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 不愧是林城法院,牛逼! 第(3/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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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确实,最高法这里留了个依当事人申请的口子,但是这里用的是「或」,法律规定里的每一个字,都是铢必较的。

    结果呢,有的地方直接就给搞成了必须得当事人申请才开始程式于晓丽愣愣地看着面前的规定,这一刻她知道了,对方绝对是有备而来,你看看这连规定都列印好了!

    立案庭里静悄悄的,其他人都在看着这边,律师们表面上看不出来想法,但是心里却由衷地佩服对方。

    一直以来法院给很多人的感觉就是很被动,干什麽你都得去申请,不告不理嘛,你不去法院人家就不会管你。

    但是,同样有一些事,需要法院依照职权来主动做的,比如现在的执行回转。

    眼见得对方不说话了,老唐更加碟不休:「你说话啊,怎麽现在不说了啊,你看你们一直说必须得申请才管,但是最高法都规定了,那到底怎麽回事?」

    」还是说—最高法的规定你们直接就无视了,该说不说,不愧是林城中院呢,最高法的规定都能当成废纸牛逼!「」

    卧槽!这一刻于晓丽真的很想上去捂住对方的嘴,这人是真的什麽都敢说!

    她真的不知道该说什麽了,她只是一个视窗的工作人员而已而且最关键的是,这里是法院!

    按照普通人的理解,法院应该是最应该守法的地方,规定摆出来就得按照规定来,总不能和那位周主任一样,来一句你法我笑吧。

    好在于晓丽的同事早就注意到了这边的争吵,这会儿已经喊来了庭长吴中浩,而且还带着两个法警。

    吴中浩一路走过来喊道:「干嘛呢这是,吼什麽唐方镜律师?

    听到这话,于晓丽居然感觉没有太大的惊讶,如果是唐方镜的话,好像一切都能说得通了,

    老唐看了看对方道:「啊,是我,我们见过?」

    」唐律师,上次刑庭那边再审的时候我见过你,可能你没什麽印象了—哎呀这事闹的—

    吴中浩感觉一阵阵头疼,怎麽就把这事给忘了,而且这唐方镜是真的不留一点馀地,直接就上门开愁。

    「这确实是我们的工作疏漏,我这里接受批评,这小于是新人,什麽都不懂就瞎说—

    说完后又道:「唐律师,那个我们这边会尽快处理,尽快处理.

    看着眼前的一幕,老唐身后的律师眼神中都带着茫然,这人居然是唐方镜?

    那刚刚刚刚自己居然退了几步,早知道就不应该退啊!

    而且,中院这边服软的有点太快了吧?

    人家直接承认错误,老唐也不好再揪着不放,对方要是硬到底说自己没错那他肯定要刚的,但是出来直接认错,而且态度特别好,这就没办法了。

    『那我等着。」

    留下一句话,老唐直接离开,有了这一出,相信中院的执行程序绝对会很快,而且会很强力。

    到了现在,该做的事都做了,接下来就是等,也让那位丁主任先感受感受什麽叫效率。

    虽然老唐觉得对方效率会很高,但他并没有想到,就在当天下午,回了二头村的丁得土就接到了中院执行局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