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唐方镜?大概死了吧 第(2/4)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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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别管人家是怎麽来的,你就说来没来吧!

    因为丁永强是重刑犯,而且是那种可能判处死刑的重刑犯,这种犯人的关押特别讲究,很多看守所都是单独关押的。

    这会儿吕志章在看守所内待着,脸色茫然。

    他在几天前还是赫赫有名的大律师,业内知名的刑辩律师,结果这分分钟就沦为了阶下囚,变得太快以至于现在他依然觉得有点假。

    我怎麽就进来了呢—·

    他其实坐在后悔椅上的表现还不错,比起之前进来的那些律师同行们要好不少,说的话也大都是对自己有利的。

    比如让证人改变证言这一点,他的口供就是,自己没有让证人改变证言,只是让证人将原本没说出来的证言说出来。

    而且,他没有让证人违背事实,因为对方确实自己说当时觉得丁永强的样子不太正常。

    这方面他的表现可比张伟要好的多。

    然而,这年头公安机关办案从来都是轻口供的,电话录音的证明力度比他的口供要强的多。

    但如果仅仅是有电话录音也不会这麽快就刑拘。

    公安机关能这麽快,主要还是丁得水的妻子那边交代的太快了·—·

    没错,就在吕志章被抓的第二天,她也被传唤了。

    进去后坐在那椅子上没有任何犹豫,甚至连审讯的民警都没开口呢,人家就已经把所有的事都给抖了出来。

    包括吕志章曾经暗示她可以给那个证人一点好处-··

    确实是暗示,没有录音也没有其他的什麽证据,但是丁得水的妻子本身就是证人。

    她当天进去当天就被放出来了,虽然妨害作证罪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理论上来说都是行为犯,但在实务中,后者明显更加严格!

    普通人只要不是太过分,没有真切影响到刑事诉讼活动,比如原本应该判有罪的,结果你给整的判了无罪等等,这种出现错判的情况,对于公检法三家来说都特别麻烦。

    你给人家找麻烦,那自然就要办你!

    正常来说没有影响到诉讼,一般也就批评教育,严重点可能拘留你几天,罚点款之类。

    但是辩护人犯这个罪,尤其是律师犯罪,那就不一样了,一律都是从严!

    律师自然觉得这样不公平,甚至在06年的时候,就有律师代表建议废除刑法第三百零六条,也就是辩护人伪证罪这一条。

    大家都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也就是妨害作证罪这个来执行就可以,不需要弄个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多此一举—·

    当然,肯定没成功,而且同样有人发声说了,律师和其他职业不一样。

    律师可以开调查令去查其他人的资讯,普通人能行吗?不行。

    律师可以凭藉双证加律所的专用介绍信等等材料,在侦查阶段就能会见嫌疑人,普通人能吗?

    要知道在侦查阶段能见到嫌疑人的,除了办案人员外就是律师了,所以律师职业真的很特殊。

    所以在把所有情况都交代了之后,丁得水的妻子被放了出来。

    然后就是连大姐了,那交代的更是清楚,毕竟是曾经跟着老唐维权过的,现在做什麽事都会多个心眼。

    手机通话录音就不用说了,便利店里的监控同样有收音装置,当初丁得水的妻子来找她说可以给点好处之类的话,都被录得清清楚楚。

    所以这麽一来二去,证据就很充分了,连公安机关自己都没想到会办的这麽川顷利。

    现在吕志章怎麽说都不重要了,直接就能零口供办案!

    网上热烈的讨论中,三天时间一晃而过,丁永强终于等到了律师会见,结果这位陌生律师说的第一句话就让他愣住了。

    「你是说,吕律师也—————-也进来了?」

    对面的律师点点头道:「对,也进来了,因为你的事。」

    丁永强在那里膛目结舌了半天,终于说道:「吕律师————-真的好敬业。」

    那确实是真的敬业,为了做案子,把自己都给送进去的律师,这还不能算敬业?

    甚至于网上都有人觉得这位吕律师是不是故意这麽做的,就是想和老唐「办案子不要命」来对比。

    不然没道理一个名气这麽大的刑辩律师会犯这种低阶错误·

    那律师脸上表情不知道是哭还是笑,

    大风律师事务所,老韩看着网上的通报,眉头都已经皱的不成样子了。

    他原本已经想好了,腾达要是做不了,那就他来做,以后让腾达去小孩那桌吃饭就行。

    但是,他想的是透过一些人脉关系,让律协给那个吕志章处罚的!

    能让对方停止执业一段时间就已经没问题了,结果腾达那边不动手则以,一动手,那直接就是往死里揍的。

    律师故意犯罪,那可是要吊销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