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成笑柄 第(2/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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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公诉人举起那枚窃听器,说:“被告人时桐,在上城区公安分局进行的抓捕行动中,以非法手段在警员林子川身上放置窃听器,窃取行动计划,已经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应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白桀辩驳道:“《刑法》一百八十二条关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定义,需要注意两个关键点,第一,手段必须是非法的,第二,获取的必须是国家机密。”

    公司人道:“这场抓捕行动针对的是一起跨国枪支走私案,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级别很高,非常重要,这次行动计划属于国家机密。”

    白桀道:“我不是质疑这场抓捕行动的重要性,我的意思是,这枚窃听器之所以会出现在该名警员的身上,跟抓捕行动没关系,既然跟抓捕行动没关系,那就不是窃取国家机密。”

    现场哗然。

    白桀说:“在刚才公诉人的叙述中,这枚窃听器是被封在了一封信的火漆里,那这封信是从哪来的呢?”

    “也是被告人时桐给那名警员的。”

    “我当事人为什么要把信给那名警员?”白桀现场问时桐:“时先生,您为什么要把那封信给那名警员?”

    时桐想起简疏文的叮嘱,组织语言,说道:“那名警员林子                                                川,是跨国枪支走私案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在调查这起案子的过程中,林子川一直与我有联系,我向他提供有关犯罪嫌疑人坤有金的情报,那封信也是情报之一,我说的这些你们可以向林子川求证。至于信封上的火漆什么时候被人做了手脚,我不知情。”

    白桀问:“时先生,你的意思是,窃听器不是你放的?”

    “我从来没有承认过那枚窃听器是我放的,只是它出现在我给林子川的信封中,所以我难辞其疚。”

    白桀申请证人出席。

    简疏文站在证人席上,开口第一句就是:“窃听器是我放的。”

    旁听席上的人窃窃私语,悄悄讨论。

    时桐望向简疏文,脸上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心里惊讶万分,简疏文事先没说他要帮他背锅啊。

    简疏文继续说道:“但我不是要监听警方的行动计划,我只是想知道林子川的动向。我针对的是林子川个人,跟警方的行动无关。”

    法官奇怪地问:“你跟林子川有私人恩怨?”

    简疏文点了点头。

    “你们有什么私人恩怨?请阐述清楚。”

    简疏文看似纠结,实则早就想好了说辞。他说道:“那段时间林子川跟时桐经常见面,我不知道他俩见面是为了传递情报查案子,我怀疑时桐跟林子川有不正当关系,心里吃醋,就偷偷在时桐准备给林子川的一封信上动了手脚,把窃听器封在火漆里,想要监听林子川。非法窃听的是我。”

    法官的脸色愈发古怪,“证人,你跟被告人时桐是什么关系?怀疑时桐跟林子川有什么?请描述清楚。”

    简疏文重复道:“我跟时桐是同性伴侣的关系,那段时间时桐和林子川频繁接触,而我不知道他俩是为了查案,我误会时桐劈腿林子川,特别地吃醋,所以才会用非法手段监听林子川。”

    旁听席上传来笑声,这笑声先是窸窸窣窣,随后越来越大,最后变成哄堂大笑。

    今天这事,简疏文沦为了一个笑柄。

    在一片笑声中大概只有白桀这样的冰块脸才能保持镇定。

    白桀依旧一丝不苟,继续为时桐辩护:“回到《刑法》一百八十二条关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定义,还是那两个关键点,第一,手段必须是非法的。非法放置窃听设备,手段确实违法,但这么干的是我当事人吗?不是。我当事人只是为警方提供情报,帮助警方查案而已,非法放置窃听设备的另有其人,与我当事人无关。第二,获取的必须是国家机密。警方这次的行动计划非常重要,的确是国家机密,但是窃听的内容却根本不是针对这次行动计划啊。”

    白桀看了一眼证人席上的简疏文,说:“他想窃听的是所谓的‘情敌’林子川的动向,跟行动计划无关。这整件事都跟警方的行动计划无关,只是一个醋罐子误会伴侣劈腿后,对‘情敌’生发出敌意,而弄出的一起乌龙事件。”

    白桀又道:“当然,不论是因为什么原因,非法放置窃听设备都是违法的,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要怎么处罚,应另案调查。而在本案中,我当事人从未窃取过国家机密,不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