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维护自己的财产,也叫正当防卫! 第(5/6)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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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等。」

    在大爷懵逼的眼神中,那个年轻人就拎着包走到昨天的位置坐下,然后掏出了一本书开始慢慢看。

    有那麽一瞬间,大爷感觉这人应该不是律师,他在这边干了很多年,没见过律师会这麽执着的。

    很快,单法官收到了讯息。

    」刘局,你是说唐方镜又在门口等我了?这这咋办?我怎麽去局里啊。」

    真的是人都傻了,你唐方镜这麽牛的律师,居然用这麽无赖的办法,简直有点太不要脸了!

    关键是对方好像摆出了长久战的样子!

    领导那边也头疼,犹豫一下道:「先等等吧,你先出外勤,说不定明天他就不来了,毕竟他也不可能只接了这一个案子。「

    单法官也是无奈,只能继续出去干活。

    不知不觉间又是两天的时间过去了,唐方镜,一如既往!

    而且不知道什麽时候开始,网上突然出现了一个照片。

    那是一个年轻人在执行局外面席地而坐,吃着盒饭的照片。

    很多人一眼就认了出来,那正是唐方镜,只是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很好奇,唐方镜为什麽会在那里坐着吃饭。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快就有知情人出来爆料了。

    」唐方镜想见执行法官,在执行局外面从早等到晚,一直等了四天,却依然见不到人,打电话也打不通!」

    顿时,网上的声音全部挥洒向了昌邑区法院.

    网友们的想法很简单,你们法官不需要去打卡的吗?从早到晚,难道连几分钟的时间都抽不出来?

    单法官这次人都要麻了,他就不应该和唐方镜较劲,而且谁也没想到这个人居然真的从早到晚在那里等。

    这案子的标的额只是四十万而已,就算是四百万四千万,也没必要这麽拼命吧?

    但他只能拨通了唐方镜的电话。

    『唐主任,哎呀真的抱歉,我这几天都在出外勤,不知道你在门口等我,太抱歉了我这会就回去,咱们先碰个头。」

    」没事没事,单法官,那我等你!」

    挂了电话,老唐摇摇头,这又不知道是谁搞的鬼,弄什麽舆论啊,合理合法的手段就能解决的事。

    但是没辙,自己选择了网红这条路那就是这样,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

    等了大概半小时,老唐第一次见到了这位单法官,一个中年人。

    双方到了办公室坐好,单法官这才开口道:「唐主任,那个雅石的公司帐户我已经调查过了现在确实没有可动用的现金,所以我的意思就是说,先等等

    等到雅石那边工程进度上去了,监管帐户的钱就可以拿出一部分来,到时候四十万不算什麽的。」

    老唐摇摇头道:「工程进度到什麽程度了谁也不知道,雅石京州公司只是一个分公司,所以我要申请增加雅石总公司为被执行人,这是我的申请书!」

    话音落下,对面的单法官脸色开始发苦,他早知道唐方镜会这麽说,拖着不见对方就是因为这,但是现在没办法了。

    雅石京州是分公司,按照正常的理解,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成为民事意义上的原告和被告,分公司的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这是《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但是呢,分公司,也就是分支机构其实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尤其是一些营业法人,其本身都有独立的营业执照。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丶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丶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其中的第五款便是: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所以,分公司并不是说绝对不能成为被告,最起码像是雅石京州分公司这样的,成为被告没有任何问题。

    问题在于责任的承担,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和《公司法》的十四条有点不同,规定说: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所以,雅石的债务其实可以直接找总公司,这是法律规定的。

    但是,规定是规定,执行是执行。

    昌邑区法院只是基层法院,魔都雅石那可是全国性质的大公司,意味着执行法官要去魔都那边来执行,麻烦肯定不少。

    所以没人愿意主动提出来,而现在,这个事被唐方镜当面给捅破了。

    单法官苦着脸道:「唐律师,只是四十万的债务而已,京州公司这边没问题的吧,我觉得没必要再去找总公司」

    「单法官,这个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