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大合唱 第(1/5)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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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近十点,王静怡心里烦闷,突然想出去走走,透透气。于是乎她提着马灯,沿着半山扶梯石阶,一路慢行,经过山顶街道,径自去了太平山最高的地方。
古人秉烛游园夜行,她提着马灯山腰漫步。漫不经心,走走停停,没心没肺,无忧无虑。月光清辉淡淡,风簌簌吹过树间,叶片哗哗作响,基坡上的野花,暗香盈放,开得多肆意,多浪漫,连花叶婆娑的姿态,也像在跳舞。一时兴起,她拿着灯,轻歌曼舞,随心所欲,任意挥洒。
水泥路分岔口,有一条人行土路,王静怡正要拐上去。
这时,有人开着红色敝蓬跑车,缓缓驶过来,原本浑然于静夜的王静怡,突然颇觉自己踪迹可疑,原地停下,一动不动,眼望远方,静待他过去。
那人经过时,瞥了王静怡一眼,发出一声轻笑。或许他在想,呵,这么晚了,这女人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呵呵,还跳鬼步舞!
王静怡担心吓着他,怕他以为自己是女鬼。她身穿一袭素白长裙,盖脚拖地。因为睡下再起,所以披头散发,海风对着后脑吹,长发顺风而起,不时飘荡在面庞,拂面而飞,浮起,又徐徐落下,掠颊而过,扬起,又缓缓荡回。迎面看,长发飞飞,乱发遮眉,散丝挡眼,看不清眉眼面目。看背影,白衣飘飘,不见手足,身边一盏马灯,灯光忽闪忽闪,恰巧似鬼火。夜深人静,山路转弯,冷不下遇到,抬头一瞄,形影诡异,灯火阴森,立马毛骨悚然,准能吓人一身冷汗。
因此,王静怡便把马灯提到眼前,装作正在调试灯光。
等他稍微走远,王静怡这才偷偷看他,沉默的背影,看起来很寂寞。车轮的轧轧声,听上去空落落。
刘昶喜欢飙车,买跑车,只为享受那飞一般的速度,挑敞篷,只为享有风在耳边呼呼吹的感觉。宵夜时,他们喝着伏特加,吃了顿潮汕牛肉火锅,辣得满身大汗,吃得过瘾。饭后,肠胃却辣得隐隐作痛,再喝一壶普洱茶下去,肚子胀得像皮球。刚才弯路超车,眼前猛然撞进一个“白衣女鬼”,讲真话,饶是他胆大,仍然让她给吓了一大跳,下意识踩刹车板,车子侧摆几米,虽说来了个急停,但再外滑一米,就翻坡而下,车毁人亡了啊。他一泡热尿,全化成冷汗,从毛孔齐刷刷的喷射而出,瞬息间溅湿衣衫。微醉状态的他,一下子清醒如晨起。
刘昶是个高傲的人,一者他出身名门望族,血统高贵;二者他资质甚美,又高又帅;三者他孤洁寡合,喜欢独来独往。他的确有心高气傲的一面,那是他的傲骨,可是傲骨并没有让他生出傲慢,相反,他骨子里是个温文尔雅、温润如玉的男子。可命运弄人,让他经历了世间最凶险的恶事,戒严和提防,便非比常人了,敏感猜疑,狷狂而又自私,凡事多想几种可能,多备几种方案。胡乱揣测,他明白有时会伤及无辜,可万一是真的呢,他的损伤,有谁能弥补?
刘昶慢慢腾腾地开着车,静悄悄地跟着她。看戏一般,看她蹦跳行走,看她迎风起舞,看她文静停下,看她娴熟调灯。活泼嬉戏,顽皮玩耍,像个长不大的儿童,举止不端庄,行为不优雅,看起来鬼鬼祟祟,非常不正常,但仔细一想,颇有趣味,琢磨起来却善解人意,体贴入微,有点兰心蕙质的潜质。
忽明忽暗的月光下,闪烁不定的灯光里,一个粉面桃腮、清水芙蓉般的“仙女”,亭亭玉立,秀丽迷人,刘昶一睹之下,不觉惊为天人。他身边的女子都轻浮且虚荣,视名誉如粪土,宁做富人妾,不做穷人妻,终究不过是粗鄙的庸脂俗粉。在阔少圈子,看女人只看容貌,只要长得漂亮,品行如何,他们根本就不在意,因为见色起意,只是花钱买笑,玩玩而已,又不会娶回家。一堆珠光宝气,矫揉造作的女人里,在错采镂金,涂脂抹粉之间,忽然出现了一个不加修饰的村姑,哎哟,煞是好看!清新,鲜活,粉嫩,特别漂亮!一群及时行乐,居心叵测的女人中,在逢场作戏,各取所需之交时,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女从天而降,哇塞,真是可爱!单纯,幼稚,易逗,尤其好玩!太棒了,只要碰巧出现了,他们想吃啥,就能吃啥,想怎么玩,就能怎么玩,可以耍到他们不想耍了为止,敞开来说,不就是钱嘛。独宠一段时光,女人们总避免不了羡慕嫉妒恨,都不必他们开口舍弃,就被她们合起而围攻之,群起而轰炸之,哭哭啼啼地让她们给撵走了。不然呢?真以为小燕子能嫁给皇子,简直白日作梦,想得不要太美哦!她们睁着眼睛,看她掉陷阱,钻圈套,一步步被哄骗,又一步步踩坑,其实瞒着她,早已算计好了结局,就是要把她嚼得骨头渣渣也不剩。她是成年人耶,一人做事一人当,她爱慕虚荣,关我们什么事,她病态狂妄,有我们什么事,千怪万怨,赖不到我们身上。
回到家,刘昶洗过澡,换上丝绸睡衣,喝着红酒,听着音乐,竟然越想越感觉奇怪,这样一个美人,不是呼朋引伴,歌楼买醉,却独自到山野秋游踏青,感受大自然的无限生机,即兴起舞,焕发自己的无穷魅力。柔弱女子,荒山野外,如此胆大,难道不怕遇到坏人?咦,事出反常必有妖。他没事干,百无聊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