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湘闽——旅程开始的地方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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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暮远站在一片血海中,温热的血舔舐他的脚踝,让他感觉痒痒的,也让他从梦境的混沌层面浮上了浅层。www.suxinwx.com

    “我为什么在这里?”这是他的第一个想法。

    噗嗤一声,胸口处感觉麻酥酥的,他低下头,只见一只彩色的蜈蚣在他胸膛上破开了一个大洞,紧接着,从他的胸膛中像液体一样流了出来。

    “这么大个洞,为什么没有血?”这是他的第二个想法。

    念头出现后,血海消失了,随即,他感觉脑后痒痒的,转过头去,是长势正好的穗苗。

    这是他长大的地方。

    再往下一看,他看见了一只穿着橙色道袍的黄鼠狼。他握着自己的心。他的身后,是穿着粗布衣裳的单耳狗,阴狠而毒辣。

    他不知道为什么那是自己的心,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黄鼠狼杀了他,他却更恨那只狗。

    恨不得分而食之。

    双眼中涌出了泪,那眼泪夸张的如同喷泉,从他的眼眶中奔腾而出。

    他感到非常的恐惧,这是他最初的情感,刚到这个世界,脱离母体时是第一次。

    现在,似乎要被那“黄鼠狼”连魂带魄的炼成丹,是第二次。

    滂沱的血雨从天而降。

    绵延的山道上,一辆马车缓缓前行。昏黄灯光中,只见车壁上金雕银砌,显然,它的主人并不缺大儒口中的“粪土”。

    驱车的马夫向手掌呵了一口气,一边正了正脑袋上的斗笠,一边回头向车厢内说道。

    “小姐,已近子时了。”

    “嗯。”车厢内传出铜铃般清脆的女声,带着闽湘女儿的柔软与温暖。

    两人继续赶路,相顾无言。

    马夫闲着无事,索性抽出了腰间的佩刀,擦起了刀上斑斑点点的人血。

    今天去接小姐的时候,碰上了几个不长眼的饥民,小姐给了他们几两碎银,他们却是见色起意,想要对小姐不敬,索性就将他们都砍了。

    这对张彪来说,已经算是家常便饭。

    忽的,这位中年人耳廓一动,擦刀的动作也停了下来,他轻拍马背,踱步向前的陆马也随之停住了脚步。

    他翻身下马,注意力高度集中,周围的场景被他迅速在脑海中拓印了出来。

    “草丛没人,树上没人,没有“地鼠”。”他呢喃了几句,眼睛看向了他的脚下。

    “这么小的娃子……看来是虚惊一场。”张彪用脚踢了踢地上人,目光立刻犀利起来。

    “练家子!”想都没想,长刀挥舞,直奔李暮远的脖颈而去。

    “唉~,莫杀生。”一阵虚无缥缈的声音扬起,传入了张彪的耳中,他炯炯有神的双眼立刻变得呆滞,无神。

    与此同时,一股悲怜之情自然而然的流入了他的心田。

    刀尖停在了李暮远的脖颈上半寸处,继而伸过来的是他粗糙的大手。

    车厢中,香烟袅袅,炉火熊熊,一位南乡佳人端坐在车厢中。

    她身上的装束与这车厢内的贵气格格不入,一身朴素的连衣裙,上绣朵朵三色莲花,头戴气通簪。唯独脸蛋倒是颇为好看,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

    前门处,传来了张彪的声音。

    “小姐,属下有事汇报。”小姑娘睁开了惺忪的睡眼,一双宝石般剔透的瞳孔中露出了一丝疑惑。

    “张叔说便是了。”她拂去了腿上的毛毯,拉开了门帘,下一刻,他就看到了被拎着的李暮远。

    “方才我看到她躺在路边,许是从北方逃过来的,若是再躺在路边,就要被雨淋死了,所以老奴就跟小姐说一声,至于怎么处置,全凭小姐定夺。”

    张彪一边说着,一边爬上了马车,脑海中对于李暮远的印象,也从一位来历不明的修武奇才变成了一个普通的逃荒小孩。

    王守仁就站在马车的旁边,滂沱的大雨打在他的儒袍,儒冠上。让他少了几分儒圣的气势,多了几分书生的撩破。

    就这么站了片刻,他看到张彪将李暮远放入了车厢中,随后一拍马背,马车缓缓前行,车轮滚滚,溅了他一裤腿。

    王守仁就这么站着,看了很久很久,直到他的衣袍都被雨水浸透。他才缓缓开口,就着漫漫阴云,就着满天风雨,就着浩然正气。

    “孩子,此次一别,怕是沧海桑田了。”

    王守仁一震衣袖,轻声说道。

    “圣人,当衣衫整洁。”

    他的儒袍立刻变得洁白。褶皱消失,儒冠青光闪闪。重新从一个落魄书生变回了千古一圣。

    “我王守仁,在李长卿身侧。”

    没有任何迹象,但王守仁的身影在下一刻,突兀地从天地间消失了。

    三日过后。

    李暮远终于从混沌的梦境中醒来,在那连绵不断的梦境中,他经历了许多常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