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第三十二章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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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前未婚夫是皇帝》 

    回不回,与谁在一起,甚至是活下去,好似都没掌握在她手上。

    他们喜欢她,她也被血脉至亲许配出去,被丢弃,飘零乱世,被裹挟着向前。

    郗瑛很想笑,又想哭,喉咙塞了乱麻,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沈九的哀求,眷念,不安,那双灰绿的眼眸,在此时蒙上了层雾,隐隐绰绰看得不甚清楚了。

    “七娘那么好,宁五对七娘......视若珍宝。留下自己的亲卫守护七娘,与七娘在宁静的村落,如寻常夫妻那般过日子。七娘习惯红福伺候,他便派人将红福送回七娘身边。七娘到了广陵城,他发了疯般,亲自领着先锋营赶来,要将七娘抢回去。”

    沈九声音本就低沉,此时他放轻了声音,听上去有些闷,又像是在哭诉。

    郗瑛怔住,没想到沈九粗中有细,想了这般多。

    既然沈九说到了这里,郗瑛便也直接干脆了,道:“我知道自己很好。只是我还是想听听,你为何喜欢我,因为我们定了亲?真要以定亲来算,我与宁五的婚书尚在,我们的亲事其实做不得数。”

    “我知道你与宁五的亲事。尚书令说你们曾经定过亲,若是你落到了宁五手中......”沈九进了屋,瞄了眼郗瑛,欲言又止。

    “会被宁五报复,糟蹋,千刀万剐?”郗瑛淡淡接了下去。

    沈九没承认,也没否认,“我不在乎。”他突然激动起来,“我都不在乎!活要见人,死要见尸。郗宁两家早成仇人,亲事也做不得数了。宁五要坚持,他是贼心不死,是他痴心妄想!”

    他大步上前,在郗瑛面前站定,再蹲了下来,仰头痴痴望着她。

    “我以前只知道自己有妻子了,不知七娘这般善良温柔,不嫌弃我是獠奴,亲爹都不要的杂种。尚书令虽提拔重用我,让我识字读书,给我赐名,领兵打仗,其实他也看不上我。我不怪他,若没有他,我始终是最最低贱的獠奴杂种,做最粗重脏污的活计,在街头与人打架抢食,最终曝尸荒野。”

    沈九垂下了眼睑,他什么都明白,是最凶猛的野兽,却也困在笼子里。

    “只有七娘,真正不嫌弃我。阿娘姐姐都死了,这世上就余下我孤零零一人。我想与七娘成亲生子,过柴米油盐的寻常生活,回家之后,有热汤饭吃,有七娘与孩儿的笑声。”

    郗瑛难过至极,却还是冷静地道:“我可能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我不会做羹汤,我只贪图享受,喜欢锦衣玉食的日子。”

    “我做,我会!”沈九急切地道。

    “我有很多金银珠宝......七娘且等着!”沈九说了句,不带郗瑛说话,豹子一样跳起来,冲出了门。

    郗瑛看着门帘晃动,呆了呆,无力倒在了软囊上。

    很快,屋外响起了咚咚的脚步声,沈九微微喘着气,怀里搂着三个花梨木匣子进了屋。

    “七娘,这些都给你!”沈九将匣子往郗瑛身边一放,热切地道:“都给你,还有些在京城,等回去之后,我都拿给七娘,一个大钱.....七娘只给我留十个大钱,我饿了能买饼吃就行了。”

    郗瑛盯着匣子,努力挪开了目光,她动了动,胸前的印章动了下,感受尤为清晰。

    “我......”郗瑛刚张嘴,沈九亲卫一脸焦急来了,他的神色微沉,道:“七娘,我先去了。”

    郗瑛只能点头,沈九与亲卫一道匆匆离去,红福走了进来。

    “七娘,我都听到了。”红福不错眼看着匣子,眼珠都快瞪了出来:“沈公子好大方!不过,沈公子好能吃,十个大钱,能买这么厚一摞饼!”、

    红福双手夸张比划,郗瑛无语至极,朝外面使了个眼色,她马上走了出去,在四周晃荡了一圈后回到暖阁。

    “七娘,周围没人。”红福道。

    郗瑛这才抱起一个匣子打开,两人一起低呼:“发财了!”

    烛光下,匣子里的红宝绿宝流光溢彩。郗瑛抓了一把在手中贴着脸,“红福,你给我缝个纱布袋装宝石,我要放在额头上退热。”

    “好!”红福想也不想答应了,拿了另一个匣子递到郗瑛面前,催促着她道:“七娘,还有还有,快开这个!”

    “起热就起热吧,不能委屈了宝石。”郗瑛不舍放回宝石,                                                打开了红福递过来的匣子。

    匣子装着满满当当的珍珠,浑圆,毫无瑕疵,最难得的还是大小均匀,每颗尺寸约莫近一寸,在后世差不多是十三四厘米。

    “穿珠帘,穿珠帘!”红福兴奋得声音都劈了岔,抬起手,想要抚摸,又忙缩了回去。

    郗瑛大大方方道:“摸吧,摸不坏。”

    红福这才轻轻抚摸着珍珠,难以置信道:“七娘,我竟然摸到了珍珠,以前我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