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虬龙拳经,辽阔歌谣唱沅江(4900) 第(2/4)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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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掌帮寻常弟子的眼睛,根本难以捕捉到金太子的身影,只觉得那里有一团虚幻的烟雾晃来晃去,地上就莫名其妙的多出了一个个的凹陷处。

    金国大太子的鲜血,在这种激烈的搏斗之中飞洒出去,有的落在枯叶之上,有的打在树干之中,有的崩碎于石头表面。

    他的生命确实已经不多,但是在他死之前,就算是让裘千仞和全真马、丘、王、孙摒弃前嫌,一起来动手,也一定会被这样的拳法压在下风。

    这套拳术,并没有辜负它的名字,在这一方穹宇之间,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霸道。

    杨再兴其实没有必要跟他硬碰硬,只要纠缠一刻钟的时间,一刻钟之后,金太子就会流血而死。

    可是这套拳法的霸道之处,激起了杨再兴的胜负欲。

    如果不能在金太子血尽之前将他杀死,而是放任他尽情挥洒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那么杨再兴可以肯定,当久远之后,自己回忆起这一天的时候,一定会遗憾不已。

    他也不准备动用六壬神打。

    六壬神打这种武功,本来其实只是一种针对于自身精神的秘法,并不是真的能从冥冥中借来什么神灵的力量。

    但是之前与裘千仞一战的时候,杨再兴施展这门功法,每到酣畅淋漓之处,就总感觉好像触及到了什么未知之处的目光,有一种被审视的幻觉。

    就像是刚上山没多久,还不知道智深师祖的真面目,偶尔有机会到师祖面前教功课的时候,那种毕恭毕敬,战战兢兢的心情。

    联想到在他的故乡,当初重阳祖师是当着淳阳老祖的面飞升而去,那是有人亲眼见证的。

    杨再兴心里不免有些发毛,搞不好六壬神打,真的能从祖师爷身上引下一点关注。

    以后不到生死关头,还是少用为妙。

    所以在霸拳的拳力交织之下,杨再兴不得不展现出了六壬神打以外,自己最完整的姿态。

    一根鸿毛似的刀光,从他袖间掠出。

    挥刀的姿态轻灵至极,刀锋跟拳劲接触的一刻,却爆发出了刚烈到玉石俱焚似的气魄。

    一把贴身收藏的薄刃宝刀,从杨再兴的手中起舞,牵动着他的身体,劈开了重重叠叠的拳影。

    无形无质的刀风横空一斩,十几步之外的那块岩石就被切掉了一块。

    切口表面很快被残留的温度,灼烤成干燥的灰白,甚至泛起了几缕青烟。

    这是十全魔手中刻录的绝技之一,也是杨再兴拜入全真派门下之后,第一次选修的一门刀法。

    拜入全真六年,他的内功都已经从先天乾坤功的基础功夫,更换成了九阳神功的根基,但是这一门刀法却没有换过。

    少年人花在这门刀法上面的精力,是有生以来做过的所有事情里面,最专注的一个特例。

    因为他实在爱极了这门刀术,甚至觉得自己和这门刀法之间,总有一个是天生为了另一方而存在的。

    脱胎自阿鼻道三刀,轻如万古云霄一羽毛,重如坠落黄泉不回头的——极烈之刀!

    “杨再兴……”

    或许是因为失血过多了,金太子的眼睛里面,面前这个少年人的身影,渐渐与书籍中的轮廓重叠在一起。

    在金国的史册中同样留下浓墨重彩的那个人,小商河上挑杀了金国上百名大贵族的神将。

    虽然书中记载的是枪,落在眼前的是刀,但当年读那段史册之时,脑中虚构的形象,却跟眼前的这一幕如此的契合。

    金太子放声大笑。

    他的拳头不避刀锋,挥了过去!

    这个时候,已经没有谁会在意金太子的天械,到底是安装在什么地方的了。

    在场的所有人都明白,就算他的天械不是装在拳头上,这一双拳头也不会畏惧任何刀兵的斩击。

    这一拳挥出去的时候,几乎嵌入了他骨头里面的那些铁豆子,顺着当时打入身体的途径,全部被弹射出去。

    铁的光泽,带出了血的鲜艳。

    大太子金沉鹰这一刻却像是跟那些飞溅的鲜血完全无关。

    他这个人,仿佛成为了霸拳的化身,已然是无血无泪无伤的“非人”。

    六十年后,物非人也非,霸拳却再一次跟杨再兴相遇。

    “杀!!”

    这是从两个人口中同时吐出的字眼,杨再兴的身影从金太子面前横移而去,刀光破开了拳法的脉络,用一记拖斩,完成了那一刀的收尾。

    这两个人,在电光火石之间的靠近后,又往左右拉开了七步的距离。

    万古云霄,一刀挥尽,杨再兴的刀斩杀了金太子的**,自胸膛上斜斩着的刀痕,夺走了金沉鹰的性命。

    胜利者的脸色却忽然幽白的像是在寒潭中浸泡过三天三夜。

    杨再兴背对着那些插不上手的铁掌帮众。

    在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