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故事开始的地方 第(3/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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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镑的赞助。
结合着原著小说中廷根市的物价,这些钱别说自己应付两三天了,就算是一个月也完全没什么问题,足够自己把“0-08”这只小羽毛弄到手。
不过想想看,如果奥黛丽的这笔钱是用来赞助用的话……
那不得不说自己的徒弟可真的是赚大了。
要知道自己费心费力,到头来也是为了帮对方弄到特性。
最后分红的时候一份作家特效,两份洞悉者特性。
至于价格?
1000金镑!!!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算是诡秘世界的跳楼价的吧?
神明看的心累,外神看了流泪……
“那我走啦,记得不要再喂你“最好的朋友”更多的狗粮了,再吃下去它都快成猪了。”
“她是狗,不是巨龙。胃口没有那么大……”
“我,我才没有,这都是苏茜自己要吃的,我只是舍不得她挨饿!”奥黛丽脸色绯红,这心虚的话很显然他自己都不相信。
鲁恩王国,阿霍瓦郡,廷根市……
这是故事开始的地方,也是某位愚者成神之路的起点。
仔细想想,现在这个时间段“莫雷蒂”一家应该已经搬到水仙花街了吧?
自己在这里的住处,倒是可以过去看看。
“人在江湖飘,先不说挨不挨刀,最先考虑的应该就是衣食住行。”
“衣服的话我不需要,无论什么款式我都可以变出来,失误的话虽然有所需求,但着实不多,大多是口腹之欲,那么就只剩下住和行了……”
不过考虑到这个时代还用着马车,再加上一般情况下自己都是乙“灵界穿梭”作为效率而行走,所谓的马车也不过是让自己显得更加体面。
其实说到底,就只生成一个住的地方。
而说到住的地方,自然要更靠近主角一点比较好。
林默如是想着……
很快,他就来到了“廷根市改善住房公司”。
没错,他花了一镑直接雇佣一辆马车寻找的地方,多余的钱则是作为这位马车夫的小费。
尽管他记得莫雷蒂一家好像就是在“水仙花街”找到的这间公司,但问题是他这么一个外乡人,甚至来所谓的“水仙花街”都不知道在哪。
不过好在这个时代有着“马车夫”这样的便捷式“高德”。
如果忽略掉那位马车夫看自己的眼光,林默这一路走来还是很舒服的。
不过林默对此也不难理解。
毕竟以自己这身打扮,再加上高昂的小费,很难相信像是自己这样的绅士回去“廷根市改善住房公司”去购房。
而不是像那种大型的,正确的公司直接去买上一套豪华别墅。
进入房门,负责接待他的是一位和蔼的中年。没穿正装,没戴帽子,这和原著中描述的很像。
只不过看见他这么一位绅士……
这位中年人还是表现的有些诚惶诚恐。
毕竟没吃过猪肉,不代表没见过猪跑。
那看起来就是他买不起的高昂的布料,以及林默手上握着的那一柄看上去就十分昂贵,甚至有些像是古董的紫水晶权杖……
中年不禁有些怀疑,对方这一身行头能不能将他们这间公司买下?
还有就是……
为什么对方那张脸看起来有点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