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羽毛 第(2/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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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破烂烂的里德尔呀。

    替我挑选魔杖花了很长时间。明明所有魔杖在我手上都很安静,我能把所有东西变成我想要的样子,但是店主还是觉得不行。

    “为什                                                么?”我忍不住问他。而店里的一角已经全部是我变出来的亮晶晶的宝石。

    我之前可是做了几十年的鸟,当然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试试这个,紫衫木,凤凰羽毛。”

    我看见邓布利多教授的眼神动了一下,这个魔杖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吗?

    但是它在我手上与其他的没有什么区别。

    “不对,不是这个。太温顺了。”店主从我手里拿走它,又拿起一个盒子,“这个吗?”他自言自语,“大胆的尝试,但是它对于其他巫师来说都太难以掌控了。”

    我拿起它,感觉到一阵久违的熟悉——

    -派瑞特,你像个骑士小说的主角一样在发光!

    旁白吹捧我。

    “七点五英寸,山茱萸木,还有非洲一只异常长寿的鹦鹉的羽毛。”店主盯着我手上的魔杖,脸上满是怀念,“我去那里的时候,它刚好七十岁,还对我说:‘老头子,我要吃坚果饼干’。”

    我......

    -他好像在说我们。

    旁白适时补充。

    “可惜,如果它不是在飞翔的时候撞到了玻璃,还会生活得更久。”

    够了!不要再重复我的死法了!

    所以,到底是谁发明了该死的玻璃!

    好在店主没有继续点评我之前的鸟生。他转头评价起我的魔杖:“虽然有些过于短小了,但是短小的魔杖也适合灵活的施法,山茱萸木魔杖也适合那些喜欢展示自己的巫师。孩子,这是一个有独特魅力的家伙。”

    我朝他露出笑脸,帮他把那些宝石便会原本的样子。他惊叹一声,跟教授说我是个相当有天赋的学生。

    “没错,出色的变形术,派瑞特。”他朝我笑着说:“看来我可以在分院之前先给你加十分。”

    我现在也不纠结里德尔的那个学校了,好奇地拽着他的袖子问:“教授,你觉得我会去哪里?”

    “大多数有勇敢特质的会去格兰芬多,宽和善良的人选择赫奇帕奇,聪明敏锐的人在拉文克劳,精明能干的聚集在斯莱特林。”他跟我介绍。

    我想了想,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好孩子,这些特质好孩子都有。

    那么我会被分成四个吗?

    我有些纠结。

    “派瑞特要去哪里呢?”他问我。

    我把我的担忧告诉他,他只告诉我别担心,我不会被分成四块。

    好吧,那就这样吧。人类总有炫耀自己经历和秘密的恶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