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她应该喜欢蓝色吧?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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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完那场暴雨,唐德拖着疲倦的身子回了自己的住所。
外面暴雨倾盆,而他却一个人在阳台喝的酩酊大醉。
迷迷糊糊中。
过去那段令他作呕的记忆久久在他的脑海里盘旋。
成年以后,他的身边开始有了数不尽的女人。
他不记得他的第一个女人是谁。
但他却不会忘记,他的第一个男人是谁。
是那个他亲手杀死的人。
或许是被那个男人折磨的那三年过于惨痛。
于是,他开始享受那些女人们对他的臣服和伺候。
他在欲望的深渊肆意纵情,可他却并不快乐。
即便有的女人确实把他伺候的很爽,可他从来没有亲吻过任何一个女人。
虽然他的那副身躯已经很脏很脏了,可他却依然把性和爱分的很清楚。
在他看来——
爱,才会有亲吻。
不爱,只会有性。
混迹酒池肉林,与毒品相伴,他脏了身也脏了心。
他觉得,他的一生可能就那样了。
虽然仍旧有血有肉,却像具行尸走肉。
后来,他在十九岁那年被人绑架。
绑匪想利用他去向他的父亲索要赎金。
真可笑。
他那位眼里心里只有生意和金钱的父亲,为了生意甚至把年仅九岁的他给卖掉。
怎么可能会为了他去支付他们想要的赎金?
所以,他只能自己想办法脱身。
正好此时,沈书榆出现了。
他在家族艰难求生的这么多年,沈书榆是第一个愿意向他伸出援手的人。
所以。
在沈书榆死后,他去调查了沈书榆的家庭关系。
原本他是想着,如果她的家人有什么需要,那他也愿意相助。
所以,他那时候就知道了姜亦乔。
那是一个那样善良可爱的小姑娘。
库勒每天都会告诉他,那小姑娘当天所发生的故事。
比如,她会把自己吃早餐的钱省下来,给学校的流浪猫买猫粮。
又比如,下雨天,她跟同学一起撑伞,她自己被淋湿了,但她却一点都不抱怨。
……
好似这样每天听着这个小女孩又气又笑的故事,自己的生活也没有那么艰难了。
恍恍惚惚,他甚至也有了一个这样的错觉:他是不是也可以找个人,幸福长久的共度余生?
后来,他扳倒了自己的父亲,从他手里夺走一切,终于全面接管了布曼家族。
他以为,他会很开心。
但其实,并不。
也不知道是在关注那个小女孩的第多少天,他才发现,原来那个小女孩已经长大成人了。
她喜欢画画,喜欢小动物,喜欢可可爱爱的东西。
她应该喜欢蓝色吧?
因为她的书包,雨伞,鞋子大都是蓝色的。
最后,她还交了一个男朋友。
他也搞不清楚为什么,那天以后,他去把自己的头发染成雾蓝色了。
……
回忆就到这里。
唐德把酒瓶往后一推,摸出手机给库勒打了过去。
“库勒,你去一趟圣彼得大学,替我办件事。”
*
秦嘉月还没出院,姜亦乔只能一个人上课。
第一节下课,她还在座位上整理笔记,忽然感觉自己的手肘被戳了一下。
她抬头看去。
前排的女同学递过来一张纸条。
姜亦乔神色疑惑。
但在看完纸条的内容后,她才面向女同学点了点头,说:“谢谢。”
女同学笑着说了句不客气。
刚刚那位女同学递来的纸条上写着:
【想知道后面的故事,上午十一点,来这里:威廉姆大道96号。】
虽然纸条没有署名,但她知道,应该是唐德。
姜亦乔把纸条收了起来,在座位上细细思量。
蔻里提醒过她,让她以后不要跟唐德接触。
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她确实不应该跟他接触。
因为,他可是做毒的。
在她的认知里,做毒的那些人,心狠手辣,毫无人性。
碰到那样的人,于情于理,她都应该要避而远之的。
但——
唐德知道她母亲的事情。
而且上次,唐德救过她。
如果他想伤害她的话,应该不会救她的。
或许,她可以选择相信他一次。
她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时间,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