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红玫瑰白玫瑰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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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林骁的点拨,韩希熙顿时有种拨云见日的通透感。
随即,一种崇拜夹杂着惊叹的复杂情绪,占领了她的心房。
“林哥……”
她不可思议地发出疑问,“你才刚看到歌词十分钟,是怎么想到这么深的,就好像……好像这歌是你写的一样?”
林骁猝不及防咳嗽了两声:“哈哈,你也太抬举我了,我哪有那个本事写歌!”
韩希熙也就跟着笑笑,当然不会觉得这歌真是林骁写的。
顿了片刻。
林骁笑道:“我好歹工作五年多了!你才刚走出大学校园,没什么生活经验,把这歌理解成情歌也正常!”
电话那头。
韩希熙听他那么说,莫名脸色绯红了一瞬,心想我的确没有生活经验,但也没有谈恋爱的经验啊……
当然这话没有说出口,只是笑了笑,继续对林骁千恩万谢。
挂断电话,林骁从地上站起来。
接电话之前,他正准备穿鞋出门跑步,全程蹲着讲完那通电话。
现在猛地站起来,直接就是一阵头晕眼花,外加龇牙咧嘴。
“擦,腿麻了!”
……
此时此刻,海城的一个音乐酒吧。
飞虹娱乐的音乐总监邵云,此时正坐在卡座,听着乐队表演一个人心事重重地喝酒。
作为一名音乐人,酒精和音乐是刺激他的不二良药,所以这个酒吧他经常来,既是为工作上的不顺找找灵感,也偶尔能挖掘到一些才华出众的素人。
不过今天,他在这里喝了三杯酒,对《人间》这首歌到底差在哪里仍是毫无头绪。
这时,一个身姿绰约、妆容妖冶的短发女人,踩着恨天高扭到他面前,两条渔网黑丝大长腿,一路戳到了酒吧所有男人的眼珠子里。
邵云顺着长腿视线一路往上,在昏暗的灯光下注视良久,这才看清女人的脸。
“闫娜?”
他有些诧异,笑着问,“你怎么在这儿?”
这人他当然认识。
公司新签的女歌手,和韩希熙一批进来的,是当前力捧的新人之一。
邵云作为音乐部总监,难免和她接触,几乎每天都被她撩得口干舌燥。
不同于韩希熙是选秀出身,自带超高流量。
闫娜是刚刚留学归来的纯素人,所以眼下大摇大摆地出现在酒吧,也没人认识。
按说,不管是从实力、长相还是流量,韩希熙都要远甩闫娜好几条街。
但公司为同批新人制作的第一张专辑,却落在了闫娜头上,这事不得不让人为韩希熙叫屈。
不过邵云却知道里面的门道。
闫娜是飞虹娱乐一个副董的亲侄女,背靠大树自然好乘凉。
再加上她性子热辣、行为开放,虽然长相上比起韩希熙要略显逊色,但相比于韩希熙一棍子打不出个闷屁的内向性格,男女老少通吃的闫娜自然更得公司上下欢心。
作为公司唯二的潜力新人,两人难免被放在一起比较,被大家私下里称为“红玫瑰与白玫瑰”。
在三天以前,一直都是闫娜这支红玫瑰要更胜一筹,但当《后来》作者给韩希熙量身定制了一首歌的消息传出后。
两位新人的第一场较量到底谁胜谁负,就不好说了!
眼下。
邵云见闫娜突然来这里找自己,对她的目的已经有了猜测,却也只是不动声色。
闫娜直接在旁边坐下了,点了一杯干马天尼。
邵云笑道:“这酒可烈,你确定能喝?”
闫娜将棕栗色的短发往身后一撩,笑得幽魅摇曳:“烈酒好,喝多了可以做坏事呀……你说呢邵总?”
邵云挑挑眉,对这个称呼很受用。
邵总监和邵总,一字之差,给人的感受是大不一样的。
就好比帅和挺帅,爽和挺爽……有时候字少比字多好!
邵云自认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但也不是没吃过饱饭的色中饿鬼,闫娜的这点伎俩还不至于把他迷得走不动道。
不过,她背后靠着闫副董,这不得不让邵云对她多拿出几分耐心。
“有话直说吧,我不喜欢拐弯抹角!”他直接道。
“邵总爽快!”
闫娜魅笑起来,“那我也不藏着掖着了!我听说,公司正在给韩希熙录新歌,还是《后来》的词曲作者写的?”
邵云点点头:“有这事!”
这件事全公司都知道,他没必要隐瞒。
闫娜脸色一沉,直接开口:“这首歌能不能给我?”
邵云倒是愣了一下,差点笑场。
好家伙,生要啊!
“你来抢歌这事,闫副董知道吗?”他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