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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货员见鹿淋雨发愣,轻轻晃了晃她的肩膀,说,“小姐,许多留洋回来的富家小姐都来咱们店里买衣裳。咱们店里的衣裳,是全海城最好的。”

    鹿淋雨尴尬地笑了笑:“都很好看。”

    售货员听后,挑了件白色绸缎的旗袍,拉着鹿淋雨的手腕往更衣室里走:“小姐,你的皮肤白,这件白色的刚好衬你,快试试。”

    鹿淋雨被推进了更衣室,她拿着旗袍愣了一会儿,本着试一试不花钱的原则,就迅速脱下了自己的衣服,换上了那件白色旗袍。

    她摸着自己的大腿,有些羞涩,这是件高开叉的旗袍。

    “小姐,换好了吗?”售货员在帘子前问她。

    鹿淋雨轻哼一声走了出来。

    售货员看着她,立马称赞了几句,说:“小姐,这件旗袍很符合你的气质,你不把它带回家就可惜了。”

    鹿淋雨是想买,奈何她兜里只有两块银元。

    她                                                转过身,委婉地说:“我刚从国外回来,身上也没带钱包。不如这样,你先给我包起来,我回家后派人来取。”

    售货员犹豫了一下,她打量着鹿淋雨,问:“小姐,你该不会……不回来了吧?”

    鹿淋雨昂头:“怎么可能,这旗袍我很喜欢,我还怕别人同我抢呢!”

    售货员思索了一会儿,刚想开口,却被一个低沉的男声打断:“这位小姐身上的白色旗袍,我要了。”

    二人闻声望去,只见一个身穿灰色大衣,戴着方框眼镜的男子走来。鹿淋雨仔细一瞧,这个人身材高大笔直,模样也是英俊。

    售货员眉开眼笑,上前一步:“李先生,您来了,今天怎么自己一个人?”

    男子没有看售货员,而是盯着鹿淋雨,打量着她:“我刚才说了,我喜欢这件白色旗袍,给我包起来。”

    售货员一愣,陪着笑脸说:“李先生,这件白色旗袍已经被这位小姐定下了,咱们店里还有别的样式,要不您再看看?”

    鹿淋雨嘴角上扬,好啊,我正愁如何完美的脱身,就来了个抢货的,那我就成全你。

    “既然这位李先生喜欢,那我便成人之美,让给他好了。”

    她迈步往更衣室走,却被那位李先生拦住,他打量着她,说:“小姐,既然你喜欢这件旗袍,那我也成人之美,不同你抢了。”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个女人从踏进旗袍店那一刻,表情就不自然,大概是表面风光,实则囊中羞涩,却又碍于颜面。而且,听她的口音不像是海城人,倒像是北方来的。穿着打扮也是新奇,她那条裤子……怕是海城找不出第二条了。

    他眯了眯眼,难道这个女人就是上面派来的留洋回来的副总编?呵,上面说好听点是怕我辛苦,派个人给我分担分担,实则是想插个人在我身边,监视我的一举一动。

    那帮老家伙,终究是信不过我。

    鹿淋雨一听这话,慌了,忙说:“不不不,还是我让给你,我让给你。”

    “哦?你这女人……有点意思。”李先生微微扬起嘴角,低头附耳,压低声音说,“我知道你买不起这件旗袍,如果你愿意去我的宅子坐坐,我考虑把它送给你。”

    鹿淋雨一愣,绷紧神经,往后退了两步=:“不用,你喜欢我脱下来给你就好,我真的不和你抢,真的。”

    她的目光坚定,目前最重要的是找到那个叫李明瀚的男人,完成第一个任务,而不是在这个旗袍店和一个帅哥抢衣服。更不可能去帅哥家里坐坐,和帅哥畅聊。不能被帅哥所迷惑,她还要转正。

    李先生见状,抿嘴笑了笑,挺直了身板:“这位小姐,你可知道我是谁?”

    鹿淋雨一头雾水,歪着脑袋问:“你是谁?”

    这时,售货员上前,附耳细语:“小姐,这是鑫明报社的总编,李明瀚先生,咱们海城的风云人物。”

    “谁?李明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