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第12章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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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搞事成为邪神共犯[无限]》
周婷:???
周婷:“我又错过了——”
周婷:“不是?!我怎么感觉自从我进了这个游戏,就一直在懵逼?这样显得我很呆诶?”
斐时没接她的话。
爱德华会来找她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因为自从分配身份的那夜过后,爱德华就有意避开她们两人。更别说,最后爱德华开始用那种拙劣的手段,向她展现出过分亲昵的态度。
爱德华很聪明、很圆滑,从他在会议上的寥寥几次发言斐时看得出来,即使他想用这种方式来拉拢她,也一定不会显得这么笨拙。
一个人的做事方针能变,但动作与语言习惯却很难改变。
除非爱德华本人是双重人格或是绝顶的演员,不然只能是被什么东西“附身”了。
因此,在那一瞬间,在假装爱德华要对自己动手,和“动手”之间,斐时果断选择了后者。
为了游戏性,EN允许不同阵营间的互相攻击,但出于公序良俗,它却不允许违背一方意愿的性行为。
借此,她也确定了,当时站在自己面前,与她交流的人并不是爱德华,甚至,并不是“玩家”。
至于那到底是什么——回忆起那一瞬间爱德华眼中闪过的金色流光,斐时有些无所谓,列那的亡灵都能出现了,再来点灵异的东西不也是很正常的吗?
*
入夜大约一个半小时后,门锁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咔哒”声。
黑夜中的羊之乡对她这只狐狸敞开了怀抱。
今天要去的地方只有一个,泰丝和马伦的家。
保存在教堂中的村史最早可以被追溯到三十年前,从资料内容上来看,这也正是教堂在羊之乡中设立的那一年。
布鲁斯应当不存在对最爱的女儿撒谎的可能性,那么那些记载了古早以前——恐怕是泰丝为了不让那些与本地神话相关的村史流落到教堂手上,才藏下了那些资料。说不定,这也正是全村只有泰丝才了解这个神话的原因之一。
泰丝家的门敞着一道缝,还没等斐时走近,就有一股浓烈的血腥味伴随着微凉的晚风袭击了她的鼻腔。
今晚,狼的目标果然是马伦。
斐时暂时略过他的房间,踩着一地淋漓的鲜血走开,最终在地下室里发现了无数倒悬的干草药,用试管装着的五颜六色的液体,以及关着猫头鹰的鸟笼。
还有成堆的书籍。
大概是因为保存并不完善的缘故,这些村史的纸张都已经发霉虫蛀,留下了大小不一的虫眼。
斐时匆匆将村史翻过一遍,才松了口气。关键部分的一些信息虽然有一定程度上的缺漏,还在她能读懂的范围之内。
这些村史虽然是近几十年的产物,却对数百年间发生在这个村子里各项大事都进行了再次的总结誊写。
村史中提到在这个村子刚刚建立起来,还没有羊之乡这个名字时。环绕着村子外围的山中生活着一群山贼,他们时常对这个村子进行劫掠,无论是钱财还是粮食,常常会被洗劫一空。
当然,这还只是山贼心情好的时候,如果心情不好,无论是老人还是孩子,都可能沦为他们追求刺激的牺牲品,只有拥有一搏之力的青壮年才能逃过一劫。
直到有一天,村子里搬来一个很有智慧的男人,他听说了村民的困境,说动了村人假装投降。他让当时的村长承诺每年向山贼献上大量的粮食与财物,只求山贼不再伤害村人的生命,随后在山贼认为这是个“天上掉的馅饼”而急忙同意时,他就带上了村中仅有的几个青壮年,与大量的熟食前往山中,给山贼“上供”。
接下来发生的故事,其实与泰丝叙述的传说相差无几。那些熟食中早已被这个男人加入了大量的毒药,陷入兴奋的山贼全无警戒心地将投毒的食物吃了下去。
那一天,以村子剿灭了山贼团伙为结局。
这也就是后来演化而成的,弱小的动物团结起来,消灭了狼的故事。
但在村史中,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男人成功消灭了山贼,将山贼这些年劫掠的财宝都带了回来。他把原本属于村人的那一部分还了回去,自己则收下了剩下的那一部分财产。
村民开始不满:“明明是个外乡人,明明是靠着我们的粮食和人力,他不过出了个脑子,那些东西该属于我们。”
男人曾经用过的手段启发了村人。
这一次,他们没再依靠男人的头脑,再度成功实施了这个计划。
唯一不同的是,这次放下警戒之心,吞下剧毒的,是男人。
与他一起死去的还有两个幼子。这一家唯一幸存下来的,是那天出村采买生活用品的妻子。
“果然和我想得一样,也就是说,他们窃取了属于你的——‘狐狸’的胜利。”斐时对不知何时出现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