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 6 章 第(2/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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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里,被快速清理出去。
他妈认为这不是病,没必要治。
迟雾也发现了。
每次他表现出对数学的厌恶时,他妈反而会抱着他亲他额头,温柔地哄他,告诉他没必要勉强自己,还说他从小就不喜欢数学,都十几年了,习惯就好了,还说他别的方面的优点也很明显。
比如说他钢琴弹得不错。
可迟雾坐在钢琴前听老师讲课的时候,手指摁在黑白相间的个个琴键上,他总觉得,好像这一切,没那么有趣。
他觉得自己从小到大都是三分钟热度,他妈说他小时候喜欢的,他现在都觉得一般,甚至深感无聊。
迟雾又美滋滋地想,大抵他这辈子唯一不三分钟热度的就是喜欢于南,如果他小时候就见过于南,那他也有信心保证,他肯定会从刚长出牙的年纪就喜欢于南直到以后成了佝偻背的皱纹老头,直到躺在床上无力地死去,直到最后一丝对世界的感情都被剥夺。
迟雾把视线偏移更多。
直到于南把书合上,他才松了口气。
迟雾重新看向于南,发现于南脸上的表情有些难看,甚至称得上苍白,一如迟雾看了数学书后的反应。
于南揉了揉太阳穴。
果然,他不是学数学的料子。
深吸了口气,于南翻开高数书的封页,看着第一页写在“高数”两个大字正下方的他的名字。
这页上写着的“于南”两个字一笔一划极其舒展,可以看得出当初那个人写字时写得又慢又仔细。
于南盯着这两个字看得出神。
这时,迟雾才发现这本书的书页泛黄极其严重,像是翻了有些年岁了。
而这本书的出版日期更早。
是六年前出版的书。
于南伸出手指缓慢摩挲了下“于南”两个字,仿佛是在摸当时写出这两个字的那个人,他漆黑眼睫低垂着遮住眸中情绪,让人有些看不透。
迟雾看了眼那两个字。就着于南的神情,他也能猜出来,这字绝对不是于南写的。
迟雾酸溜溜地想,写的真丑。
应该是那个狗男人写的吧。
他俩倒是爱得情深意重。
迟雾突然觉得自己特别可笑,才三年,于南就移情别恋了,移情别恋也就算了,毕竟人类世界总是格外惧怕寂寞,成年人也总是通过各种手段来想方设法地排解 寂寞。
于南通过另一段感情来躲避被寂寞笼罩的恐惧,迟雾能理解。但他不能接受这段感情中于南格外投入。
寄照片也就算了。
居然还睹字思人。
于南这个骗子,还说喜欢他一辈子呢。
便利店的灯光骤然变得惨白,迟雾觉得这儿就是审判他自杀之罪的停尸间,冷冰冰地怎么也没办法回暖,全身上下都被彻底冻僵,血液无法流淌。
“话说回来,你不觉得这件事发生的很突然吗,他没病也没什么的,突然就死了,甚至连个收尸人都没有,还是死在家里后散发腐臭,邻居报警了,才有警察发现了他的死亡,我说我家最近怎么有股臭味,我甚至都多买了两瓶香水,当时知道真相我都要吓死了。”
便利店的门被两个高中生推开,在迎宾铃的震动声中,她们的交谈并未停止,而是一边在货架中寻找需要的商品,一边接着絮语。
“正常,现在这个社会,每个人看起来都衣冠楚楚,但其实一个比一个病得要深,要不怎么那么多人羡慕狗呢,只要每天想着找骨头吃就行了,无忧无虑的。”
“但是他都赚了那么多钱了,突然自杀是为了什么呢,我想不通。”
“有钱又不代表富足,他精神世界贫瘠呗。”
其中一位挑好商品,站在一旁边低头玩手机边等待那人。
那人嘶了一声,百思不得其解,“有钱还不幸福啊,在我看来有钱就没烦恼了,我看网上那些小说里,总裁一年给五百万,扮演他白月光的替身,这就是我梦想中的工作,要是我啊,肯定就干了。”
另一人抬头看了她眼,不赞成道:“当替身多憋屈啊,属于自己的一切特点都被另一个人的存在抹除甚至占有,还要被迫模仿她的喜好习惯,除非钱能彻底把我催眠,让我忘记那个白月光的存在,否则心知肚明地舍弃自己,多难受啊。”
于南眸子微动,视线端端正正地看向这两人。
迟雾也抬眼看着她们。
死了?
什么意思。
迟雾紧蹙眉头。
变成鬼后还会死亡?然后再次变成一具尸体,还会腐烂?
两个高中生到收银台前结账,其中一人看见了于南的脸,连忙给另一个使眼色,嘴唇不动,腹语低声道:“快看快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