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杀神破军震紫薇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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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庆余年开始,了我意难平》
洛九升任百夫长后,同伍四人成了他的亲兵。大脸还担任伍长,但是他已经不敢再让洛九喊他哥了。军营之中,逻辑简单,没那么多弯弯绕绕——谁强,谁就是哥。
在这样的环境中,洛九如鱼得水,和手下百人迅速打成一片(先打一顿再成一片)。
上了战场洛九很会杀人,下了战场洛九竟然也很会练兵。只是简单的站军姿,齐步走,拳击对练等基础训练,便让这百人队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目光如炬,永远能一脚踢到摸鱼的人的小腿,他赏罚严明,自掏腰包奖赏优胜的什伍和个人。戍边将士多家中贫寒,跟着洛九虽然比之前更苦更累,但只要好好练,百夫长的奖赏足够回去买一块良田!不过数日,这百人就从最初的散漫无序、毫无默契,迅速蜕变为一支令行禁止的强军。军容之盛,令人侧目。
“九哥,水我给你打来了!”小黑殷勤地端着一盆还算清澈的水跑过来。自从洛九战场上救他性命,他却被敌人惨像吓吐了之后,大脸和麻子他们总是调侃他。不过洛九从来没有对此批评过小黑一句。在洛九看来,这本是正常人该有的表现。小黑因此很是感激洛九,对他的事情极为上心。因为洛九爱洁,小黑清早跑到营地边缘的水井处,排了很久的队才打上半盆水。
“谢了,小黑。”洛九认真道谢,想起被禁止离营之后,他已经几天没洗过澡了。如果再像上次一样溅一身血,简直愁得要命。他想了想,问自己的四个亲兵:“你们有人会梳发髻吗?”
别看洛大人武艺超群,令人敬仰,实际上是个手残,那种把头发全部梳上去的发髻,他一直没学会。不过想起上次黏成一绺一绺,一扯还掉一片红色血渣的头发,他发誓这次绝不要披发上战场了。
四个亲兵都属于头发稀疏的类型,他们的头发随手一揪就行,但洛九乌发浓密,加上又极长,根本梳不上去。眼见天色要亮,战事将起,洛九想干脆拿剑削断了事,被四人死命拦下:“九哥!战场断发是大忌!太不吉利了!”
麻子提议道:“我在家总帮我闺女梳头发,不如让我来试试。”洛九没想到麻子看起来凶,竟然是个三好父亲,含笑点了点头。
洛九万万没想到,麻子他,只会梳他家闺女的发型。
战前,两军列阵如林,战旗猎猎作响,每一丝风都承载着沉重的压力,只等号角响起。此番征战,又有几人能回?
秦将军和徐都尉等指挥官本来面色沉凝,可是在看到战列最前端的红衣人时,竟然都忍不住抽动了一下嘴角。
他怎么梳了个麻花辫?
简直像个小姑娘!
洛九也很无奈,等麻子梳完头,大脸几个都要笑翻了,军中又没有镜子,洛九还是把辫子扯到胸前,才发现这他妈是个麻花辫。但是那是刚好战鼓擂动,延误军机是死罪,他只好顶着麻花辫上了战场,为敌我双方同时提供情绪价值。
他手底下的兵目光总是忍不住游到前排的长官身上,然后小声嗤嗤地笑。当众人笑得肚子疼的时候,好像就没那么怕死了,倒意外地提振了士气。
敌人也想笑。主要是洛九本来就面如冠玉,貌若好女,在麻花辫发型的加持下,看起来就是一个豆蔻少女。这般模样也来上战场?回家嫁人去吧!
但是,当战鼓擂起,两军冲杀,洛九率军以一当十,杀破千人的时候,是男是女其实不太重要了。因为他根本不是人!
当这个红衣杀神漠然的双眼看向他们,滴血的长枪指向他们时,敌军肝胆俱裂。不是上次小范围的怯战,而是大面积的丢盔弃甲、不战而逃。以洛 九为刀尖,庆军向前推进三十里,占领极具战略意义的一处高地,大捷。
而洛九所率百人,因为长官武功高强,战阵精妙多变,和完善的战场救护安排,血战一天,竟然无一减员。
以一当十,无一阵亡!
当日,捷报不仅送到了鉴查院范闲的桌案,也直接送到了庆帝的案头——
“洛大人率精锐百人,以一当十,破贼数千,敌溃。我军遂克长柏坡,大捷。洛大人广设战场救护之伍,士卒伤亡锐减。于齐军之中,洛大人威名远播,号曰“红衣杀神”,敌军闻之丧胆。徐都尉荐之,秦将军嘉许,擢洛大人为校尉,佐领先锋之营。”
不到一旬,洛九踏入中层军官行列!
这就是边军风貌,这就是战场真章,这就是赏罚分明,强者自能脱颖而出的军营,让洛九熠熠生辉的炼金炉!
百姓欢呼雀跃。洛九的红衣麻花辫造型一夜走红。
庆帝关注点却在于战场救护之伍。捷报和秦将军的奏折,他仔细看了三遍。洛九推广的远不止是一个简单初步的想法,而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战场救护体系,包括快速响应,初步评估,维持体征(通气、止血、包扎)、固定与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