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第二十七章 第(2/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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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身上破一个小孔,然后让全身的血从那个孔里排出。
他还记得第一次用鲜血沐浴的那种感觉,他躺在鲜血和一些药水混合成的黏稠液体里,闭上眼的第一刻眼前出现的是表妹在庄园里第一次从马车上下来时的盈盈一笑,接着是表妹眼看着自己鲜血被一点点放干却又无力挣扎的绝望表情。
朱尔斯将自己全身沉入桶底,一边是血腥味与对表妹的愧疚感,另一边是对自己将长生不死的期待感。
等他再次从血水中抬起头时他露出一抹邪笑,此时他只有快感,没有愧疚。
朱尔斯就这样悄悄的在庄园里一边炼金一边杀人取血,他坚信自己有一天会成仙,所以他严格按照那些古书上记载的去完成。
终于有一天,消失的少女越来越多,周围的人开始怀疑到这个很少出门的诡异少年身上。但当人们冲进朱尔斯的庄园时发现他早已逃走,人们只在城堡的地下发现很多被挂在衣架上的衣服。
他把那些少女的衣服都脱了下来一套套挂在衣架上排列着,这其中并没有什么特殊理由,只是他的突发奇想。
朱尔斯早就 坐上了前往东南亚的船,他要去那里寻找其他成仙的方法,他来到了那时候刚被法国占领的老挝。
在这里没有人认识他,他开始研究起一些南洋邪术。
他依旧杀少女取血,借着他法国人的身份,没人敢怀疑到他头上。但他渐渐意识到少女血只能帮他保持皮肉的年轻,并不能真正的让他长生不老。
朱尔斯尝试过很多方式,有一段时间他甚至跑去拜佛,一个手上沾满鲜血的在世恶魔企图通过佛教的方式成仙。他每天坚持早起在门口布施,到寺庙里念经,不明所以的当地人当觉得这是一个特别的外国人,拜起佛来比他们都要虔诚。
有一次朱尔斯在寺庙里念经,房梁上镶在娜迦冠上的宝石忽然掉下来砸在他脑袋上,周围的人连连向他叩拜,觉得这是吉兆,他是被神佛选中的人。
但朱尔斯知道,这是对方在警告他这个杀人恶魔赶紧离开,他的存在只会玷污佛堂、他的念经祷告声只会让诸店神佛蒙羞。
朱尔斯离开了寺庙,他再也没去拜过佛念过经。
后来到了1953年老挝独立,法国人渐渐撤走,此时的朱尔斯已经七十八岁,但他的外表却不曾老去,依旧维持着第一次泡在表妹血水里那一年的容貌。
朱尔斯也逃离了老挝,北上从边境偷偷跑到了孟槟这座小城。
这一次他决定尝试东方古老的修仙术,他再次找来了古书按照上边记载的方法躲进深山里修行。每天早晨早起喝每天的第一茬露水,修习辟谷之术,在这样的清修里朱尔斯发现自己有了一个明显的改变,那就是对鲜血的渴望淡了很多。
朱尔斯在深山修行的几十年同时也把这个古老国度的文化深入学习了一遍,因为要看懂那些古书得记载他把文言文啃了个通透,如果不是他还维持着二十岁的样子,接触到他的人肯定会觉得他是个国学大师。
直到九十年代,种植橡胶的火热让孟槟的居民纷纷开山种植橡胶,朱尔斯才无法再藏在山里再一次入世,而这一年朱尔斯已经一百多岁。
他在一个叫曼赛的村子边上的一座山下住下并种了一片百香果,装作是搞百香果试验田的外国人。
他早已突破了百岁大关,但是他发现自己好像老了很多,不再是那副二十多岁的容颜,于是他又萌生了杀人取血的念头。
1998年,一个夏日的午后,朱尔斯在院子里思考着什么时候找个人下手,而就在这时孤身一人莫罕走到了他院子前,怯生生的问他。
“我可不可以在你这里讨碗水喝,最近山上田里的水源都被农药污染了,我不敢喝。”
朱尔斯看着眼前这个年轻的少女,白皙的脸上热出了两片绯红,散下来的几缕头发被汗水打湿紧紧贴在脖颈上,不知是紧张还是害怕而起伏的胸口让朱尔斯第一次感受到了欲。
他把莫罕请进了屋里,这一次他没有第一时间破孔取血,而是被一百多年来第一次产生的欲望驱使着撕破了莫罕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