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秦律,你敢碰瓷?诬告? 第(2/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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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的眼前!】

    【话回大秦,有一个叫“南郡”的地方,这里形如卧虎,所以又被称为“睡虎地”,公元前262年初春,一个男婴出生,他名为“喜”!】

    【彼时,大秦正一统六国,铁蹄席卷大地,身逢乱世的“喜”自小就目睹了大秦的辉煌,破碎!】

    【公元前246年,“喜”16岁,因为天资聪颖,学业优异,他在秦国服徭役,历任安陆御史、安陆令史、鄢令史、治狱鄢等与法律相关的官吏,并且他见证了始皇亲政到统一六国的整个过程。】

    【大秦明文规定,为官者不忠、不智、不廉都是大罪,因此,官吏的基本要求就是“明法律令”,大秦所有官吏每年年末都必须到御史(专管律令文书的官吏)那里核对律令,可以说,这些秦律就是“喜”的最新“法律笔记”。】

    【其中,大秦就有一条“诬告反坐”的罪名,在大秦,你要是敢诬告,那就要承担与诬告罪名相同的处罚,比如你诬告别人杀人,却没有证据,最终导致败诉,那你就等着被砍头!】

    【换成现代的碰瓷,你敢碰瓷,诬告,你要讹诈一百万,一旦败诉,那你就得赔一百万!】

    【你敢索赔一千万,那败诉,就赔一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