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校花的袖珍妹妹(十四) 第(2/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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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社食堂领到的二两米饭分她弟一半。

    自己饿得脚都水肿了,穿不进鞋子,才被爷奶发现。

    长大后,每天上学前还要帮奶奶扯一背篼猪草才去读书,勉勉强强念完了小学。

    大孃勤快能干,二十岁就嫁给了二十四岁的大姑父方红兵。

    方家在江县县城,家里有三兄弟。

    大姑父是家里的幺儿,两个哥哥都进国企植物油厂上班,他当年初中毕业就赶上了知青下乡潮,去了川北非常偏远的农村做知青。

    好不容易到了七五年,家里花钱拖关系,才把他从以吃红苕为主粮的农村调回来。

    改革开放后,夫妻俩在县城里卖起了烤红苕。

    特制的大铁桶烤炉,在桶里面抹上泥,炉底三分之一部焊上钢筋就成。

    大孃负责在家洗红苕,蒸红苕,大姑父负责烤和卖。

    八九十年代,两口子靠着几分到一角钱一斤的烤红苕生意,养活了一儿一女。

    近几年,城里人的小吃样式多了起来,烤红苕生意也一落千丈。

    陪嫁了大女儿方海琴后,给小儿子方旭东买了房子成了家。

    两口子眼下马上就要做爷爷奶奶了,还在拼命给未出生的孙子赚奶粉钱。

    东家的伙食开得好,老太太们吃得喜笑颜开。

    带着十足的干劲儿,下午只用了三个小时就把萝卜给种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