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9 章 第三十四章 小镇男孩和讲台 第(1/2)分页

字数:   加入书签

A+A-

    伯妮丝紧紧皱起眉头。如果是东海岸的大城市,出于常识她都不可能不记得啊。

    “算了,比赛重要。”她晃晃脑袋,和克拉克一起跟着人流走向各自教室,一边迅速小声交谈着,“那克拉克,哥谭有什么和司法体系相关的出名特点吗?从辩题看,是不是出了名的腐败?”

    克拉克点点头:“是的。我对司法体系了解不深,但也知道哥谭的司法名声确实不太好。连续好多年犯罪率一直是全美第一。我记得好像还有著名黑帮盘踞……”

    “司法腐败、犯罪率、黑帮……”伯妮丝立刻咬开笔盖,顺嘴盖回了另一端,一边走一边草草在纸上记下几个关键词,“和我猜的差不多。哥谭在哪个州?”

    克拉克回忆了一下:“新泽西州。”

    “会不会和新泽西州的法律出了名的宽松有关系?不过我不确定这里的新泽西和我知道的是不是一样……”伯妮丝皱着眉,无意识地用笔头敲着嘴唇,抬头看了看克拉克,像在求助。

    克拉克迅速回忆着之前读过的资料:“我没有读到过对整体法律松紧下定论的报道,但新泽西州对□□的使用的确是最宽松的州之一,而且废除了……”

    “死刑!”伯妮丝迅速接口道,“新泽西州废除了死刑,是第一个这么做的州。”她看了看克拉克的表情,嘟囔着:“原来这个也是一样的,可是为什么会多出完全没听过的大城市来……算了。”

    伯妮丝用力摇了摇头,把心思拉回到辩题上。在他们小声交谈的同时,克拉克和伯妮丝已经随着人流一起来到礼堂旁边的教学楼。克拉克对教学楼的构造了然于心,直接拉着伯妮丝走到了他们随机到的比赛教室旁边。

    克拉克看了一眼手表,离公布辩题过去了两分十秒,还有不到十三分钟的准备时间。伯妮丝抬头确认了一眼教室编号,找了个离教室不远、又不会被其他队听到讨论的位置,熟练地靠着墙壁滑坐了下去,将稿纸放在膝盖上一边涂写一边思考了起来。克拉克看了看地板,抓着纸笔蹲在了旁边。

    伯妮丝看着辩题,(本方作为一个哥谭的警察,为了自己抓捕的罪犯提起公诉,会选择行贿检察官),在“为了自己抓捕的罪犯提起公诉”上面标了个“目的”,“会选择行贿检察官”上方标了个“行为”。

    她们分到正方,辩题的最本质应当是支持这种行为(行贿检察官)。而要支持这种行为,可以说这样做有利于辩题给的目的(为了把自己抓捕的罪犯提起公诉),也可以给出其他的理由。

    很明显,行贿是既不符合法律也不符合道德的,而要说明这种行为的必要性……

    司法的目的包括惩罚(punishment)和改造(rehabilitation),伯妮丝想,而一个彻底腐烂的司法系统显然两者都做不到。

    惩罚的意义,伯妮丝立刻能想到的大概有三条,一,犯罪者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二,受害者或者家属得到物质和情感的补偿慰藉;三,震慑其他人不要犯罪。但如果没有办法将罪犯绳之以法……伯妮丝在纸上画了一个考虑是否能够绳之以法罪犯情形下的对比表格,为自己罪行付出代价vs逍遥法外,受害者或家属得到物质情感补偿vs仇恨难以平复,其他人或多或少震慑不要犯罪vs对法律毫无尊重。

    伯妮丝的笔尖停了停。抓住一个罪犯真的能震慑其他人吗?她不知道哥谭具体是什么样的,但哪怕不是罪恶之城,被生活所迫又没有其他手段的人依然会顶着重刑犯罪,自扫门前雪不因别人刑法动容的麻木冷漠的人也不会少。她想了想,在纸上标上小注:犯罪率高-居民更易冷漠-犯罪前倾向于权衡利弊-真实的、身边被抓捕的案例才有震慑作用。

    她又圈起了“对法律毫无尊重”几个字。反方,也就是不同意警察行贿检察官的一方肯定也会从这个角度下手。如果作为正义维护者的警察……

    “如果作为正义方的警察都不尊重法律,怎么能指望民众开始尊重法律呢?”克拉克轻声说,转过头来,“我想差不多了,我们开始讨论吧?”

    克拉克的观点和伯妮丝差不多,都是从罪犯本人的角度、从受害者的角度、从民众的角度分析。但他说完之后,欲言又止地看着伯妮丝。

    伯妮丝说:“你真实的想法是不是站在反方的?就是觉得不应该行贿法官,哪怕代价是无法起诉逮捕的罪犯。”

    克拉克犹豫了一下:“也许会有其他的办法,也能让罪犯伏法?不一定要行贿,也许可以尝试去说服法官,或者找到足够优秀的律师……”

    哎呀,真是典型的克拉克。伯妮丝忍不住微笑了一下,低下头在稿纸中间画了条竖线,在右侧写下“反方论点:行为的必要性不足”,开口说:“所以我们就得证明,为什么有必须行贿的必要性,或者,不行贿带来的风险和危害远远大过了行贿的危害。”

    ——————

    克拉克站上了讲台。

    此时上院正反方共四人已经发言完毕,