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酷刑上 第(2/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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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

    &ep;&ep;剜去犯人的喉结后,刀手迅速地替他包扎出血伤口,然后就开始下刀。最先动手的部位是犯人的后背,按规定,每刀割下的肉必须只有指甲盖大小,不能多不能少,否则是凑不齐所需的刀数的。刀手们都有经验,知道杀一个成年人必须要施满三千多刀,刀刀须见血掉肉,要用大白瓷盘将其贴在面供观众鉴赏,并要得到赞赏,如果犯人在规定刀数前死去,刽子手将被观众嗤之以鼻,并有可能丢掉饭碗,而这次刑部大人们的命令是如果割不好,就让他们去补没割的刀数,在这样的重压下,两个刀手自是施展全身解数好生伺候洪家的这个犯人了。

    &ep;&ep;行刑用的锋利刀具都被编好了号,第一刀切胸口;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切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支解后的尸体残骸将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

    &ep;&ep;凌迟是个细致活,一天功夫根本割不完,在将洪照的四肢剔得只剩血肉模糊的骨头后,一个刀手给洪照灌了麻醉剂,如此可以保证犯人不会死亡,也能减轻他的痛苦。就这样,四肢被割的洪照被小心的抬了下去,准备明天再行刑,而那二百四十六口洪家后人却被集体赶到了洪承畴的墓前,就在他的墓碑前,一排排的拉出砍下头颅,最后,二百四十多颗头颅填满了洪承畴的墓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