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法苑笔记》第一百一十二章 第(2/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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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审判庭违规违纪违法事件较多,被追究领导责任,免去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庭长职务,由新任庭长马端接任。

    按照临江县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惯例,一般先由刑事审判庭汇报案件。刑事审判庭一共有七个案件要汇报。都是些□□、抢劫案件,因为□□和抢劫案件都属于重大刑事案件,量刑一般都较重,所以按照审判工作权限的规定都要上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好在这七件案件合议庭都没有什么争议,提出的量刑建议也较合适,所以很快就讨论研究完毕。

    民事审判庭汇报了五件案件。一件遗产继承案件,两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还有两件则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

    遗产继承案件的承办人是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刘必成。在审判、执行工作作风整顿工作中,刘必成因为违纪被全院通报批评后,从刑事审判庭调入民事审判庭已经有三个月了。

    据民事审判庭新任庭长马端反映,刘必成自从被通报批评后,并没有破罐子破摔,而是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工作上积极肯干,在业务上也有了钻研劲头,正在积极准备报考在职法律研究生。皇甫新城通过平常的观察也能发现,刘必成已经从被处理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几次到皇甫新城办公室汇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情况。皇甫新城并不是那种喜欢部下经常向自己汇报思想、工作的领导,但是,刘必成在受到通报批评的情况下,并没有产生怨恨心理、对抗情绪。能主动地向主要领导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状况,就说明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有了改正的决心,看来院里对他的查处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刘必成向大家汇报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原告张舒琴,被告张舒怀,两人是亲兄妹关系。原被告的母亲王三妹在两人幼小时就已去世。张舒怀结婚后一直与父亲同住。张舒琴则在十年前出嫁嫁到了临乡的一个村庄。一九九六年一月四日,原被告的父亲张传贵因车祸去世。留下楼上下七间房屋、存款四十二万元以及法院判决交通事故对方赔偿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九万二千元。张传贵喜欢炒股,其去世后,在其名下的证券账户上留有某上市公司股份十四万股。

    张传贵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原告张舒琴要求哥哥依法分配遗产。但张舒怀却以妹妹已经嫁出,不应该继承父母亲的遗产为由,拒绝了张舒琴的要求。故此,张书琴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