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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下清贫校草后》 

    程霏霏几乎是连蹦带跳着上了三楼。

    一推门,只见任可心正四仰八叉地倒在自己的扶手椅里,被黎玥投喂一片西瓜。

    “你怎么在这儿?”程霏霏上前,毫不客气地将人掀起来,“本姑娘的椅子不接外客,边儿上坐着去!”

    任可心含着一口瓜,口齿不清地说:“听说你连暑假都不过了,特意赶回学校追男人,我便也来舍命陪君子,提前回来和你们相聚呗。”

    说着,又就着黎玥的手吃了一颗葡萄,夸张地嚼了嚼,贼兮兮地凑上去:“怎么样,浪漫的烛光晚餐吃完,人拿下了没有?”

    黎玥也含着一大口西瓜,脸上写满好奇。

    “倒是没有那么快,不过嘛——”程霏霏眼角眉梢都飞舞着笑意,“学长约我啦,后天去帮他搬宿舍!”

    吃瓜的二人:“……”

    “霏霏,你可别追着追着,给自己追成备胎了啊。”任可心重重叹了口气,恨铁不成钢地说:“自从高三那年,你遇到这个李泽昱,整个人就跟着了魔一样,一发不可收拾。我真是不懂,这姓李的不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帅哥么,除此以外,看着也没啥特别之处啊,值得你这么喜欢?”

    程霏霏跌进自己的大软椅里,嘴角扬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高三?你是说艺考那次?”

    “除了那次,还有哪次?”

    任可心回想往事,捂脸叹息:“我这辈子第一次见到那么硬的搭讪,实在辣眼睛,至今都难以忘怀。”

    *

    在任可心的记忆里,往前数两年,程霏霏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如果要形容一下,大概就是:一朵飘在所有老师头顶上的乌云。

    乌云随时准备着,给全世界降下叛逆的雷劫。

    除了好好学习,程霏霏没有不干的事。

    迟到早退,打架滋事,旷课泡网吧,诱拐他人旷课泡网吧……等等这些,都是普普通通的程大小姐的日常。

    不仅如此,她还出奇的高调。比如说,罔顾校规校纪,染了一头亮粉色的及腰长发。

    可能是学校门口那家店的染发技术不太行,才染没多久,头发就有些掉色。一头亮粉褪成了雾蒙蒙的古铜金,倒是更加接地气了,还多了几分可盐可甜的气质。

    程霏霏皮肤很白,被这发色一衬,显得更加红润有生气。

    走在校园里,每每吸引众多视线。

    因着这一头不寻常的发色,围绕在程霏霏身上的标签有很多,可是她似乎一点也不在意。

    身为发小,任可心也曾暗暗疑惑,她的好姐妹上了高中,怎么变得如此特立独行了?

    不过,那个年纪,大家都巴不得和别人不一样,也没甚奇怪的。任可心自己也偷偷打了一排耳洞,藏在头发里,生怕被大人瞧见。

    程霏霏高调了一年,把不良少女的名声散播得无人不知,却在高二暑假结束的时候,突然放出狠话——她接下来要痛改前非,好好学习!

    不仅如此,还斩钉截铁地表示,一定要考去帝都读大学。

    周围的人都有点傻眼,任可心也是。

    谁都没有把这番话当真。

    可是,豪言放出去之后,程霏霏的壳子里竟然真的如同换了个人。最直接的证据便是,那名声在外、令教导主任心梗了无数次的粉色长发,在夏天结束的时候,悄无声息地变回了黑色。

    开学那天,任可心看到一头乌黑秀发、整齐刘海、穿着板正校服的程霏霏,一度怀疑她是不是被什么不可描述的东西附了身。

    程霏霏什么也没说,连变身为好学生,都我行我素到懒得解释。

    她只是在某天晚自习后,将班主任堵在了回家的路上,理直气壮地质问:“老师,我怎么样才能去帝都念大学?”

    结合程霏霏自身的优势——外形好,音色佳,小时候勉强受过点艺术训练,老师建议,她可以考虑走艺术生的道路,去试试播音主持或者表演方向。这样,去好学校的机会,尤其是去帝都的机会,能变得更大。

    程家不缺钱,程广材听说闺女有这个志向,简直举双手赞成,恨不得把全市最好的老师都给她请来。

    程霏霏在一众老师的帮助下,从零开始进行专业课的学习,同时争分夺秒地恶补文化课。

    她还真的挺努力。

    整个高三,程霏霏没睡过一场囫囵觉,圈子里的聚会再也不参加,狐朋狗友通通不搭理,整天窝在房间里学习。偶尔出来上个厕所,看到电视上播的古装剧,都要念叨一下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有耕耘就有收获,程霏霏的成绩突飞猛进,终于摆脱了年级吊车尾的恶名。

    任可心一直觉得,照这个势头,她姐们儿一定能考去帝都念大学。

    ——直到遇见了李泽昱。

    高三上学期的期末,作为艺术赛道的考生,程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