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9 章 上天都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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霎时,金不戮脸上有些发烫。别开了,冷冷道:“不说算了。爱去哪去哪,别回来了。”
温旻终究是拗不过他。可也只是愁了一瞬,眸子又亮了:“阿辽,表哥今晚动身去邺京。你同去吧!”
金不戮惊疑地望着温旻,一时间无法分辨这句有多少可信:
小旻去京城……是为了影竺国公主的事?
是了,他们冒充岩祝三哥劫异邦公主,最终要落到朝廷上才有效力。和之前借三升道一事来压师父一样。
小旻要去京城,去挑动朝野上下压平安治,要害我师父!
……可他为什么要叫我一起?
金不戮瞪着一双无辜的眼,小鹿一般,忽闪而明亮,似汪着两轮星湖。因生病而消瘦的小脸,让眼睛显得更大而无助。
温旻看得心头扑通扑通跳起来,身上也有些发热。凑到金不戮面前,贴着他的耳朵亲了一下。小声问:“阿辽去过邺京么?”
金不戮当然没有。
温旻轻轻握着他的手,亲亲他的面颊,又亲亲他的耳朵。像说一个梦那般,循循善诱:
“表哥去过一次,邺京可好玩了。不及南海新奇,却十分贵气。有一条蜿蜒东西的河,叫雨花河,贯穿京城。河岸两侧琼楼玉宇,到了晚上简直是天堂一般的热闹。
“若去那里逛,绝然没有人走路,都是全程坐船。荡悠悠的,惬意极了。在船上点曲子、点吃的、看夜景。若看中了哪家铺子,也是划着船去逛。
“邺京全都是伺候惯了达官贵人的好吃的、好玩的,被□□久了,别有精致在里头。
“雨花河上有歌姬沿途卖唱。你点了她,她便上你的船来唱歌。藏在河道分叉处的柳条下听一夜曲子,比西湖更多了些野趣,比南海还多了些旖旎奢华。”
金不戮眉头一皱:“你在邺京点姑娘唱歌了?”
温旻赶忙摆手:“没有没有!宗内前辈带我从邺京北上时,经过了而已。表哥可没背着阿辽点什么姑娘!”
金不戮意识到自己问得突兀,垂下了眼睛:“爱点不点。关我什么事。”
可温旻一番对邺京的描述,已让他心中纠结起来。
他气温旻伤他害他。可又矛盾地觉得:若能跟着小旻同去邺京,自然方便知道维摩宗动向。届时,向师父通风报信就快了很多。
但小旻这样聪明。自己一身伤痛,路上和他朝夕相处,是绝对瞒不住的。
而且,在这些考虑之后,金不戮还有另一个小小的心思。
几乎是不由自主的,随着温旻的描述,他的心已飞到繁华的雨花河上,随小旻一起泛舟去。
他们一起吃东西、点曲子来听,和小旻嬉笑打闹,就像曾在白云小筑那晚一样开怀。
他明明是被他伤了。明明是恨着的。
可是在心底,他已把自己的伤,忘了。
春天那阵子,两人在一起的快乐,是岁月一把凶悍的烙铁。
将印子烙在金不戮心里,烙在他脑中。即便拿刀刮掉,也不可能抹平。比身外之伤更刻骨,更难忘。
他好生怀念。有那么一刻甚至想,便随小旻去吧!若被他发现,大不了被他杀了。
最终,他强行忍住了这浮想联翩:“算了,临近年末,金家堡有好多事,我不便出去太久——你几时回来?”
温旻毫不泄气,继续劝诱:“这次表哥可能要走很久。从邺京出来便要回小五台山去参加冬腊试炼,再来看阿辽就是年后啦。
“若阿辽随表哥同行,今年便可一起去小五台山过冬。我们抱着雪球看雪,打雪仗,用雪堆一个真的雪球玩。好不好?”
金不戮听得几乎要哭了,突然道:“小旻,你杀了我吧!”
温旻大惊失色,摸摸他的额头,看他是不是病了。又急着要传郎中来,当然被金不戮拦下。
金不戮强忍道:“我只是……不想离开金家堡太久了……”
“好好好,阿辽不离开金家堡,我回来。办完了所有的事,我立刻就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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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不戮生辰快结束时,温旻也还是没抱到阿辽。
但两人吃着长寿面和清淡的饭,一边吃一边互相望着彼此。看着看着便又贴在一起了,让温旻好好地亲了金不戮几下,这顿饭才算结束。
吃过饭,金不戮将爨莫扬赠给他的银冠拿出来,给温旻看了看。
银冠已在春日之战中□□得不成样子。七歪八扭,沾满污渍,锈而黯淡。是一个饱经□□的样子。还未曾见过一人,便已不能再见天日。
这顶冠,是爨莫扬遣人从层层废墟里翻出来的。
爨莫扬本打算找也不找了,回去新打一顶。金不戮却要留下它,说想留着警示自己。
今日大家不约而同提到了银冠一事,金不戮便拿了出来。
很难得,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