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引蛇出洞 第(1/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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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疯子骗我怜惜》 

    “这是学生们上课的地方,如今到用午膳的时候,孩子们便都给接了回去”,裴度见程拾一颇感兴趣,边走边介绍起周围,“否则,该是吵吵闹闹”。

    程拾一的视线停留在左右两边高大书柜上,厚重的古书泛着时间的黄,一本本竖着摆放占满大半书柜,卷卷竹简偶有用锦袋装好,垒在二三层,阳光从薄帘缝隙斜入,慵懒照明了一角。

    裴度站在她身旁,他微微低头,能清晰看清程拾一根根分明的睫毛,她肌肤不白,是常年练武被日光沐浴成的麦色,让人莫名想起夏日晒干成捆的麦秆,很有太阳的味道。

    手腕突然被人拽住,程拾一下意识抬头,“去看看吧”。

    程拾一眼睛微微睁大,她下意识搓了一下衣角,掌心粗粝与麻布摩擦的触感让她一晃神,“不了裴公子,我不识字”。

    “不识字啊”,裴度问,“你想认字吗?”

    识字。

    我......程拾一张了张口,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发出声音。

    她不是没有想过。

    有人说,像她们这样刀口舔血,生死边缘游走,苟且偷生的人,不需要读太多书。

    识字是大户人家才有的福气,有勇有谋那是大才。

    他们偷着得之不易的每一天,些许是某个明日死去的人。

    不需要费精力在这些无益的事情上。

    回忆是有声的。

    程拾一不知是谁说过这句话,可关于爹娘的记忆,存在与一句句好听的诗歌中。

    她爹是个樵夫,却是个很有学问的樵夫,会唱许多好听童谣,会在砍柴时大声背诗,会悄悄给娘亲写诗,还会说故事哄她睡觉。

    “想吗?”裴度耐心又问一遍。

    他琥珀色的瞳孔在光下泛着蜜似的,一遍又一遍,引导她直面内心的想法,“在对任何事上,没有人比你更清楚,什么是重要,什么是值得去做”。

    “只有遵循内心所想并为此付出行动,那根名为‘命’的线,才会渐渐浮现”。

    “我愚笨怯懦,平庸目不识丁,甚至可能毫无毅力”,程拾一抬头,圆而亮的眼眸紧急盯着他。

    分明是说着贬低自己的丧气话,她的眼里却像又火在燃烧,“这样也可以吗?”。

    “为何不行”,裴度垂眸看向她,眼里带着浅浅笑意,他身上总带着不知名的香气,很好闻,靠过来时,气息侵略地向她笼罩。

    “一遍学不会那就学两遍,平庸又如何,人贵自重,自己得瞧得起自己,至于毅力,能做到如何地步,一个双腿残疾者走一步,一个正常人走一百步,能说谁不够有毅力吗?”。

    “何况”,裴度微微俯身,与程拾一四目相望,语气带着异常的肯定,“我认识的阿溪绝对不是你口中那样的人”。

    明明此时失聪,心跳却震耳欲聋。

    “我是夫子,夫子的职责就是教书育人,传道授业解惑,往后的日子还很长,人变成何样,会成为谁,都难以预测,至少,能帮到你一点,我已经很高兴”,裴度揉了揉她的脑袋。

    程拾一有些急躁看向他,她嘴笨,不知道说什么,忽而就理解了当年有人会因为几句话说不出而急得团团转。

    她朴素又笨拙地表达“我该如何报答你,你有什么想要的吗?我会尽我所能”。

    “我们之间,不必说这些”。

    裴度把程拾一带到学堂旁边一侧厢房内,房内摆有几张桌案,还有软榻,供夫子休憩用,窗边摆放白瓷装着几支花,淡黄色的小花不炫彩夺目,却淡雅迷人。

    “你若真想谢我,倒不如多来品尝我做的糕点吃食”,裴度冲她一笑,“我喜欢做吃食,可总寻不到人一同分享,食物要分着吃才香”。

    “裴公子是很好的人”,程拾一由衷认真道,留意到裴度膝盖似乎有损伤,她想,正好春日过了,可以上山为裴公子寻一块好皮毛做护膝。

    不是的,裴度想。

    他只是习惯审时度势,依据环境隐藏锋芒。

    为达目的,他可以堆出假笑,假装剖露真心,相较于雷霆出击,他更擅长温水煮青蛙,伺机而动。

    本质上,他是个虚伪又自私的人。

    脚边突然传来被拉扯的动静,她低头,一只土黄毛发的狗供着她的大腿,圆溜溜的眼睛亮晶晶看着她,尾巴转得像陀螺,见她低头,一个劲地昂头,骄傲又生活,“汪~汪汪”。

    “欸?”,裴度从桌后探出身子,好笑地看着在程拾一身旁打转的小狗,他把食盒打开,取出里面的饭菜,不知从何处取来一个小碗,每一道菜都有夹里面,“真准时”。

    “又弄了一身脏,过来”,他朝奔奔跳跳的小狗招手,嘴上嫌弃,动作却细致又温柔,“它是我们书院里养的一条狗,捡到它那天也像今天一般,天气很好”。

    裴度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