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巷战 第(2/3)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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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抬起手中的链锯剑,突然望向逃亡士兵们的身后——在黑暗中,一道披着深蓝色斗篷,腰佩双刃的身影,正缓缓向他走来,在她背后,仿佛有一道无形的利刃斩过,所有逃亡者的动作都戛然而止。

    

    “女人?”

    

    国王利刃的神情有些惊愕,完全没料到方才那神出鬼没的敌人,竟然是这样一个看起来人畜无害小姐。

    

    但这没有影响他的反应,他迅速提起手中的武器,向对方杀去。

    

    又一处战场。

    

    砰!

    

    排成纵列的装甲步兵们,一轮齐射,将一头狼人打成了筛子。

    

    这些沉默的装甲步兵们并不擅长鼓舞士气,因为他们的声音很难在嘈杂的战场中,透过面甲传递给那些普通士兵们,但他们显然用实际行动稳住了军心。

    

    普通士兵们开始跟随这些装甲步兵,在街道上缓慢推进,时不时击退一两头袭来的狼人。

    

    比起本土军好歹还能勉强稳住的的战线,阿瑟感觉自己像是在做一场噩梦。

    

    他此前也曾跟德克萨斯人进行过小规模的边境冲突,领教过德克萨斯狼人的可怕。

    

    但他面对的狼人,根本就没这么恐怖。

    

    因为朱利亚诺为了避免激化矛盾,形成路易斯安那与墨西哥“反德克萨斯联盟”,一直以来,很少派出精英百夫长这一级的强者参加边境冲突。

    

    即使派了,也不会全力出手。

    

    狼族在美洲大陆是异类,一个不小心就会陷入到被围剿的境地,普通狼族的战斗力比起装配了特种枪械的英军,也不会强到哪儿去。

    

    就比如英国人的装甲步兵,战斗力直逼狼族角头,可一个角头想要成长起来,花费的时间是极为漫长的,而一套装甲步兵只需花费钱财,开动机器就够了。

    

    朱利亚诺的决策也不能说错,但韬光养晦显然并不能阻止战争的到来。

    

    “小心,他们来了!”

    

    阿瑟手底下的士兵们盲目开着火,在一个星期前,他们还在使用落后的后装滑膛枪,连膛线都没有,更别提什么枪法了。

    

    唰——

    

    一名殖民地民兵被撕成了两半,身上染血的狼人顺手抓起一名民兵,便飞速遁入了黑暗当中。

    

    殖民地民兵们目瞪口呆地看着地上被撕开的躯体,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真正看到那传说中的“狼人”,此前那更像是某种都市传说。

    

    毕竟他们平时所接触过的,流浪在各国的“混血狼族”们,也无非就是多了对耳朵,或是多了条尾巴,力气比普通人大一些,但绝达不到能无视枪械的地步。

    

    作为社会的最底层,他们并不可怕,往往被视作流浪汉,小偷,职业乞丐,马戏团小丑,城市的寄生虫,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以外。

    

    他们来往欧洲各地的方式,往往也是凭借超人一等的身体素质进行偷渡,在各国都是黑户。

    

    有时甚至会被军警以影响市容为由,毫无理由地“清理掉”,他们没有财产权,任人欺凌,地位比上千年来饱受歧视的犹太人,吉普赛人还要更低微。

    

    欧洲现在仍有许多流浪狼族,毕竟一张远渡重洋的船票价格太过高昂。

    

    德克萨斯人虽也在欧洲设立了“狼族联合会”“流浪狼族互助会”等组织,用以招揽狼族移民,但规模很有限。

    

    毕竟流浪狼族虽然哪里都有,但绝大多数其实也就在亚平宁周边地区,而且根本不成聚落,如果不是身体素质强悍,兼寿命悠长,可能早就已经绝种了。

    

    但来到德克萨斯以后,他们才发现,那些往昔绵羊一般,根本配不上狼人之称的狼族,竟真拥有如此可怕的力量。

    

    就当阿瑟以为下一个被杀死的就会是自己时。

    

    一道高耸巍峨的身影,仿佛凭空出现一般,来到了自己的跟前,将一名扑来的狼人直接撞飞了出去。

    

    是那个本土的铁公爵,了不得的大人物!

    

    铁公爵的动作相较于国王利刃,无疑要更加迅捷。

    

    在把狼人撞飞的同时,他手中的链锯大剑宛如闪电般劈落,将其直接切成了两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