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这才哪到哪啊! 第(3/4)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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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便用自己的技术,因此并不存在达金公司主观恶意大的问题。」

    二审双方上诉就是这样的,老唐对于一审认定的「商业秘密」这些都是同意的。

    但是达金这边不认同一审的认定,坚持认为腾飞的技术不是商业秘密,

    案件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等等。

    所以就会出现两边的陈述「鸡同鸭讲」的感觉。

    而对于是否拆除生产设施,老唐同样发表了观点,

    「达金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体现我认为有两个方面,第一是适用该技术建设相应的生产线,第二则是使用该技术和生产线进行生产销售来获利。」

    「因为从涉案的技术来说,其所包含的设备选择以及相关设备的结构丶

    尺寸丶形状丶生产工艺参数等技术信息均是达金公司建设生产系统必须的技术。」

    「如果不使用该技术,那达金公司根本无法建立生产系统。」

    「《最高法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规定,权利人请求判决侵权人返还或者销毁商业秘密载体,清除其控制的商业秘密信息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本案中的生产系统很明显便是该商业秘密的载体,销毁承载有涉案技术秘密的被诉侵权生产系统是停止侵害的应有之义,恳请法院支持我方诉求!」

    老唐这次结合案件情况和司法解释,建立了一个新的逻辑关系。

    商业秘密在这里是以技术方式体现的,而对方建设生产线明显用了这技术,那生产线就是该商业秘密的载体,没有任何问题。

    根据司法解释,要求销毁这种载体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姜福志这边不好反驳,因为对方的逻辑是没有问题的。

    他能说的依然是「诉讼时效」和「并非商业秘密」这两点,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车軲话。

    太难受了,像是坐牢一样。

    老唐这边已经眯着眼晴道:「审判长,我认为对方代理人一直在重复观点。」

    姜福志听到这里顿时不舒服了,虽然我确实说车軲话,但你也不能这麽直接攻击我!

    「审判长,对方代理人人身攻击,我——」

    话没说完就被老唐打断了。

    「从开庭到现在,你一共说了二十五次诉讼时效,说了三十一次『非商业秘密』,所以你让我怎麽说?」

    「哦如果不信的话,可以和书记员那里确认一下,看看是不是?」

    就在此时,书记员妹纸弱弱地开口了:「唐律师说的没错,确实是这麽多。」

    姜福志闻言顿时涨红了脸,指看老唐「你」了半天却说不出话来。

    这个时候审判长好像终于反应过来了,开口道:「两边代理人都不要说话,未经审判长允许就开始吵架,各自警告一次!」

    「庭审继续!」

    姜福志人都懵了,不是,他在攻击我啊,他在人身攻击我啊,就—-----双方都警告,就这麽完了?

    还有书记员,她—·

    他也只敢想一想,不敢说出来。

    然而审判长又开口道:「达金公司代理人,你这边也要注意一下,重复的内容就不要再提了。」

    姜福志:「.

    不能说重复内容了,那就没话可说了,好不容易终于等到了审判长的「本次庭审结束,现在休庭」。

    姜福志拎着包黑着脸就往外走,本来还想着去和唐方镜打个招呼,现在,话都不想说了。

    怪不得都说唐方镜这样的人狗都不理,现在看来果然是这样,这整个就是疯狗嘛!

    姜福志做这麽多年律师,还没见过这样的律师呢。

    出了法院后,姜福志便马上发了动态:庭审已经结束了,情况不太好。

    与此同时,网上一些所谓的「普法博主」都已经开始发视频了。

    「各位,今天我们就来讲讲这个二审的问题,众所周知,二审的改判率一直都很低很低,为什麽呢,这就要说到这个考核了———」

    姜福志就想营造出一种氛围来,虽然维持原判是自己输了,但那和二审也有很大的关系。

    至于说改判,他认为不可能,因为一审就五个亿了,这可不是小数目!

    拆除生产设施更离谱,那三期的生产线啊,单单是建起来就花了几个亿,现在一纸判决下就要拆?

    除非最高法这边都疯了!

    网上的反应也确实和他想像的差不多,有的粉丝在安慰他,让他不要太难过。

    还有人再次提起了「地域保护」这个事。

    「等着吧,肯定还是原本的样子,姜律师尽力了,但这案子不可能改判,一审就不应该汉东法院来审。」

    老唐的观众也有和他们争论的,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