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世事难料 第(1/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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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会这么说?因为如果男子早亡或者打算离婚,夫妻婚后的财产最起码有一半属于妻子,法律可以保护女方的合法利益。

    包括男子本人及其父母、儿女,都无法剥夺女人在婚姻延续期间应得的财物分割,这是女性能够得到的一些补偿。

    而作为情人的确不怎么违法(那种搞婚外情的不在其中),但情人根本没有资格分割出轨者在同居期间挣到的财物,只能指望出轨者赠与(但搞婚外情的另一方有权追回)。(1)

    男方一旦不喜欢那个情人,完全可以想办法弄走女方,反正想要甩开情人并不算是太难,有的是方法和手段。

    说起来做情人能够全身而退就算是不错,为什么会这么说?那是因为曾经某个女性做了相当厉害的男人的情人,以为自己将来一定过的好。

    然而世事难料,做了好几年情人后的她最后非但没有拿到什么好处不说,还因为是好几个公司的法人而背了一笔沉重的债务。

    由此可知做情人也不是没有风险的,当然像那个倒霉蛋一样背上债务风险的还是比较少,毕竟找情人的男人们如此这么不惜香怜玉真的太少,而且一般男人也没有那个本事。

    虽然没有背负债务的风险,但还是有别的风险,如果男方没有妻子还好点,要是有妻子有被情人妻子打上门来赶走的风险,还会被人看成破坏家庭的坏女人。

    如果男人没有结婚也不是完全无风险,在两个人同居期间男方突然间想要结婚,往往直接另外找其他女人结婚,而放弃了同居不少年的情人。

    要是有人觉得奇怪,问就是:同居多年后彼此两个人已然太过熟悉,没有了爱的激情,因此另外找个再一次激发自己爱情的爱人。

    这是有真实事件的:有一对男女同居在一起好几年,两个人是男的帅,女的美,怎么看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情人,结果那个男人外国外去了一趟后遇到真爱立马结婚。

    而那个被抛弃的女子在事情发生前绝对没有想到,自己的情人外出一趟就会移情别恋,而且是那种结婚的那种。而她这个前任情人,直接被抛到九霄云外。

    等知道后什么都晚了,自己的男人已然变了心,还怎么也无法挽回,因为对方已经结婚,而她这个先到的,反而没有任何立场。

    也就是不长的时间两个人还十分恩爱,一转眼良人变成其他人的丈夫,这个打击对她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她那时候怀孕了,原本以为这是一个惊喜,两个人终于有了爱情的结晶,转眼她就发现自己被抛弃了,受到打击后的她流*产了。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作为同居的情人,即使在同居期间两人之间的关系有着妻子之实,却没有妻子之名。

    在某些时候没有真正的名分很吃亏,一旦男子想要移情别恋,就根本不需要给女方一个交代,导致女方完全没有一个缓冲的时间。

    如果上面的女子当初不是同居,而是结婚的话。那么男方绝对不能这么快的闪婚,毕竟支持重婚的国家没有几个,大都是一夫一妻制。

    这也导致作为情人关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很吃亏,比如说没有妻子的身份,在关系结束时根本拿不到什么补偿,因为法律不支持。

    也许有人会说这完全是两个人的事情,和则聚,不合则散,人家男方不乐意再延续所谓的情人关系,就不要跟着惹人嫌,老老实实走人就得了。

    但凌霄怎么看要是这么做的话就有些傻,女子即使选择同居,往往也会付出自己的一定真感情(那种完全为了捞钱的人除外),什么好处没有拿到后就被直接打发了,也太廉价了点吧?

    这么做会让男人感觉女方的好吗?不会,事实上有些男人根本不会以为那些认为拥有爱情就可以拥有一切的痴情女十分珍贵,说不定还觉得就是一个花痴女,不会放在心上。

    如果女方觉得同居多年死活不愿意分手的话,也没有啥好下场,只怕会被打上拜金的标签,所以做情人的风险不少。

    这一点上的确不如妻子这个身份好,如果结了婚的话男方想要搞什么第二春,只能去离婚,作为妻子有权反对,有时间作为应对。

    从这个角度上看婚姻中丈夫出轨,妻子会得到其他人的舆论支持,而作为情人被人同情的可能性太少,就算是同情也往往觉得做情人的女子太傻。

    因为就算是做丈夫的人找了新欢登堂入室,想要把妻子抛弃,妻子完全有立场去指责对方,甚至因为丈夫出轨可以拿到补偿。

    有人觉得惦记着财产的行为十分市侩,但凌霄不认为,这是正常的财产分割好吧!要知道一句话说得好: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万万不能,为什么不拿应得的财产?

    当然凌霄并没有非要其他女性走入婚姻殿堂的想法,毕竟婚姻对不同人来说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在婚姻中得到一辈子的家人,也有人会觉得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彼此不同的看法,也就造成每一个人都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