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我比较懒,就喜欢跑慢一点 第(1/3)分页

字数:   加入书签

A+A-

    《女王爷在娱乐圈杀疯了》 

    这次轮到姬越意外了,没想到蓝凌会答应的这么爽快:

    “你····考虑好了?”

    蓝凌翻到最后面,看到了合同文件,抽出放到最上面:

    “你都扬言要送我去奥斯卡抢影后了,我不表示表示多破坏气氛。”

    她对着姬越粲然一笑,笑的一团和气,但眼底略过的眸光透着清醒。

    不得不说,姬越很会谈判,他懂得如何攻略人心。

    先不论最后开出的价码如何,在情感上很能搏得对方的好感,让人觉得他是在真心实意为对方考虑。

    即便此时有更好的选择,情感上也会更偏向姬越。

    一顿铺垫下来,蓝凌都有些上头了,如果真是刚毕业的学生,这会儿八成已经感动的签完字了。

    但蓝凌不是,上辈子她见过太多老狐狸。

    那些常年游走在朝堂舞权弄势的大臣,前一秒还盛气凌人一副高高在上模样,后一秒就能痛哭流涕,毫无心理障碍的谴责自己的80条罪状。

    演起来简直能让你怀疑人生。

    倒不是说姬越在演自己,有系统资料做背书,蓝凌相信姬越的人品没有问题,流露出的情感也是实打实的。

    但口头承诺终究是口头承诺,牵扯到有法律效力的合约,最终还是看落到纸面上的东西。

    蓝凌翻开合同,跳过前面制式化的条款,重点看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分成比例、合约签订范围、以及最重要的违约金。

    圈内艺人解约面临天价违约金的案例比比皆是。

    蓝凌先扫了眼违约金额。

    竟然是空白!

    这是打算和自己商量着填吗····

    不由的扫了眼姬越,没想到竟然这么实在·····

    倒翻回前面的权利与义务,她看的很细,每句话都会思考背后的逻辑是否有漏洞,一般合同埋雷都会在这个地方。

    咬文爵字下来蓝凌没发现有什么陷阱,都是双方正常需要做的事。

    不仅没有陷阱,对方开出的条件堪称良心,比如明确写出保证艺人的技能培训时长;每年成功推戏不少于五部;每月还发6000的基本工资并按时缴纳五险一金····

    签约期为5年,比起圈内动不动10年起步的卖身契短了太多。

    分成比例也比较合理,自己4对方6按年限递增,比起二八、一九的奴隶合同,堪称业界良心。

    翻到最后的合约范围,蓝凌意外发现,这份合约不是全约,里面明确指出只签自己的影视约、商务约、综艺约。

    “竟然不是全约?”

    “我目前资源都集中在影视综艺这块儿,音乐和短视频直播没什么优势,如果你后面更适合发展音乐或者其他方向,再签其他专门做音乐的公司也来得及。”

    “这样不会耽误你。”

    这多少有点超乎蓝凌的预料,据她所知目前行业内新人的经济约都是独家全约。

    多得是推不到资源,却还捏着合约不放手的黑心公司,那种愿意为艺人考虑,把分约转给有相应资源公司的东家,已经是很负责任了。

    更别说一上来就考虑这么周全的。

    姬越这份合约被同行衬托的简直堪称业界楷模!

    完整的看完合约,蓝凌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姬越的诚意。

    虽然她没接触过别的经济公司,但结合现实情况考虑,平心而论,面对一个新人他开出的条件可以说是相当良心。

    起码从一开始,他就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

    蓝凌笑着调侃:

    “这上面的条件让我完全找不到讨价还价的理由。”

    “你做事这么厚道,我都怀疑舒瑶是不是脑子抽了才想要解约。”

    姬越双腿交叠换了个更舒服的坐姿,淡然一笑,同样是笑,但蓝凌敏锐的捕捉到笑容中一闪而逝的不屑:

    “个人有个人的想法,我们理念不合,对于她的选择我不予评价。”

    “我又不是钞票,谁都会买我的账。”

    这回答倒是让蓝凌高看了他一眼,先不说两人之间孰是孰非,能不在背后诋毁自己不喜欢的人。

    显然是有几分气度的。

    不再犹豫,蓝凌拿起桌上的签字笔,翻到第一页签名的地方。

    甲方签字处已经姬越已经签好了名,并且加盖了公司章。

    看到公司章印着【星耀娱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蓝凌突然反应过来一件事:

    姬越不是公司法人,他作为委托人代表经济公司和自己签,也就是说自己的合约最终是落在公司,而非姬越个人。

    如果以后姬越离职,或者内部人员调整,公司有权给自己换经济人。

    但,对于星耀蓝凌并不了解,先前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