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来自老饕的约菜 第(1/2)分页

字数:   加入书签

A+A-

    br />

    清理完猪蹄后,需要先对猪蹄焯下水。m.juyuanshu.com

    生姜切片备用。

    林墨又拿出一块纱布,把草果,砂仁等香料包成香料包。

    下一步,就把猪蹄放入热水锅內,加入少许白醋去腥。

    加盖,等大火將猪蹄煮成五分熟后,再捞出猪蹄,沥水装盘,刷匀糖色。

    接着起锅热油。等油温烧至五成热左右,放入猪蹄。等猪蹄被炸至大红色时,就可以捞出来。

    冷却切块,装盘。

    锅中留底油,加入白糖,放入姜葱略炒,再放入猪蹄,加料酒炒香。隨后放入適量水老抽香料,加盖小火燜到八成熟。

    加盐鸡精调味收汁后,將猪蹄加入碗內浇入原汁,就可以入蒸锅了,用中火蒸20分钟左右,等猪蹄酥软后取出即可。

    等猪蹄入蒸锅以后,林墨就开始先做香菇甲鱼汤这道菜。

    这道菜的时间可比万三蹄长多了。

    当然,红燜羊肉也不短,只能说谭宗明不愧是谭宗明,真的会挑。

    另一边。

    蓝未未打得香汗淋漓,也只打了不到三百下。

    一想到还有七百下,她突然好后悔自己今天过来了,好好的休息天,给自己找这么大一体力活。

    刚想把节奏慢一下,暗暗休息会。

    “未未,累吗?累的话休息会。”

    林墨总是不忘送上关怀。

    “不累,怎么会累呢?”蓝未未訕笑道,手上无奈,又只好使劲。

    “真厉害,不愧是咱们瑜伽馆的王牌教练,回头我看有必要单独给你弄个横幅,或者个人简介的插画,放店裏面,让来来往往的客人都知道你的厉害。”

    蓝未未哭笑不得,心想:累虽然累点,但能在林墨面前博些好感也不错。

    大堂內。

    谭宗明和安迪等菜之余,便开始聊工作上的事,对最近的项目进行了一个规整和总结。

    两人聊得很入神,也不知道聊了多久。

    林墨把第一道菜端上桌,二人才如梦初醒。

    “万三蹄,嚐嚐味道。”

    “来,安迪,嚐嚐味道如何?”

    谭宗明给安迪递过去筷子,又自己抽了一双。

    “爲什么叫万三蹄?”

    “这你就有所不知了。这万三蹄的典故,得从明朝说起,明朝皇帝朱元璋想杀他好兄弟,明朝第一首富——沈万三,於是这一天就去沈万三家做客,碰巧沈万三家的厨师做了猪蹄,朱元璋一想居然杀朱,正好有藉口,谁知道沈万三聪明,说这不是猪蹄,是万三蹄。於是就流传了下来。”

    谭宗明还真是博古通今。

    不错,这正是万三蹄的来歷、。

    “你们慢用。”

    林墨走回厨房,继续做第二道。

    安迪咂咂嘴:“没想到我们国家的菜这么博大精深,隨便一道都有浓厚的文化底蕴。”

    “五千年的文化,其实也是一本五千年的菜谱。”

    谭宗明夹起一块猪蹄。

    作爲一名老饕,谭宗明一眼就看到这道万三蹄的成色,都在水准之上。

    “没想到一家街边的小饭店,还能做出这样的品相,摆盘也讲究,这筷子夹着猪蹄的软糯感也很明显。看来这老板確实不是一般人。”

    心中暗自予以肯定。

    谭宗明没一口送进嘴裏,而是不大不小先咬了一口。

    不料软糯的猪蹄,入口即化,初尝口感嫩滑。

    之后,肉的滋味,便裹着鲜香麻辣的口感,像一只刺入敌军腹部的先锋军。

    滋味在口腔內炸裂!

    谭宗明瞳孔一缩。

    低头看着筷子夹中的猪蹄。

    似是不敢相信!

    “怎么了?不好喫吗?”安迪还在做心理建设,没敢夹筷子。

    “快嚐嚐,这猪蹄的味道你一定喜欢!”

    这位在京城堪称手眼通天的大老板,此时竟顾不上斯文,將猪骨头先抽去,不料骨头一拔就抽了个干净,手感丝滑无比。

    很明显,猪蹄已经燉烂!

    谭宗明將整块猪蹄塞进嘴裏,便大口咀嚼起来。

    “嗯,这味道!这是加了什么配料,怎么会这么香,嗯~”

    谭宗明一边喫,一边大脑在狂欢。

    到他这个层次。

    除了精神层面,灵魂共振的享受。

    物质方面,也只有美食,能让他得到片刻的欢愉!

    他万万没想到。

    来之前,已经把期待感拉得这么满了。

    结果这家店的烹飪水平,还是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

    看来今天最大的正確,就是跟着安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