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6-27章 公叔夨 ? 饮恨(上) 第(2/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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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故称‘商周同源’。然而,殷人发迹之时,却与东夷之人无异。‘天生玄鸟,降而生商’,商人崇鸟,与东夷相类。而殷人发祥于东海之滨,起兵亦是在今齐鲁之境。待武王伐纣之时,曲阜所在之奄,与齐国旧都薄姑,都是殷商的重兵大邑。”
“这个寡人知道,”伯御拍手道,“鲁国先祖周公践奄,便是为铲除殷商遗孓。”
“然也,”公叔夨继续道,“周公受封于鲁,便是为了巩固大周于东方之屏障,以弹压东夷、殷商之旧部。”
伯御怅然:“这又谈何容易?”
公叔夨道:“鲁国历代先君之治,无非‘移风易俗’四字而已。然而,鲁国刚经历过剧变,国力大幅衰退,这些东夷、殷商的遗孓很快就会卷土重来,臣甚为忧虑……”
伯御听公叔夨讲到时政,愈加感兴趣起来,忙问:“上卿,那当今之计,寡人又当如何?”
公叔夨欣慰笑道:“君上有如此关切,臣心甚喜。”
伯御急道:“听上卿口气,似乎已有计策?”
公叔夨点了点头:“鲁国周边,小国林立,大多为东夷后裔之封国。如风姓四国,仼、宿、须句、颛臾,皆太昊之后嗣也;其余谭、郯、莒等国,便是少昊之苗裔。鲁强之时,尚可以兵威服之,而今鲁弱,则需派遣使者,重新修好这些东夷裔国,以保我边境稳固。此强国之策一也。”
伯御终于听到重点,不由大喜道:“甚好!便依上卿。”
公叔夨道:“而鲁国之内,尚有殷商遗民。开国之初,周公受封曲阜,得‘殷民六族’,这些都是商朝王族之民,历代鲁侯虽尽力安抚,却从未敢重用。如今鲁国刚历内乱,人才匮乏,这些殷民与鲁人通婚十世,早已归化,其中必有贤能,若君上举贤不问出身,则可为鲁国固本。此强国之策二也。”
伯御笑道:“举贤不拘,寡人如何不允?还有何计策,一并说来?”
公叔夨又道:“齐、鲁同处东方海滨,齐人仗着鱼盐之利,轻农重商,以课税而充盈国库。我鲁国乃后稷之后,固不能抛弃国本,但也不必谈商色变,可农、商并举,以蓄积财帑。此强国之策三也。另外,鲁国历来施行仁政,但往往狱讼过宽,不能纠正民弊,故而君上需选拔刚正循吏,以正律法。此强国之策四也。
“鲁国国境狭长,西有大野之泽,北有泰山之固,南有沂蒙之险,本易守难攻之地。然近年来大野、泰山之贼肆虐,边防失修,乃鲁国心腹之患。君上若有雄心,当发动徭役,重筑边邑工事,可以短痛而解长痛也。此强国之策五也。鲁国以周礼立国,可以天子之礼祭祀周公,周礼乃我鲁国社稷之屏卫,不可偏废。如今大周虽有礼崩乐坏之势,但我鲁国切不可效尤。修宗祠,固礼乐,此强国之策六也。”
伯御喜道:“上卿所献六策,可谓鞭辟入里,寡人无有不从,卿可即刻着手为之!”
“且慢,”公叔夨面露难色,“臣还有第七策。”
伯御急切道:“速速说来。”
公叔夨沉吟道:“这第七策事关国体,但其重要性却远大过此前六策……”
伯御显然也听出公叔夨的为难,小心道:“愿闻。”
“废一继一及之成例,”公叔夨顿了顿,“改为嫡长继承,与其余诸侯国相同。”
“废一继一及?”伯御不明其义,只是觉得这个提议并不简单。
公叔夨知道伯御年纪还小,又无子嗣,对继承制度自然没有概念,但还是耐心解释道:“殷商旧法,兄死而其弟即位,此为‘兄终弟及’之‘及’;周公为大周定宗法之例,乃是嫡长继承法统,此为‘父死子继’之‘继’。然而此例鲁国却没有因袭此例,而是选择‘继’与‘及’交错,是为‘一继一及’。伯禽传子考公,考公传弟炀公,炀公又传子幽公。此后,魏公、献公、武公以弟及兄位;厉公、真公、鲁侯戏以子继父位,一继一及,如犬牙交错,从未紊乱。”
伯御起初还未反应过来,待细一琢磨,惊道:“这么说,寡人是第一个破此例的?”
公叔夨微微点头:“若按鲁国继承顺序,鲁侯戏薨后,应当是兄终弟及。”
伯御瞪大眼睛:“是我那个在鲁国的小叔?”
公叔夨道:“正是公子称。”
伯御愤愤不平道:“论辈分,他是寡人的叔叔,可他刚刚降生不久,哪里堪任国君?”
公叔夨道:“正因如此,废除鲁国之一继一及成制,尤为紧要。自君上之后,只有父死子继,再无兄终弟及,君上之位便可稳固,公子称亦再无复辟之念。”
伯御紧攥双拳,坚定道:“既然上卿说要改,寡人便改!”
公叔夨苦笑着,叹了口气道:“可这……又谈何容易?”
他望着似懂非懂的伯御,心中又是心疼,又是茫然。要知道,周天子还没有正式承认伯御为法定的鲁侯,鲁国要是这关头再改变继承制度,又不知要惹出多大的是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