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第 17 章 第(2/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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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戴过,那上面绣了一条黑蛇,正是王爷手中拿的这个。”

    孟之不敢承认,毕竟若是让贤王知道自己跟一个低等舞女撞荷包了指不定要发生什么惨案。

    “不,我的没这个漂亮。”贤王又仔细地打量了一番,尽管此时酒劲儿上来有些头晕眼花的。

    “这……”孟之的手艺无端被嫌弃了一番,心里有些堵。

    “怎么会呢,这个纹样的荷包很少见的,许是王爷饮酒了,看不清晰才觉着这个看起来比往常顺眼了些。”孟之一本正经的胡言乱语。

    贤王将荷包放在桌子上,从怀里摸出了一个一样的荷包放在旁边。

    两个荷包一对比,两个荷包从颜色样式到布料都一模一样,就是孟之自己绣的那个丑得是相当突出。

    “我的在这里。”贤王指了指荷包,看向孟之,“所以这两个都是你绣的?”

    “……”答案已经很明了了。

    “呀!这么一瞧是有些眼熟呢。”孟之装作才发觉的样子,拿起翠萍绣的那个,“这个的确是我的。”

    “咦?这不是我当初丢掉的那个吗?怎么会在王爷这里?”孟之又看着自己绣的那个,装作很吃惊的样子。

    她将手中的那个荷包放进自己的袖子里,不动声色地伸手去拿自己绣的那个丑的,想毁尸灭迹。

    “你丢的?”贤王率先一步将它拿了起来。

    贤王的语气听不出来任何情绪,孟之拿不准他是单纯的吃惊还是自己戴过的荷包竟是没人要的垃圾的愤怒。

    “是。”孟之硬着头皮应了下来。

    “这东西我记得明明是丢掉了的,又丑又脏的,还是还给奴才,让我将它丢了吧。”孟之伸手去拿。

    贤王轻笑一声,眉眼都少见的温和了许多。

    “既然是我捡的,便是我的东西了,你若想拿走,便重新给本王做一个。”在孟之碰到荷包的瞬间,贤王的手往后一移,使得孟之扑了个空。

    这人应当还在醉着,不然脑回路也不能这么清奇离谱。

    “你可知女子给男子绣荷包意味着什么?”孟之反问。

    “……”

    “王爷别取笑奴才了,您也看到了,奴才笨手笨脚的,手艺是在上不得台面,绣的荷包除了给人添堵奴才实在是                                                想不到王爷要这个还能干什么。”

    “辟邪。”贤王一开口,孟之立马垮了脸。

    不带这么侮辱人的!你行你自己绣啊!

    “我可以付钱的。”醉意使贤王看不清孟之的表情,但是能感觉到孟之的不满,他补充道。

    “其实……绣一个也不是不可以。”孟之听到钱,眼睛一亮。

    谁会跟钱过不去?这什么古代的封建思想滚一边去吧。

    “那王爷打算出几两?”孟之眨巴着眼睛问贤王。

    “你说呢?”贤王好脾气地征求孟之的意见。

    “二……三两?”这贤王是何许人也,那可是当今圣上的亲弟弟,百八十两对他来说才九牛一毛,区区三两,对他来说几乎就是白送的。

    孟之深知这些贵人们挥金如土,定是不会在意这几两银子的。

    “好。”贤王爽快地应下,孟之有些后悔自己要的少了,毕竟自己白给他跳了那么多舞蹈,也没个打赏。

    孟之生怕这贤王只是醉意上头,醒来全部不记得也翻脸不认账,也怕他醒来吐槽孟之的绣工根本分文不值,便找来了纸笔,立起字据来。

    “王爷,敢问您尊姓大名?”孟之正要下笔才发觉自己竟不知贤王的名字,还是严谨些为好。

    “晏箫。”贤王看着孟之回答道。

    晏岁和逸,梦有箫音。

    好名字!孟之提笔就开始写。

    [立契人晏箫,因心悦幽桐所绣荷包一枚,两相商定,立此契约为凭:

    一、幽桐自愿将所绣之黑蛇纹样荷包一枚,售予晏箫。

    二、晏箫应于三月内支付幽桐白银三两整,作为荷包之购价。

    三、自契约成立之日起,三月之内银货既讫,荷包即为晏箫之所有,幽桐不得再有异言。

    四、若晏箫逾期不付,幽桐有权追讨,晏箫不得有辞。

    五、此契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其一,以此为证,永无更变。

    买家

    卖家

    中保

    锦国宣丰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孟之下笔飞快,写得极为认真,丝毫没有注意到晏箫那看向自己的目光。

    写完之后,孟之在下方卖家处签上自己的名字,满意地放下笔,让晏箫签字。

    晏箫扫了一眼,拿起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笔法遒劲有力,苍厚郁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