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殷地安阳 第(2/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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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门自由通行,但不会给你家造成破坏。注意“条款3”的一个用词,“免遭美国人的破坏和袭击”,也就是说,印第安人不是美国人。
因此,这份条约更像是一份国与国之间的外交条约。《拉勒米堡条约》的第5款规定了各个印第安人部落的领土区域。虽然比起印第安人自由生活的年代,领土面积已经大大缩小,但是,印第安人面对现实,决定做出让步,接受美国的条件。这种行为颇为类似今天的巴勒斯坦人接受“以土地换和平”的无奈选择。但是,巴勒斯坦人让出了土地,没有换来和平,150年前,印第安人也遭遇了同样的命运。《拉勒米堡条约》还规定了美国政府已经或可能对印第安人部落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8个印第安人部落,每年共可获得5万美元的补偿,为期10年,共50万美元。但不是现金,如果是现金,印第安人可能会用它来买武器,美国政府规定不得将武器卖给印第安人,甚至连铁器都不行。虽然很多白人为了赚钱,并不听从美国政府的法令,但是卖给印第安人武器,的确是违法的。
因此,美国政府每年提供的5万美元都是商品、家畜、农具,并由美国政府根据印第安人口数量分配,印第安人自己还不能分配。8个部落每年一共仅获5万美元的商品。但《拉勒米堡条约》还规定,如果印第安人对路过或“生活”在印第安人领土范围内的白人错误举动而造成损失,白人将要求赔偿。这一条款的陷阱在于,它给了美国人在印第安人领土内“生活”的权力,印第安人的领土等于不受任何保护。同时因为印第安人几乎不了解美国的法律,因此,只要美国人说“错误”,那就是错误。
更为恶劣的是,条款8规定:谈判双方均同意如果乙方(指各印第安人部落)的任何一个印第安部落违反了其中的任何一条规定,美国有权扣留上条提及对该部落的全部或部分物质补助,直到美国总统认为该印第安部落已经做出弥补。在执行这一条款的实践中,几乎可以理解为,任何个人“违反规定,“连坐法”全家受罚,直到美国总统满意为止。电影《西部风云》有一段情节,更加鲜明地反映了美国人是如何执行他们的法律的。有一个印第安人部落是抵抗白人最坚决的部落,但是由于生存条件实在太艰苦,酋长最终决定放弃抵抗,与美国军队谈判,迁到美国政府规定的保留区。
在保留区(Western Reserve),美军将军要求首先交出全部武器,印第安人交了。美国将军觉得交出的武器太少,印第安人都是骗子,便命令士兵搜查,结果士兵搜出一批打猎用的弓箭以及做饭用的刀具,都被当成是武器。最糟糕的是,一名印第安人身上还有一把抢,酋长来不及解释这名印第安人是聋子,听不到交出武器的命令,美国将军已经下令开枪开炮,这个印第安部落被彻底斩尽杀绝。这名印第安酋长,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坐牛”酋长,至今,他依然是印第安人心目的英雄。通过“坐牛”酋长及其部落的命运,我们就能理解,美国政府消灭野牛的行为,其实就是类似日本人的“三光”政策,目的是让所有的抵抗力量失去生存的基础。只有投降,同意到狭小的保留地居住,才能在没有尊严的情况下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