成。

    这一天,先锋营主帅徐都尉,战死。

    这一天,尸横遍野,哀鸿遍地。

    夕阳如血,染红了天际,也映照在这片被战火蹂躏的战场上。狼烟未尽,空气中弥漫着铁锈与焦土混合的气息。

    英灵长眠,还活着的人铠甲斑驳,肃立在侧。洛九白衣如雪,立于其间。众人同饮一坛酒,以烈酒,祭英魂。

    风起,卷起黄沙漫天。将士们齐声长歌,响彻云霄。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同日,洛九升任都尉,代掌先锋营。

    不是没有资历更深的校尉提出质疑,但主帅秦将军力排众议,一言堵住所有声浪:“洛校尉实力在九品上,他虽参战不到一月,但他所杀齐军,比你们上战场以来加起来都多。”

    众人都清楚,以洛九之能,这个代掌先锋营的“代”字,要不了多久就会去掉。

    京都,鉴查院,范闲已经多日没有收到洛九的信了,只能靠军中情报了解好友状态——

    “北齐遣大将军上杉虎以遏洛大人之锋,两人鏖战累日,胜负未决。”

    “洛大人连战十日不息,四日以身独当上杉虎之锐,六日率众奋击,日斩敌首百余。”

    “上杉虎重创,洛大人亦重伤而归。徐都尉为国捐躯,洛大人代领先锋之任。”

    洛九红衣杀神之名,响彻敌我,威声赫赫,名动天下。

    而范闲摩挲着情报的信纸,灯烛一盏,彻夜难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