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装逼?狂妄的家伙(周一求追读!) 第(1/2)分页

字数:   加入书签

A+A-

    “呃……”

    面前这位皮埃尔队长实在是太客气了。

    他给罗伊夸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受到皮埃尔的青睐:魅力+1】

    不得不说,自打皮埃尔队长发现罗伊这个年轻人后,这几天是吃不好睡不好,他实在是太喜欢,太欣赏面前这年轻人了。

    当然,不是那种喜欢,别搞错了。

    他欣赏的点,是罗伊的勇敢和超强的战斗素养,罗伊那晚的表现实在是太亮眼了。

    曾经在三角洲特种部队服役过的皮埃尔·孔蒂,从警十几年了,他还从未在社会上见过像罗伊这样,战斗天赋如此之强的人,没有经受过任何特训,没有参军服役,更别提特种战斗训练了。

    本来皮埃尔队长第二天就想来布鲁克林分局与罗伊接触了,后来通过同事打听,罗伊被放了两天假,这才没来。

    这不,罗伊刚上班,他就立马来了,真是一刻都不想多等,生怕被别人捷足先登,抢了去。

    进门就碰到了凯恩·吉博力,仅仅两句话,皮埃尔就确定了凯恩也是来挖人的,他很庆幸自己没有落后。

    ……

    听完皮埃尔队长的话,罗伊算是知道了这二位来干嘛了,原来是过来招募自己来了。

    很可惜……

    罗伊哪都不想去……

    特别行动局固然是个好部门,但完全不合乎罗伊的现状,要知道,紧急行动组平日里根本无事可做,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吃饭,睡觉,训练,甚至很多队员都需要住在局里值班。

    仅仅住在局里这一条,就不符合罗伊的生活习惯,他是爱炮之人,无炮不欢。

    更何况训练不能增加属性。

    想出一次任务,得等猴年马月?

    别忘了罗伊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清道夫,经常住局里还哪有时间去赚外快了?

    戈登是顶头上司,对于罗伊来说,实在是太方便了,他在布鲁克林分局做巡警很自由,不仅可以一个人单独巡逻,想不上班直接致电戈登,就是一句话的事。

    换个单位,换个上级,你试试?

    还有这个自称副司长的凯恩·吉博力。

    这家伙应该也是来招募自己的。

    先不说这人贪功自傲,狂妄自大,臭不要脸,从其面相一看就是小肚鸡肠,斤斤计较的小人。

    那晚的事,罗伊历历在目。

    当时罗伊还说他是‘傻逼一个’。

    在这暗黑都市,如果不懂得低调做人,极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就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当夜戈登的发言,就是考虑了这个因素。

    马宏的恍然大悟,也是参透了戈登的思维。

    那可是十五公斤可卡因……

    那可是几十条人命……

    你知不知道这里的利益涉及到了谁?

    哪个部门的大佬?

    身居高位的参议员?

    亦或是局长,市长,州长?

    戈登是谁啊?

    老油条了。

    这里面的弯弯道道,他岂能不懂?

    作为黑白通吃的戈登,当时就想到了许多。

    马宏性格执拗,平日里只要脾气上来了爱谁谁,但经过罗伊这些日子的玩弄与洗礼,他也算是开窍了。

    听完戈登的发言,马宏立马明白了这件事的背后绝不简单,水太深,能不参与绝不参与,所以才配合着戈登,将全部功劳推给了凯恩·吉博力。

    这傻逼还沾沾自喜,洋洋得意呢。

    罗伊不仅讨厌凯恩的为人,更是对NYPD调查局无感,这是个专门负责案件侦破的部门。

    平日里的工作与其他单位多有重合,就比如纽约各个区的分局里都有警探,都有负责刑事案件的部门。

    他们经常来抢活,抢案子,抢功劳。

    经常人家其他部门案子都快办完了,调查局来插一脚,将最后的工作拿走,完事案子就是他们的了。

    许多分局的警探和重案组都挺讨厌他们的。

    还有一点就是,现在的罗伊对破案实在无感,他从未想过当什么警探,自己是清道夫,自己破自己的案子?

    一点成就感都没有……

    罗伊喜欢看别人破不了他处理过的现场。

    这样才有意思……

    再有就是破案太费脑细胞,不如当巡警出去‘biubiu’大街上的小黑过瘾。

    一枪一个黑哥们,自己属性嘎嘎涨,这才是罗伊想要的,破案不仅费时费力,有时候,几个月都不一定有一次开枪的机会。

    很多时候抓捕嫌疑人时,还不是要通知巡警配合?遇到拥有强大火力的罪犯或组织,还得呼叫特别行动局的紧急行动组,无趣,实在是无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