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忠勇鄂容安:清朝柱石的光辉一生 第(1/3)分页

字数:   加入书签

A+A-

    一、早年经历

    鄂容安的早年经历展现了他从科举入仕到逐渐成为朝廷重臣的过程。雍正十一年(1733),鄂容安通过科举考试成为进士,随即被选为庶吉士,并被任命为军机处章京,这标志着他在政治生涯中的快速起步。清世宗(雍正帝)对鄂容安寄予厚望,认为他具备成为栋梁之才的潜力。

    乾隆元年(1736),鄂容安被授予编修之职,并进入南书房行走。南书房是当时皇帝处理政务的重要场所之一,鄂容安能够在此任职,表明乾隆帝对他能力的认可。紧接着,乾隆二年(1737),他被任命为侍讲,负责为皇帝讲解经史典籍,这是对他的学问水平的高度肯定。

    乾隆三年(1738),鄂容安担任日讲起居注官,负责记录皇帝的言行和国家大事,同时担任侍读。这些职务使他得以近距离接触皇帝,了解国家政策和决策过程,为他日后的政治生涯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乾隆五年(1740),鄂容安被任命为詹事府詹事,这是一个重要的文职,负责辅佐太子。然而,鄂尔泰出于谦逊考虑,曾坚决推辞这一任命。乾隆帝认为鄂容安能够胜任此职,并且指出鄂容安一直遵守家训,受到先帝的重视,因此坚持任命他。同年八月,鄂容安又被指派进入上 书 房,与福敏一同工作,负责教育皇室子弟。

    然而,鄂容安的职业生涯并非一帆风顺。乾隆七年(1742),他因为左副都御史仲永檀泄露密奏之事而被罢官。这次挫折虽然短暂影响了他的仕途,但乾隆帝并没有放弃对他的信任。乾隆八年(1743),鄂容安再次被任命为上 书 房行走,并被授予国子监祭酒的职务,负责管理最高学府。

    乾隆九年(1744),鄂容安被委派与刑部尚书来保一同前往奉天,与侍郎兆惠共同审理奉天将军额洛图的案件。这表明他在处理复杂案件方面的能力得到认可。乾隆十年(1745),他被任命为兵部右侍郎,并袭封父亲鄂尔泰的三等伯爵,进一步巩固了他在朝廷中的地位。

    乾隆十二年(1747),鄂容安晋升为兵部左侍郎。然而,同年九月,因与兵部尚书彭维新等人在处理总兵高琦武备废弛一案中违反规定,鄂容安受到了训诫。尽管如此,乾隆帝还是给予了他宽恕,让他继续留任原职。

    乾隆十三年(1748),鄂容安担任会试副考官,并兼任翰林院掌院学士及国子监事,负责管理和指导文官选拔和学术研究工作。

    二、治理河南

    鄂容安在乾隆年间担任河南巡抚期间,展现出了卓越的治理能力和对民生的关注。乾隆十三年(1748)十月,鄂容安暂时担任河南巡抚。在他任职期间,不仅成功完成了向大小金川输送军队的任务,还因其妥善安排而被赐予孔雀翎作为嘉奖。

    乾隆十四年(1749)正月,鄂容安上疏陈述文武官员的表现优劣情况,得到了乾隆帝的高度赞扬。四月,河道总督顾琮调任漕运总督后,鄂容安被委以处理河南河务的重任。为了更好地治理河南境内的河流,鄂容安亲自深入伏牛山地区,对连绵八百余里的山脉进行了实地考察。考虑到伏牛山连接陕西、湖北两地,易于藏匿不法分子,鄂容安下令实施保甲制度,并将这一措施上报朝廷,得到了乾隆帝的赞赏。

    同年,卫辉参将阮玉堂因督操时鞭打士兵而引发兵变。鄂容安迅速采取行动,首先惩治了叛乱的士兵,然后再罢免了阮玉堂,这一举措与乾隆帝的想法不谋而合。此外,鄂容安还积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下令购入大量粮食补充各地常平仓,并组织修缮开封、归德、陈州三府的干支河流,以确保蓄水灌溉的功能。乾隆帝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在同年十一月赐予他所袭伯爵“襄勤”的称号。

    然而,乾隆十五年(1750)十月,乾隆帝巡视河南时,鄂容安却因一件涉及民间捐赠的事情而遭遇批评。他上疏报告河南士绅自愿捐款五十八万多两白银用于地方建设,但乾隆帝明确表示,自己巡游各地绝不允许给百姓增加负担,并命令将款项退还给民众。鄂容安请求保留捐款,以免中间环节贪污,但乾隆帝对此表示不满,并在保定召见鄂容安时严厉指责他,要求其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

    乾隆十六年(1751)三月,鄂容安弹劾归德府乡绅、云南布政使彭家屏及前任江苏按察使李肖筠抗粮达七千多两,结果两人被革职并追缴款项。同年,鄂容安还被派遣到湖北会审湖广总督永兴及布政使严瑞龙涉嫌贪污的案件。经过调查,最终确认永兴在进京时私受贿赂,而唐绥祖虽无贪赃枉法的行为,但在管理上存在疏忽。乾隆帝根据鄂容安等人的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作出了相应的处罚,包括撤销永兴的职务,并要求刑部重新拟定永兴及其他涉案人员的罪行。

    三、治理山东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鄂容安在治理山东期间,展现出了一位优秀地方官员应有的责任感和实际操作能力。乾隆十六年(1751)八月,鄂容安被调任为山东巡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