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法苑笔记》第一百一十三章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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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苑笔记》 

    案件受理后,被分给了刘必成审理。因为案件属于疑难复杂案件,应当适用普通程序,依法组成了合议庭后,由承办人刘必成任审判长,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现在合议庭成员对遗产的范围和数额产生了分歧。因为原被告的母亲王三妹是在原被告幼时去世的,去世时也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按照我国的相关继承法律规定,其母王三妹的遗产应当由张传贵、以及本案的原被告按照法定继承,因当时原被告尚小,王三妹的遗产并没有实际分割。现在时过境迁,这么多年过去了,对王三妹的遗产已经无法界定。

    刘必成说道:“你比如说,在本案原被告双方诉争的财产里,楼上下七间房产,有没有王三妹的遗产?有的人说,这楼房是新建造没有几年的,怎么可能有原被告母亲王三妹的财产份额呢? 这句话好像没有错,但是张传贵在建造这栋楼房时是拆了三间老砖房,在原来的地基上建造的这栋楼房,而且在建造这栋楼房时还用了老房子的一些材料,所以你还真不能说这新楼房里没有原被告母亲王三妹的财产份额。张传贵的十四万股上市公司股份,有没有王三妹的遗产? 你就不能只是从这股票的购买时间算,你要看买这股票的钱是从哪里来的,等等。我们合议庭就是在张传贵和王三妹的遗产的界定上出现了分歧,或者说我们合议庭现在没有办法确定张传贵和王三妹遗产的数额。请各位领导给我们出出主意。”听着刘必成不紧不慢、充满自信的话,皇甫新城已经可以确认他已经走出了纪律处分的阴影。这让皇甫新城感到十分高兴,说明这次审判、执行工作作风整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刘必成汇报完案情,由民事审判庭庭长马端谈了自己的想法:“这件案件我们庭里也讨论了。大家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因为原被告的母亲王三妹已经去世很多年,现在根本没有办法确定王三妹的的遗产有多少,哪些是王三妹的遗产。我们多数人的倾向性意见是没有办法认定的就不做认定。再说王三妹已经死亡近三十年了,三十年前的六十年代,我国民众还很贫穷,没有什么财产可言。”

    马端说完看着皇甫新城:“院长,情况就是这样。”

    皇甫新城点点头:“请各位委员给他们出出主意吧?哪位先说?”

    “我认为本案中,完全可以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没有办法确认王三妹的遗产,可以全部认定为张传贵的遗产。”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金昌久说道。

    金昌久说完,一时也没有人发言,大家三三两两交头接耳地低声议论着。多数审判委员会委员赞同金昌久的意见,也有的摇头表示疑问。

    这时审判委员会委员、告诉申诉庭庭长柏巍说道:“刘审,根据你们现在查明的事实,七间楼上下房产、存款四十二万、上市公司股份十四万股都可以确定为遗产,也就是说,这些财产与原被告都没有关系。只有交通事故赔偿金九万二千元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赔偿,这是不能算作遗产的,对吧?”

    在得到刘必成的肯定以后,金昌久继续说道:“我认为,大家可能陷入到一个逻辑幻想。这件案件根本不需要区分张传贵和王三妹的遗产。因为现在这两个人都是被继承人。他们两人的财产都是本案的遗产。直接确定遗产分配比例,把张传贵和王三妹的遗产进行分配就可。不知道我的意见对不对?”柏巍说完抬头看着皇甫新城。

    皇甫新城侧头看着坐在自己左侧的郑源副院长:“郑院长,你可是江滨市法院系统的民事专家,你说说看啊?”

    郑源点点头:“小柏说得是对的。不论是张传贵还是王三妹,他们两人都已经去世,他们的财产都是属于遗产。既然都是遗产,你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就是了,还要多此一举区分哪些是张传贵的,哪些是王三妹的干什么?现在我们不是处理王三妹的遗产继承纠纷,而是他们夫妻俩的遗产继承。这种情况下,你还有什么必要区分张传贵和王三妹的遗产吗?当然不需要。张传贵的交通事故赔偿金,也是一样的道理,原被告都是这赔偿金的受益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就可以了!”郑源说完,笑着向刘必成点点头,言语神态十分自信。也是,郑源是江滨市两级法院公认的民事审判专家,他有这种自信的资格。他喊柏巍为小柏,其实柏巍比他还大了三岁。他之所以这样喊,估计是与他的领导和专家身份有关。

    皇甫新城点点头:“还是郑院长说得精辟,一言点醒梦中人。既然郑院长定了调子,这件案件就这样办!没有人有不同意见吧?”皇甫新城在审判委员会会议期间,很注意观察郑源的状况,前面几乎没有怎么说话,刘必成汇报案件以后,面部表情逐步恢复了平常的那种自信和傲视,这种民事案件不论是实体还是程序方面都是他的专长,应该说他有这种自信的资格。

    见马端举了举手,皇甫新城便问道:“马庭长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皇甫院长,关于这个案件,县政法委员会汪书记有一个批示。”马端说话有点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