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死结 第(1/2)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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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妹妹!没关系!随便开!姐姐我们把命都交给你!生死不负!”

    三杯酒下肚,朝阳把手往朱思宇的肩膀上一搭。说话的口气都快赶上程默了。

    就这样,朱思宇开着程默的保时捷,打算载着后面两个酒鬼去安市的地标建筑上的旋转餐厅吃宵夜。

    据说餐厅层高一百三十八米——她一直想去,但迫于经济压力一直没去成。

    当保时捷的天窗打开的一瞬间,世界都跟着飞扬起来。

    “别人遛狗,我遛人!还是两个疯女人!”

    朱思宇听着身后程默和朝阳趴在天窗上轮着翻的骂骂咧咧,一时哭笑不得,感叹道。

    林知不是人!不识好歹!大笨蛋!

    杨家安不是人,不心疼老婆!大傻子!

    袁亮不是人!投胎的时候怎么不挑个靠谱的亲妈?大蠢蛋!

    臭男人!都是傻X!

    家是什么?

    港湾!

    放屁!

    明明是鸟笼!

    爱情是什么?

    狗屎!

    ……

    ---

    三个女人,在百米高空中吃完宵夜。放眼望去,整个城市的繁华与生机尽收眼底。一时思绪万千。

    俯瞰脚下无数霓虹,万般辉煌,却没有一盏,是心之所向。

    爱而不得的程默。

    爱情进入倦怠期,被家庭的琐碎压得喘不过气的朝阳。

    拥有爱情,却不知道该如何与爱情连带的“赠品”和谐相处的朱思宇。

    三个女人,无时无刻不在向生活宣战,又无时无刻不在向生活妥协。

    爱情、婚姻、家庭、孩子,到底什么才是能让女人获得幸福的真正秘诀?

    “我大姑姐,一天要吃五顿饭,半夜还要加两次餐!我每天,不是在给她做饭,就是在给她做饭的路上!”

    想到自己正值大好年华,却不得不在婆家当老妈子的日子,朝阳就觉得憋屈。

    “你们知道这个世界上最奇葩的西红柿鸡蛋汤是什么样子的吗?我知道!”

    想到婆婆每天早上起来为她做的早点,朱思宇的胃都有些抽筋了。“我婆婆连做西红柿鸡蛋汤都会在里面倒一碗淀粉勾芡!然后熬成一锅晶莹透亮的咸到发苦的胶水,再端到你面前,一脸期待的看着你吃!”

    还不止这些!

    油炸西蓝花、水煮大白菜、咬一口能磕掉门牙的银耳羹、黑成煤炭的秘制小笼包……

    没有婆婆做不出来的豪华“大餐”,只有朱思宇想象不到的人间“美味”。

    自她从医院回去每日不得不在家吃饭后,吴凤英每天为她做得“美食”,都够她转行写一本《奇葩美食鉴赏实录》了。

    其实,和朱思宇相处久了,程默也渐渐能理解一些她的难处。

    吴凤英虽然没有什么坏心思。但毕竟她和朱思宇之间间隔着一整个时代的变迁。

    学历、阅历、年龄、价值观、消费观、两性家庭地位的转变。如此种种,放在哪两个人身上,都不一定能相安无事。

    何况,是婆媳!

    “既然不喜欢,不吃不就完了?”

    “说得倒好,一顿两顿不吃可以!一天两天不吃也行。可总不能一月两月,一年两年都不吃吧?”

    不管外卖多方便,也不能总吃!就算不考虑钱,也得考虑自己的身体!何况,她和袁亮还要攒房子首付的钱。

    程默背靠在餐厅露天阳台的护栏上,一脸无奈,不知道说什么好:“你老师没教过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我现在可是孕妇!每天码字赶稿都已经够累的了!她有手有脚,精神头好的不得了。一天什么都不干还要我按时按点一日三餐地做饭伺候她?凭什么?”

    莫说朱思宇怀孕了,就算没怀孕,那做饭的活儿,也轮不到她!再说了,她长这么大唯一能煮熟的食材,不过一碗清水一捧大米,半锅浆糊耳。

    如此一说,这件事似乎还真是个死结。

    程默抿了一口杯中的红酒,一脸戏谑。继续打趣朱思宇:“由此推断!我们袁大哥在家,一定没少被‘媳妇和亲娘同事掉水里,他要先救谁’这个问题折磨吧?”

    平心而论,如果不是袁亮从中周旋,朱思宇现在估计已经和吴凤英拼的你死我活了。

    “当有一天,我们真的开始思考,如果有一天自己和婆婆同时掉进水里,老公会先救谁这个问题时,其实,无论是婚姻,还是爱情,就已经意味着作为媳妇这个身份的我们,已经输的一败涂地!”

    “最气愤的是,现在男人都理所当然的认为,应该先救自己的亲妈!因为亲妈只有一个,媳妇还可以再娶!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本质问题:婆婆曾经也是别人的媳妇!如果他老爹和他抱着同样的想法做选择,可能根本就不会有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