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第八十四章 彩虹邨 第(1/3)分页
字数: 加入书签
第八十四章 彩虹邨
很快这一年过尽,到了一九七零年的四月,梅思这一天从外面回来,进门一瞥,笑问:“凤香,什么事不开心?宝庆又淘气了么?”
苏凤香坐在那里,本来气鼓鼓的,听到这句话,愈发懊恼,把头一摇:“伊同霞女出去了,不在阿拉眼前倒好,去电影院,多坐一阵,晚点回来,这屋子里还清静些。m.yaxuanshuwu.com”
无论怎样不高兴,宝庆终究是带了女朋友婉霞回来,就同居在了一起,本来这小小一间屋,人便多,来娣前一年结了婚,对方原是住工厂的宿舍,这时便搬到徙置楼里面来,如今宝庆也带人回来,一个屋就住七个人,而且来娣还怀孕,五月就要临产,到那时就是八个人,每次设想到那时婴儿的哭闹,梅思便感到一颗心要炸裂开来。
招娣也有同感,有时候两个人单独到天台,悄悄地说话。
招娣唉声叹气:“再有五个月就要生了呢,那小小的人,虽然倒是不占地方,可随时会哭起来,让人不得安静,每天在外面做事本来就很烦,回到家中还是这样,连一个能歇息的地方都找不见,更别说读书画画。”
梅思虽然也是头痛,却还要解劝:“小婴孩难免这样,长大一点就好了,毕竟是自家姪女。”
招娣笑道:“是啊,还能如何呢?所以不要说如今本来没有房,就算有房子住,我也不想这样早结婚,泳涵催我也没有用。”
招娣谈了一个男朋友,叫做林泳涵,她今年二十六岁,年龄不小了,苏凤香时不时便催她嫁人搬出去住,男友比她大三岁,自然更急,招娣纹丝不动。
苏凤香便骂她心气太高:“当个速记还不够,还想当画家是怎样?老大年纪不肯出门,看看屋里这般挤,一个一个都不出去,将来侬弟媳妇都不好住进来的,这么多年,可把阿拉累坏了,伺候侬这么多人。”
招娣便放下画笔站起身:“妈,我去洗衣服。”
苏凤香抢过盆子来:“侬肚内明白阿拉说的是什么,阿拉是要侬去洗衣服么?赶快和侬那男朋友结婚,搬出去阿拉省心,免得整天看到侬这么多人,一个个都没有正经事。”
□□终究是没有学速记,如今和哥哥一样,在差馆当差,做内勤,招娣倒是学了一手好速记,如今在律政署做事,薪水还不错,也不像工厂里那样,工时那样长,还要加夜班,律政署周六虽然要上半天班,礼拜天却是固定休息,工厂则是未必,空闲时间很少,作女工,上夜校都吃力,每一日都精疲力竭,明显感到生命的消耗,自从去了律政署,招娣终于感到一口气能透过来了,手头也宽裕一点,愈发爱画,逢到休假,从早到晚站在画板前,她偏爱的是西洋绘画。
梅思手臂搭在天台短墙上,笑一笑说:“女子与男子终究不同,男子成婚早一点,没有什么妨碍,女人若是嫁人成家,便再难有所追求。”
十年前大陆一部一部小说,《红日》,在三联书店买来,梅思最常逛的两家书店,一个是“去年红”,一个便是三联,在“去年红”里消磨时光,是因为书实在便宜,梅思虽然喜欢去图书馆,却也爱买书,新书偏贵,还是旧书好,只为经过一个人的手,便折价一半还多,爱三联,则是因为那里有自己昔日热爱的气息,马克思共产主义的书堂皇摆在里面,摆许多,角落里也有小说。
那些正经严肃的学问书籍,梅思少有精神买来看,倒是能看看小说,那一回便翻到了《红日》,看前言,是红色中国很有名的书,不愧是三联,进书真快,在那边是五七年首版,这边五八年就摆在了架子上,只是价钱贵了,梅思便站在书架前翻看,那时刚好报馆结业,时间充裕,看股票之余来看小说,连翻了几天,翻完了。
那里面大段大段的战争场面,梅思虽然称不上是见惯的——她虽然也曾投身革命,却没有上过战场,倒是景斌去了,从此再没有回来——只是无论是延安还是桂林,都常听人谈起,谭永光便很爱说打仗的事,打国民党,打地方军阀,打日本;在桂林,倒不是钟坤和她讲,两个人很少谈论政治与战争,只是闲谈,世态人情,然而那样的战争环境下,终究很多人在说,梅思耳朵里灌满了,战争战争。
此时看小说里满篇战斗场面,或许毕竟年纪大了吧,不复是当年的热血,视线只是一溜,便匆匆翻页,只每当讲到男女之间的故事,便留心一些,里面有一句话很是触动,“对一个女同志,早婚是有害的,早恋也是有害的”,是一个女战士对另一个女战士说的,名字自己已经淡忘,只这句话记忆异常深刻,当时读到这里,脑中瞬间掠过许多熟悉的脸。
那时听了她这样一句话,招娣吁了一口气,有些懒懒地说:“我其实也不算是有什么追求,像我姆妈以为的,要出名,当画家,只是实在喜欢画,柴米油盐烦死人了。”
那是过年前后的事。
梅思这时放下皮包,笑着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