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十年之约:诺熠篇 第(2/6)分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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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读高中数学例题和英语作文,他更应该去花费时间在书店,找一本讲述英雄走入平凡的故事。可惜没有这样的书。
他想天想地,想要为了点什么而活。至少为了龙武族吧?像过去那样。他自出生就只知为龙武族活,为龙武族死。他愿意为族人丢掉头颅,用鲜血庇护族人。战士归来剑作锄,他对龙武族的情谊和忠诚被撰入族史,落下的最后一个句号对他说:“好的,这样就可以了。”他精神的光辉会随着族史记载遗照后人,英雄的躯壳却无所适从,迷茫不堪。
他的族人不需要他。他们需要的是曾经的他,那个意气风发的15岁少年——而他不是那个少年——从星龙圣域归来时雕刻的等身石像现在只比他肩头高一点,现实在逼迫他承认那个矮子才是英雄。他没得选。出征前被看得比天高的荣誉,现在在他眼里就冬日微阳,那么绵弱无力。
什么光是耀眼夺目的呢?他愣愣地看着深冬的白昼,暖不红的天色——大抵是夏阳,那般炽热——是毕业季的夏阳,灼烧人们本就沸腾的心。那时看着队友们人人有谱、前路可期,自己缺被抛弃在了原地,和紧攥掌心的勋章一样孤寂。
夏阳给他的朋友们勾勒了清晰可见的前路,却遗落了他。很多年了,他觉得自己自始至终都没被夏阳临幸过。大家的新篇章早已书写三四页,他还在序章徘徊——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是这样觉得的。
百诺的声音忽然打断他的思绪。她告诉他,蓝天画发消息说她已经下飞机了。
“一定偷偷摸摸的吧?”
“当然了,她现在很出名。”
“嗯…东方末也会来对吧?”自高中毕业到现在的十年间,他们总是和东方末见一面都难。所有人聚齐更是不可能。
百诺唇微动,轻吐一句“当然”。
手指叩击方向盘,红灯阻拦车辆行驶。百诺笑着提起过去的事:“当初是东方末劝你考警校的对吧?”
“他不仅劝我,还说动了徐若菲去劝我。”
提起这个他就很想笑。
当初确实是东方末劝他去当刑警的。他根本没多想,毕竟之前很多人都劝过他。东方末不是一直想当刑警吗?他当时觉得,东方末或许是想拉他做伴。
后来徐若菲也莫名其妙地给他打电话,一通软磨硬泡、分析利弊,还说她就读的首都公安大学和百诺要报考的首都大学多么多么近,以后他们两个去约会多么多么方便。他本来就迷茫,最后果然被说动了,就报了首都公安大学。他觉得东方末一定会和他收到同样的录取通知书,哪知他根本没报志愿,反倒去了龙氏集团报道。
对于这件事他一直懵懵懂懂,不了解缘由。毕竟他们上大学之后他就很少见东方末了,每每打视频电话问起时,东方末也含糊其辞。过了很多年他才慢慢知晓:原来当初龙氏集团想邀请斗龙战士们加入集团,会给他们安排职位,其中会有一个职位叫“部门行政官”,比其他职位都要高一截。而东方末知道其他人各自有志不会加入龙氏集团,只有洛小熠他方向模糊。出于避免洛小熠抢他的“部门行政官”职位,就撺掇徐若菲劝他当刑警,这样他就没有竞争对象了。
徐若菲则是除了蓝天画以外最早知道东方末放弃当刑警的人。她不清楚东方末为什么忽然改变了人生志向,但明白东方末这样的人不是她能劝动的。与其和他大费口舌,不如抓住洛小熠这个仅次于东方末的好苗子。她劝洛小熠当刑警时的那番说辞则完全是东方末教的。
哦,对了,其实首都大学和首都公安大学一点也不近。
洛小熠每回想起来就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自己好像经常被东方末忽悠。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想计较了。其实,就算他当初了解一切,也不见得会加入龙氏集团。如果东方末和他好好说,他也绝对不会去抢东方末想要的职位。可东方末就这样的性子,就这样的行事方式,能怎样呢?
算了罢了。
然后,他就去了首都公安大学,成为了徐若菲苏泽白锦余淮的师弟。承蒙照顾,他在学业方面没焦虑过。偶尔和徐若菲他们去处理案件增长阅历,也有幸去参观过尚在运行的CASP人才培养组织,见识公安系统更深层的事物…当然,还有和百诺约会。那时候会忙,但也没有太忙。他们常在周末约会,寒暑假会回六越山或跟着凯沙小两口去旅游,走过了很多地方,看了很多风景…蓝天画和东方末从没参与过。
四年大学生活,精彩与安逸并存,很快就毕业了。他要去就业,但百诺还要读研。为了陪她,他硬着头皮求用了徐若菲在首都某警局的人脉,留在首都的某刑侦支队当实习警察。队长告诉他,由于户籍问题,他没有办法转正。而他只希望能在首都多留一段时间,陪伴百诺。
百诺则是顺利地考了研,仍在首都大学。她没有住研究生宿舍而是搬出来和他同居。在小小的租住房里他们有了第一次。凯风偶然知道后嘲笑了他很久:怎么会有人和女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