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一句话 第(2/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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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打算,是后来发生了什么,才导致我当事人情绪激动掏出了刀。”

    简疏文按下暂停键,指着监控画面说:“事实并不像控方证人所说的那样——吴宇到达停车场后我当事人立即从车后跳出来连捅吴宇八刀,监控显示,动手之前两人还有一句对话。”

    简疏文问郁继仁:“你们俩说了什么?说原话。”

    郁继仁道:“我看到吴宇,说的是:‘吴经理,我那个事……’,我还没说完他就打断了我,他不耐烦地对我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们这是穷病,不怪谁,怪命。’”

    简疏文说:“各位,就是吴宇的这一句话‘你们这是穷病,不怪谁,怪命。’刺激了我当事人,使我当事人失去理智,失控将吴宇杀死。所以,这是由被害人的过错引起为行为人情绪波动而导致的一起激情杀人。请审判长和各位审判员在量刑的时候考虑到激情杀人情节较轻、被害人也存在过错,对我当事人从轻处罚。”

    吴宇的妻子怒道:“激情杀人怎么了?有区别吗?杀了人就该死!立即死!”

    审判长告诫吴宇的妻子控制情绪。

    审判长质问简疏文:“辩护律师,判定是激情杀人的条件有三个:一是被害人犯有严重过错,二是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以至于失去理智,三是必须当场实施。你觉得被害人吴宇犯有严重过错,但吴宇在案发当时只说了一句话而已,只是这么短短的一句话,你如何认为他犯了严重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