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十回 第(2/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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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常乐。
生平最努力的日子就是当年跑步训练,还有参加高考的时候。
她自认脑子不是顶聪明,也没有什么惊人的特长,完全就是个普通人。
她只要能像姥姥说的,平平安安过上一辈子,便很好。
大学毕业之后,于欢更是一度向着咸鱼的方向发展。
完全没有刚毕业的年轻人那种朝气和野心。
若是换个人来到古代,高低都会想要建一番事业。
最少,也要在衣食住行方面搞些风雨。
比如种地时,曲辕犁、农家肥,高产良种,都要研究一下的吧?
再有,盖房子的时候,水泥、玻璃,可以考虑考虑“发明”一个吧?
哪怕不管这些,搓个肥皂、酿个酒、糖盐改良一下,赚点钱改善生活也是好的呀。
就算啥都不会,单单做点此时没有的美味也好。
小说里不是有好多美食家穿到古代,开个小饭馆,抓住大佬的胃,也能混一个风生水起吗。
可于欢偏不。
她就想苟着,能过就行。
恰巧她空间还有不少吃的用的。
那就,摊着,吃完用完再说。
所以,于欢到了地方之后,跟着人家勤勤恳恳盖房子,老老实实拿着锄头翻地。
没有合适的肥料也不着急。
她都想好了,大不了地里全都种豆子,先养一波地力。
反正开荒前三年不用交税,她空间又有吃的。
节省点也能吃个两三年。
主打一个饿不死就行。
如今家家都没啥肥料,农人们急得不行,人人出门身上都要背着个篓子。
在山上的时候,偶尔看到一两坨动物粪便,马上就会被人珍惜的拾起来。
于欢经常往山里跑,其实看到过不少。
但是她心里对粪肥这些东西的态度还没有转变过来,总觉得脏。
加上心态上又不着急,便不肯伸手去捡。
倒是红姑家的小石头,整天出去顽都能捡上一些。
…………
于欢以一己之力,承包了两家的土地耕作任务。
红姑母子俩不肯干看着,都在努力的做着自己能做的那部分。
贡献不比于欢少。
田地里,于欢仗着自己力气大,将木做的锄头挥舞的像是铁器般锋利。
一锄头挥下去,大批的土壤被顺利的翻上来。
清晨微凉的空气中,于欢忙的浑身微微冒着热气。
在她旁边,红姑同样拿着锄头,把于欢翻好的土地归整成一排一排规 则的地垄。
小石头跟在她们不远处。
早上冷,红姑给小儿子穿上了打着补丁的长袖长裤。
虽然年纪不大,小石头也知道帮家里干活。
孩子懂事的埋头趴在地里,一点点用小手摸过去,摸到石头树枝就捡起来,放进背后背着的小背篓里面。
装满大半背篓,孩子就摇摇晃晃的站起,把篓子拖到地头,倒在一处。
此时,那里已经堆了不小的一堆。
因为一直半蹲在地里,又要用手去捡东西,石头的小脸弄的灰扑扑的,手上还有不小心刮得口子。
但他愣是一声不吭,做的很是认真。
看的于欢很是感慨。
等到终于开完一大片地,于欢迎着升起的太阳直了直腰,肚子突然咕噜噜的叫了起来。
于欢的胃口醒过来了。
到这个时候,她才算是真正清醒了。
对于现代人来说,日出而作确实难了些,她刚才全程都是半梦半醒的劳动的。
听到这个声音,一旁的红姑笑了,当先走到地头,在一个小包裹里面翻出了两个野菜馍馍。
她已经习惯了这位“表弟”的作息。
不同于红姑母子晨起就要吃饭,于欢都是早起一段时间才会感觉到饿。
应是不习惯这么早起。
自从两家一同耕作,每日做早食的任务便被红姑接了过去。
于欢把她的那半袋粮食直接送到了隔壁。
红姑也不矫情,接过之后,每日早食都做的十分扎实。
卖力气的人要吃饱了,才能干活。
于欢脸红红的接过红姑递过来的干粮和水,大口的吃了起来。
红姑的手艺没的说,野菜馍外型圆润可爱,吃起来口感也不似于欢自己尝试做的那样干的拉嗓子。
里面的野菜似乎处理过,并不十分苦涩。
于欢大口吃着,就着手中的凉白开,很快便填饱了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