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The Best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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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悉的身影突然从华年眼前跳了出来,穿越了过去和现在的记忆一下击中了华年的眼眸。

    他一时愣在原地,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咋不说话,难道你们是大学生吗?

    陈楚楚看华年不说话,也有些不知所措,强行冷静了一下:“没有没有,我们也是高中生,还是准高中生呢,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没有。”

    那个女生显得很是热情,她的脸略微有些圆润,白嫩白嫩的,让陈楚楚想到了红楼梦中的薛宝钗。

    唇色不点而红,眉毛没有修过,却格外整齐好看。皮肤白皙,看起来红润健康。

    徐锦瑟和陈楚楚虽然也很白,但都透着一股病气,不像这个女孩儿一样健康富贵。明明看起来也是个初高中生,却显得娇媚动人,容光焕发,显得风情无限。

    作为同龄人,怕是已经有C以上了,而且很明显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陈楚楚在同龄人中已经不算小了,但和这位姑娘比起来还是有些小巫见大巫。

    “我也是刚高考完的,刚刚还想着一个人在这里不知道干嘛,没想到就碰到了你们两个,我一眼就看出来,你们和我一样,都是刚中考完的,我们一起走走吧,我都无聊死了。”

    陈楚楚不知道华年为什么还不说话,不过她在这个时候也不能不搭理别人。

    虽然这个女孩看起来有点过于活泼和自来熟了,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还是个颜值如此之高的女孩子,陈楚楚对她的好感度还是很高的。

    “可以啊,我叫陈楚楚,偷偷告诉你别告诉别人,我们是偷偷溜进来的。”

    “哈哈,没事没事,我也是我爸带进来的,结果进来好无聊,还不如躺在家里呢。”

    女孩大气的摆摆手:“我叫顾筱,很高兴认识你们呀!”

    七月的阳光洒在了华年的脸上,温温热热的,很是舒服。

    华年的思绪短暂的回到了那年的春光之下,在那间咖啡馆,颓废的华年也是看见了这样的她。

    她也是以一句:“我叫顾筱,很高兴认识你呀!”开头,轻轻的一句话,就扯开了华年的嘴角,把她从无尽的深渊中拉了出来。

    很多人说,年少时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要不然之后出现的人,都会变得黯然无光。

    华年一开始也是这样想的。

    他觉得,陈楚楚绝对算是她的白月光了,可后来,他又发觉徐锦瑟可能又成了他的另一个白月光。

    不知道为什么,是华年的眼光太低,还是他所遇到的都是如此优秀的人,想来,应该是后者吧。

    但当见到顾筱的一瞬间,便仿佛一切尽在不言中。

    顾筱不是正确答案,她就是试卷本身。

    所谓一见钟情,所谓The Best,不过如此,于华年而言,这就是白月光的具象化,并且从那天起,华年就不会让这道月光溜走,成为他遗憾的朱砂痣。

    “你,你好,我叫华年。”

    华年少见的有些紧张,顾筱却没怎么放在心上,用手拍了拍华年的肩膀:“怎么这么害羞啊,男孩子大气一点。”

    陈楚楚也向华年投来疑惑的目光。

    事实上,华年现在确实很疑惑。

    顾筱也是浔城人,只是家里有钱的不像话罢了,甚至她高中也是在浔城读的,华年不知道她这种家境为什么会在浔城读书,可能真的不在意这些吧,反正事实如此。

    但问题是,顾筱在对待华年时,的确是热情外向的,就像是现在这样。

    可是在陌生人面前,她并不是这个形象。

    在熟悉的人和陌生的人面前,她的反差或许要比徐锦瑟还要大。

    对于不熟悉的人来说,她无疑是一个集诸多缺点于一身的傲气大小姐。

    与徐锦瑟封闭自己,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不同。

    她会把自己的糟糕情绪尽情的宣泄在别人的身上,当然,更多的情况是,她根本看不上和她说话的人。

    她是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病,是有钱又有颜的大千金,她是眼高于顶,谁都看不上的恶役,也是与华年携手一生,相濡以沫的妻子。

    华年不太理解,为什么此时于顾筱而言,还是陌生人的他,就能唤出这个模样的顾筱。

    但看着顾筱的脸,华年的心扑通直跳。

    轻轻拿下她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华年发自内心的笑了出来:“没有啦,刚才在想点事情,我也很高兴认识你啊,顾筱同学。”

    “我还以为你是个社恐呢。”

    “我们都偷偷溜进光华大学了,还社恐啊。”

    “那谁知道呢?说不定是这位美女拉着你进来的。”

    陈楚楚虽然有感于华年刚刚的状态起伏很大,但顾筱毕竟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因此也没想太多,于是开口回答道:“我们是心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