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绯色黎明【晋江独发】 第(3/5)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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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玲坐在那,对面的是公司的hr。

    叶绯看见了黄玲——她已经很久没见过她了。

    只在赵西湄偶尔阴阳怪气的朋友圈里看到过,大意是黄玲现在已经换了四五份工作。

    赵西湄并不是一个太记仇的人。

    叶绯以前也问过赵西湄,为什么这么讨厌黄玲,赵西湄并没有立刻回她,是过了一些天才说——

    “那个时候我才不到二十岁,十几岁,她为了她的利益贬低打击我,让我一直以为我很差,后来再遇见别的编辑,总会下意识觉得自己配不上,自己不优秀,你知道吗,我从还十几岁跟她出了那一本之后,有很多年没有写过东西,我只是觉得,每一个坚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人,都值得被尊重,不管她年龄多小,都值得尊重。”

    有些事情,有一些热爱才能走的更长远。

    不管成功还是失败,能坚持下来,已经很值得被尊重了。

    可以不支持,但也没必要去踩一脚。

    叶绯是后来才知道这些的,赵西湄以鹿潘达的笔名出版书的时候,曾经被誉为一本封神,但也没人知道背后的坎坷和曲折。

    也没人知道她弄丢了这个对她意义不凡的笔名,眼看着这个笔名被黄玲塞进去很多枪稿败口碑。

    也没人知道她也有很多年停笔反复怀疑自己的。

    “都过去了,”赵西湄说,“看她现在不过只是个普通编辑,最近还失业要来这里应聘营销,我也觉得没什么好恨她的,没必要浪费时间,路还是要往前走的。风水轮流转么,能量守恒,她搞别人,早晚有一天别人教她做人。”

    -

    黎羡南将婚礼定在夏末,提前跟叶绯说了时间,风轻云淡的,以至于叶绯以为是走个过场。

    黎羡南那阵子有调作息,早睡早起,不过大概也是真把叶绯在海岛上的话听进去了,叶绯有几天醒来的时候黎羡南不在身边。

    她就躺在床上玩手机,没一会听见声音,她翻了个身,看到黎羡南手里拿着一扎玫瑰,显然刚从外面回来——

    “你干嘛去了?”

    “晨跑。”

    “那你买花?”

    “送你。”

    “……你晨跑干什么?”叶绯以为自己思维认知出现了断层。

    黎羡南云淡风轻把玫瑰花放在床头柜上,而后俯身,拨开她脸颊的碎发,吻了下她的唇,笑着说,“不是绯绯说,我不能生病么,晨跑锻炼,明早跟我一起去?”

    叶绯以前是不可能早起的,但因为黎羡南,她心甘情愿跟他早上出门。

    她也这才知道,就在槐三胡同和西郊檀宫的交界路口,多了一家花店。

    是方便黎羡南每天给她买一束花。

    她的一天,是从一束玫瑰花开始的。

    那时,两人也不算晨跑,只是早上六点钟出门,太阳升起,马路上空无一人,倒只有槐三胡同开始苏醒。

    叮铃铃的自行车铃铛,有老人用燕京话打招呼。

    叶绯站在胡同口往里面看,拉着黎羡南一起进去。

    赵老太的院子里,玫瑰花开的艳丽,那蔷薇开满了墙头,已经快开过了一个花期,胡同路上掉了点儿碎花瓣。

    花瓣被晨风吹起来。

    黎羡南让她在这儿等着。

    叶绯就乖乖站在胡同的墙边看花,老旧的院子门关上后还有一条缝隙,叶绯弯腰趴在那儿看,院子里的玫瑰茂堂堂的。

    她想,要是赵奶奶还在世,看见这满院子的玫瑰花大概也是开心的。

    或者,她开心也不会表现出来,肯定会一边刀子嘴说,“这就是玫瑰啊?我看也没什么特别的。”

    叶绯想到那个老人,心口也无端泛酸。

    叶绯直起身子,远远看到黎羡南手里拿着一大捧玫瑰花朝她走来。

    这么恍惚的一瞬间,她总能拎起一些碎片。

    两人初识的时候其实有些笨拙,那天黎羡南带她去看日出,给她买了耳塞,还顺手买了一把玫瑰花。

    那时她说,“只是一把玫瑰而已,我自己也能买的。”

    黎羡南是第一个送她玫瑰花的人。

    正胡思乱想,黎羡南走到她面前,叶绯伸手接过来,挽着他的手往西郊走。

    “黎羡南。”

    “嗯?”

    “你还记得2014年吗,那会你怎么买耳塞,还要送我玫瑰呢?”

    “……”黎羡南还真想了想,说,“想让你笑笑来着,不过那会我也不太会哄你,以为玫瑰就能让你笑笑。”

    那是她收到的第一束花。

    “没人送你,我送你,我也愿意一直送你。绯绯,为你心甘情愿,是我给你的诚意,”黎羡南牵着她的手往家走,“就像我不喜欢吹风,但我喜欢跟你在一起,吹不吹风已经无所谓了,我的意思是,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