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初见陈梅梅 第(2/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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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

    两个人就坐在干树枝上喘粗气。

    “累坏了,真是累坏了!”黄铃用脏兮兮的袖头擦汗,却笑得很甜。

    李氏刚烧开水,给他们爷俩一人倒上一碗,由于倒得太满,溢出来,把桌子上白金枝送来的纸溢湿,慌得黄德荣赶紧拿过去,往下甩水:“我说你就不能小心些?可惜了,可惜了!”然后,在自己身上擦。擦出血一样红。

    “什么好东西?不就一张纸吗?又不是狗头金子!”

    “你懂个屁,说不定就是狗头金子!”他还在身上擦。

    “哎,我们家又没人认得字,哪来的纸?”李氏不明白。

    “白金枝送来的!”

    “她干吗要给我家送纸?”李氏看一眼,颜色还是红的。

    “有人相中你女儿了!来说媒的!”

    “谁家?我女儿可不能轻易嫁!”李氏走回来。

    “当你女儿金枝玉叶呢!”黄德荣还在用手抚着纸上的潮湿,那已经入了骨头里。

    “说说,是谁家?”李氏有了兴趣,走过来,踢了他一脚,从他手中扯过纸,认真看。

    “大,妈,我不嫁的!”黄铃脸上有了少许桃花红,妩媚从红,淡淡的红中溢出来,如鹿撞怀,慌乱得手足无措,“谁会想起这事?是哪一个?”她用手挽弄着短短的焦黄的辫梢。

    “你认得字吗?装模作样。”黄德荣从李氏手中扯下纸,翻过来倒过去看,“这写的都是什么呀?狗尾圈圈,字是这么写的吗?”愣是看不懂。

    “好象你认得字似的,你也不认识!”

    “我虽不认识,但字没有这样写的!”

    “要是我弟弟在就好了!”黄铃有些娇羞。

    “快说说谁家?”李氏等不急了。

    “大,不要!”黄铃双手抱头。

    “你我绝对想不到,她是怎么相中我闺女的?不应该呀!”

    “我叫你卖弄!”李氏又一脚。

    黄德荣没坐稳当,摇晃几下,差点儿就倒后面了。

    幸亏有黄铃双手拉住。

    “李墨香托她来说的,你们绝对想不到吧?这是男方生辰八字,经李大师批的!”黄德荣把它交女儿手上,“你自己看吧!”

    “我又不认得字,看它干甚?”黄铃把它扔桌子上,起身去缸里舀水洗脸。

    “看来我闺女是糠箩子跳米箩里了,这是好事。”李氏光顾着高兴。

    “你别高兴太早,那陈啸虎远在北平上学,能看中你闺女?”黄德荣既是给李氏泼冷水,也是泼给自己的。

    “我闺女怎么啦?也就是生在这样穷家破堰中,要是生在那些大户人家,说不定就是能识文断字的大小姐!”

    陈夕红想不到史凤琳这么决绝,也许真的如他所说,那他就是一定是人人谈之色变的南方革命党,这要是被抓住,是要杀头的,她迷茫,她害怕,南方到底有多大范畴?革命党究竟是干什么的?她无从知道,作为他的未婚妻,竟然想见他一面,都如此困难,这段感情,她看不到希望。中学毕业之后,她没能如愿继续象哥哥那样去北平深造,而是一头扎进偏远的土木镇,去和一个老鳏夫学习枯燥无味的中医,这是她不愿意做的,但她同时又为沈福祥的精湛医术所折服,中医如此博大精深,她深感力不从心。

    福祥医药铺自从有了陈夕红,那些有些小毛病小问题的女人扎堆往里面钻,渐渐得陈夕红有了名气,也就有人注意了她,无论是扎针还是中药剂量配比,都手到勤来,许多时候,陈夕红完全可以独挡一面,一般很少有疑难杂症能难到她,她没事时,除了看书,就是到后院晒那些收上来的药草,半夏、瓜蒌、芦根、葛根、金银花、马齿苋……沈福祥年纪大了,无儿无女,拿她当女儿,陈除了干这些,洗洗刷刷,扫地做饭,经过这三年历练,除了看妇科,头疼脑热,受凉感冒,也看,从书本到实践,一下子通透起来,一个大姑娘,管着别人生孩子,听着都觉得不可思议。

    李墨香有时逢着赶集的日子,也会来到土木镇,没事来女儿工作的地方转转,给沈福祥带点吃的,或是给他洗洗衣服,有时把做好的鞋带来,通常来一下就走,象风,这回来了,就把女儿知道和不知道的三件事告诉她:1、是史凤琳来看过她。2、让白金枝给她哥介绍黄铃给她当嫂子。3、是黄鹤松的凶险事背后人们的各种谣讲。

    陈夕红不打岔,认真地听,听后却说:“妈,别的事还好说,独独我哥的事,你不该善做主张,他们配吗?”

    “我就知道你会反对!”

    “我反不反对并不重要,关键是我哥,你要充分遵重他的意见!”

    “你不知道黄铃那丫头有多能干!将来无论你哥怎么在外面折腾,家里大门永远为他开着,这一点至关重要!”

    “妈,我说不过你,但这样做有些欠妥,我看还是听听我哥的意见!”

    有点冷,但有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