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第二次谈判 第(1/2)分页

字数:   加入书签

A+A-

    几分钟后。

    谈判正常进行。

    “王律师您好。”

    “您好。”

    王律和对方律师握手之后,对着三位实习生介绍。

    “这三位是我的同事,朱律师,丁律师和苏律师。”

    “今天谈判的主要细节还是交给这三位和你们谈。”

    “你好。”

    “你好。”

    对面律师是属于告方律师,一男一女。

    一个中年黑框眼镜男,和一个中年妇女。

    简单和对方打过招呼后。

    两边也基本上认识了。

    朱一宣首先直接开门见山。

    “首先问一下,关于著作权归属的问题,就是我们发现,你们的客栈,并没有和鼎鼎设计公司签合同的时候,约定著作权的归属。”

    “但是我们又在律师函中看到,你们是认为你方客栈和我方鼎鼎设计公司共同设计的。”

    “这一部分,事实上我们是没有看到,可以问一下是哪些工作人员参与了设计工作吗?”

    在双方谈判的时候。

    苏凡简单的看了一下案子。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民宿客栈自己设计了风格客栈,而后又找了鼎鼎设计公司进行对客栈的设计。

    而后鼎鼎设计公司,用云上拉萨客栈的设计风格,给其他民宿客栈设计。

    所以这就产生了纠纷。

    主要对方,云上拉萨,和己方鼎鼎设计公司矛盾冲突。

    这次主要目的就是和对方当面谈判出简单的结果。

    从这案件看来,朱一宣用著作权作为切入点是正确的。

    苏凡心中暗暗点头。

    说的很清晰。

    说白了,就是要对方提供客栈设计风格著作证据。

    接下来就看对方律师回答了。

    “当初这个客栈设计的风格,最开始的创意和想法,本身就是我们云上拉萨客栈,主要的设计老师,提供了主要的设计思路,给这个鼎鼎设计公司设计的。”

    嗯,对方坚持著作权在手上。

    这个回答不意外。

    毕竟这个案件的矛盾核心,就是在著作权。

    朱一宣很快给出了回复。

    “那我可以理解为,云上拉萨民宿只是提供了一个大概的蓝图,给鼎鼎设计公司设计……”

    话还没说完,就被对方打断。

    这个时候对方黑框眼镜男律师说话语气提高了一个度。

    “不只是蓝图。”

    “包括当中若干设计的细节,包括装潢,主要的创意都是来自于我们,其实我们民宿客栈在上面是花了很多功夫的。”

    对方依然坚持著作权在自己手上。

    这只是一开始基本操作。

    先确定了双方各自的谈判的基础。

    说实话,这种东西,就是要找到一些细节。

    苏凡也没提前准备,也没有办法在著作权中找到弱点。

    这只能看朱一宣和丁辉自己发挥。

    空气稍微沉默了一瞬间,丁辉接过话题。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就是说,如果你们设计团队已经先设计出了一个大概创意。”

    “那又为什么又后来委托我们鼎鼎设计公司呢?我觉得这个事情从常理上而言的话,好像也说不通。”

    对方男律师接着答道。

    “我们毕竟是做客栈的,我们也不是专门的设计公司,那假如我们有一个更好的设计方法,但是又不好实现,我们就要通过设计公司去实现。”

    丁辉回道。

    “那我是不是能认为,云上拉萨只是提供了一个辅助工作?它并不构成这个作品的共同创意事实。”

    “它其实是一个委托合同,你们是委托人,我们是受委托人,委托合同里面我们并没有规定,著作权的归属问题。”

    丁辉刚说完,对方男律师立即反驳。

    “我们肯定不是一个辅助工作,主要的创意是我们提供的,设计公司只是帮我们实现,那么这肯定不是一个辅助工作。”

    基本可以说,著作权双方都是各执己见。

    其实苏凡猜到著作权不可能谈拢。

    主要还是在赔偿方面要谈好。

    朱一宣和丁辉一方当事人底线价格是十万。

    说白了,今天谈判就是要让对方接受十万赔偿的报价。

    如果接受不了,鼎鼎设计公司设计的民宿都要全部敲掉。

    “咳咳。”

    苏凡咳嗽一声示意另外两人不要说话。

    紧接着不紧不慢的说道。

    “既然著作权谈不好那就谈谈其他方面,你方怎么考虑的,或者说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