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白马王子 第(2/3)分页

字数:   加入书签

A+A-

 「粗大腿:所以你才这么着急赶回去?」

    「LST:没错。」

    大概是理解错了她着急回去的意图,楚阔酸言酸语起来。

    「粗大腿:切,至于吗?从小你就喜欢围着他转,现在这么着急回去就为了早点见到他。」

    「粗大腿:林书恬,别太花痴,丢人知道吗?」

    林书恬:……

    她懒得和他解释原因,选择直接怼回去。

    「LST:我就花痴,就花痴,谁让煦森哥哥长得帅!」

    「粗大腿:……现在还这么帅?我不信,不是说读博头发会掉很多吗?秃顶能帅到哪里去?」

    林书恬:……

    「LST:煦森哥哥才没有秃头!你别乱造谣,煦森哥哥头发浓密得很!」

    「粗大腿:你就护着他吧,反正我是不信。也不知道书清哥怎么想的,竟然让你们住在一起。」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楚阔没发的后半句才是他真正介意的点。

    「LST:唔,我感觉挺好的呀,煦森哥哥在我小的时候就很照顾我。」

    「粗大腿:……」

    *****

    另一边。

    苏煦森倒时差睡不着,索性起床找出相册翻看老照片。

    照片里的林书恬有五岁左右的幼崽时期,也有7、8岁左右的,但是无论什么年纪,都很可爱。

    苏煦森翻看时嘴角就没有放下来过。

    想到刚才小姑娘抱着玩偶兔子,还会甜甜地喊他哥哥。

    模样很乖,一看就很好带。

    就在他对之后带孩子的日子充满信心的时候,孩子她哥来电话了。

    林书清:“睡了吗?”

    苏煦森:“还没。”

    林书清:“我就猜你没睡,倒时差得两天,见到我家那小鬼了吧?”

    苏煦森:“嗯,恬恬很乖。”

    妹控林书清忍不住自豪地说:“那可是,我家恬恬就没人不夸的,从小又乖又可爱,特别是撒娇的时候,真的遭不住……”

    苏煦森淡然出声,直往人家亲哥心窝里捅:“对,很可爱,但是今年暑假是我带她,而你远在沪城过不来。”

    林书清:“……”

    无视电话那头的沉默,苏煦森继续说:“谢了兄弟,你知道我一直很羡慕你有妹妹,如今算是心愿达成,多亏了你。”

    林书清:“……”

    他怎么有种把自家乖兔往狼窝里送的感觉呢?

    林书清:“别谢我,还是我们家谢谢你,这两个月麻烦你了,工作忙还要操心照顾她。”

    林书清之所以这么放心让苏煦森照顾自家妹妹,是因为他知道苏煦森是个好人,彻头彻尾没有一丝坏种基因的好人。

    这家伙道德感极高,典型例子包括但不限于喂养中学里的流浪猫狗、诚实检举坐在他旁边请求作弊的同学、规劝给他递情书的学妹好好学习把心思用在正途上……

    简直是当代青年里的一股清流。

    在苏父苏母离异之后,这人虽然性子变冷清了些,但是品性一直没变,还是那个有些古板守旧的好人。

    所以林书清对他很放心,最差的结果不外乎是苏煦森不太理他家小鬼,但是绝对不会亏待她,少她一口吃的。

    苏煦森:“不用谢我,恬恬也是我妹妹,我会照顾好她的。”

    林书清:“对了,你为什么提前回来,之前不是说三天后的航班吗?为什么改签了?”

    苏煦森:“小孩今天不是第一天换地方住吗,我是担心她一个人在家可能会害怕睡不好,那边的事情提前解决了,就改签到了今天。”

    闻言,                                                林书清在心里感慨,苏煦森还是一如既往地疼爱他家小鬼,不愧是他看中的男保姆,就是认真负责。

    *****

    第二天,周六早晨。

    或许是因为昨天两次剧烈跑动,林书恬睡得很香,即使是刚到新环境也没有认床,搂着她的兔子玩偶四仰八叉,一觉睡到天亮。

    起床洗漱后,走出房间,客厅很安静,苏煦森应该还没有起。

    林书恬给自己叫了份粥和虾饺的外卖作为早餐,想了想也给苏煦森点了一份,留着他起床的时候吃。

    吃完早餐,林书恬出门前留了张便利贴,贴在冰箱上。

    「煦森哥哥,保温桶里有粥,还有一份虾饺和烧麦,如果凉了记得加热一下再吃,我去实验室啦。——林书恬留^-^」

    步行15分钟后,林书恬来到华清大。

    穿上白大褂开始工作。

    在实验室的时光总是很快,眨眼间到了午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