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必须把他拿下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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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宁扫了知青宿舍一眼,并没有发现镜子。
原主根本没有钱买那玩意儿。
其他知青倒是有镜子,但是别人回家过年,把自己的东西都锁起来了。
她去打了盆水,这才看清自己的脸。
柳叶眉弯弯,一双好看又灵动的挑花眼,眼尾微微上挑,自带一股风情。
相貌居然跟她有八分相似。
只不过皮肤不如她的白皙。
原主下乡一年了,每天要下地干活,天天风吹日晒雨淋,被晒黑了很多,只不过捂了一个冬天,才变白了些。
但现在这个皮肤,还是没办法跟她每个月花六位数,保养的皮肤相比。
她的手很粗糙,跟以前更加没法比。
她妈妈覃女士是娱乐圈资深影后,被媒体评为天选古人,也被网友称为最适合穿旗袍的女人,外貌优势可想而知了。
她完全继承了妈妈的美貌,脸型,嘴唇鼻子都像妈妈,就是眼睛继承自爸爸。
据她妈妈所说,当初看上宋先生,并不是因为他无与伦比的财富,而是因为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
当那双眼睛看向你的时候,深情得仿佛他眼里只有你一个。
当然了,他们也恩爱了大半辈子,人到中年还黏糊得不行。
她长了这样一张脸,为什么没能把陆廷序拿下?
到底是什么铁石心肠的男人,才会对她这样的大美人坐怀不乱。
秋水一般的美眸往下一扫,难道是因为身材不够好,所以他无动于衷?
肯定是。
臭男人,只会看身材。
她胸前扁扁的,以前的傲人高峰不见了。
原主从小就缺衣少食,长得格外纤细,身体发育得并不好。
原主在家里排行老三,是家里最不得宠的那一个。
上面有一个姐姐,一个哥哥,还有一个弟弟,个个都比她得宠。
原主的父亲是钢铁厂的工人,母亲是纺织厂的女工,在这个时代来说,家庭条件还算不错的。
可宋书宁没有上过学,小小年纪就要照顾家里人,得等家里人睡着了,她才能偷偷拿起姐姐哥哥的书本看看书。
大院里有个老爷爷见她这么勤奋刻苦,有时候会偷偷教她认字,她就这么跟着老人家学了好几年。
后来她长大了,家里人就想着法子把她嫁出去,好收彩礼。
原主长得不差,而且人也勤快,还真有不少人看上她。
只不过因为宋家要的彩礼多,很多人望而却步。
后来出现了这么一个男人,对她还算不错,还说是她小时候的朋友,想要跟她谈对象。
原主被吓得连夜报下乡当知青,远离那个是非之地。
可她没想到的是,她就算逃到乡下来,那个男人还是没有放弃,一直追着她不放。
他现在已经进到革委会,宋家把他当成座上宾,宋父还写了信,让她尽快回城结婚。
原主实在太害怕了,她不喜欢那个男人,对那个男人只有恐惧。
所以她打算嫁个人,让那男人不要再缠着自己。
可那人对自己太执着了,自己要是嫁给一般人,以裴青棠偏执的性格,未必不会想办法把她抢过去。
她把目光瞄向陆廷序,他是现役军官,而且听说他的家庭条件很好,说不准能护住自己。
宋书宁虽然不是很赞同原主的办法,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么做确实是最好的处理办法。
只是他现在看不上自己,她还得想办法把人拿下。
宋书宁看了一眼知青宿舍,窗台边挂着一条灰不溜秋掉毛的毛巾,这样的毛巾在她家里,用来擦地都埋汰,却是原主的擦手巾。
靠近箱子的地方,挂着一条好一点的毛巾,却只是稍稍好一点。
原主只有这么一条好一点的毛巾,洗头,洗澡,洗脸用的都是这张毛巾。
宋大小姐差点要崩溃了,坐了下来,捧着脸唉声叹气。
她可以断定,自己穿进一本叫做《七零锦鲤小娇妻》的年代文里。
她前两天刚看过这本书,对这本书的印象还挺深,女主是大队长的女儿张青苗,就刚刚过来叫她去吃饭的人。
男主叫李中旭,目前应该还没有出现。
陆廷序是女主张青苗求而不得的白月光,作用应该是刺激男主,推动男女主的感情。
女主上辈子被辜负,重生之后嫁给了前世的大伯,两个人撒糖虐渣。
而原主,在书里最后还是嫁给了裴青棠,最后被他杀了。
在书里对原主的着墨很少,只知道她在向阳大队当过知青,容貌姣好,结婚后仅仅八年的时间里,生了五个孩子。
没错,八年生了五个,平均16年生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